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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行政执法局
来源:米易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发布时间:2025-03-13 选择阅读字号:[ 大 中 小 ] 阅读次数: 0
米易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内设机构及职责
县综合执法局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政策法规股)。负责文电、会务、档案、机要、国有资产管理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党群、党风廉政建设、保密、信息、人事、财务、绩效管理、政务公开和信访工作。组织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承担有关综合性文稿起草和史志编纂工作。监督指导和开展城管系统依法行政和普法宣传教育工作。研究制定城管系统的综合发展规划、中长期计划。负责对有关城市管理法规、规章的执行情况进行指导、监督和检查。根据省、市、县部署和要求,推进城市执法体制改革,改进城市管理工作。负责城市管理系统规范性文件的起草、审查、报批、备案、解释、修改、汇编、咨询和清理工作。负责对城市管理行政行为进行监督指导并依法开展城市管理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组织听证。负责职责范围内的行政审批工作。
(二)业务股。负责对规划区内城市园林绿化行业的管理、业务指导、培训、考核和检查工作,负责城市园林绿化、公园建设管理、园林城市创建、园林绿化细胞工程建设、城市规划区古树名木的保护管理、组织园林科研项目申报、省市绿化管理条例的宣传教育、城市园林绿化指标的统计及解释工作,参与城市绿地规划的修编、审定和城市绿化工程的设计审查及竣工验收工作。负责城市市容市貌和环境卫生的行业管理工作,并参与拟订行业管理规划、规范、标准及相关政策;制定城市环境卫生和市容市貌整治工作规划,并监督、指导、组织实施;负责对城市环卫行业的招投标、招商引资、特许经营等工作的指导和协调,城市环卫作业的指导、监督、检查和考核工作,组织处理环卫相关突发、应急事件,组织环卫科研项目申报工作;指导、监督、检查环卫设施设备的建设和规范化管理工作;参与卫生单位创建的指导管理、城市环卫建设项目综合验收。负责拟订市政设施发展和管理的政策、计划、标准等相关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负责对城市道路、城市桥涵、城市照明及其附属设施等市政基础设施的行业指导及监督管理工作,建成区城市雕塑的监督管理工作,对燃气企业、城市供排水企业的运营和服务监督管理工作,公用事业(城镇燃气、城市供排水)的特许经营及企业资质管理工作,公用事业行业的统计分析工作,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城市防洪排涝工作。负责编制城市亮化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对城市亮化工程的监督管理。参与对临时占用城市主干道的机动车、非机动车停车场(点)的规划定点工作,城市总体规划、修建性规划及相关专业规划审定工作,城市主干道建设方案审定工作,城市市政设施项目综合验收及项目移交工作,编制城市公用事业专业规划、建设计划及相关工程监督管理工作,城市建设中供排水管线的改(扩)建项目的规划及审批工作。编制安全应急预案,参与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和事故调查。
办公地址:四川省攀枝花市米易县攀莲镇府城路89号。
办公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00。(周末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812-81754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