关于禁止在县城区采摘和捡拾攀枝花的公告
来源:米易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发布时间:2022-03-10 选择阅读字号:[ 大 中 小 ] 阅读次数: 0
关于禁止在县城区采摘和捡拾攀枝花的公告
广大市民朋友:
春季来临,县城区攀枝花竞相开放,蓝天澄澈、木棉似火,成为米易县城一道靓丽风景。但有少数市民在城区绿地内采摘和捡拾攀枝花,造成树枝折断、绿地损毁。为展现全国文明城市、国家园林县城、天府旅游名县的城市形象,杜绝不文明行为,防止出现意外事故,保护市树,特公告如下:
城市建成区内禁止采摘和捡拾攀枝花,违者将按《攀枝花市城市绿化条例》第三十二条“违反本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损坏城市绿地及绿化设施的,由城市绿化主管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造成损失的,责令赔偿损失。”拒不改正的,处五十元以上三百元以下罚款。
望广大市民朋友展现米易市民的素质,共同爱绿护绿,维护优美宜居生活环境,积极制止不文明行为,为全国文明城市巩固提升助力,为保护国家园林县城成果尽力,共建美丽、文明、和谐的家园!
举报电话:0812-8175457
米易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2年3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