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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园区安全生产百日攻坚巩固提升工作方案》的通知

来源:白马工业园区管委会     发布时间:2022-02-17     选择阅读字号:[ ]     阅读次数: 0

  为贯彻落实全省岁末年初“百日安全生产大会战”活动工作要求,进一步深化园区冬春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巩固提升“安全生产百日攻坚专项行动”成果,按照县委、县政府要求,结合《米易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持续深入开展冬春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的通知》(米安委办〔2021〕105 号)、《米易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米易县岁末年初“百日安全生产大会战”活动方案>的通知》(米安委〔2021〕6 号),《米易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米易县安全生产百日攻坚巩固提升工作方案>的通知》(米安委办〔2022〕8 号),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县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巩固提升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攻坚成果、安全生产百日攻坚专项行动成果,稳步推行安全生产清单制管理提档升级和推进岁末年初“百日安全生产大会战”活动,着力防范化解安全风险,有效预防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二、工作目标

  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严格执行新《安全生产法》,统筹发展与安全,围绕“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从根本上解决问题”,以坚决减少和遏制各类事故为目标,在园区安全生产百日攻坚专项行动工作基础上进行巩固提升,有力组织推动“百日安全生产大会战”活动,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对重点行业、企业、环节、部位、时段严防死守,全面排查治理事故隐患,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行为,确保园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三、工作开展时间及方式

  从即日起,至 2022 年 4 月 12 日,开展为期三个月的安全生产百日攻坚巩固提升工作。此次行动结合岁末年初“百日安全生产大会战”活动,持续开展边查边改。

  (一)对攻坚阶段未整改完成的隐患问题各企业要尽快整改完成;对前期已完成限期整改的,特别是已整改的重大问题隐患,将采取暗查暗访、专项督导等多种方式进行“回头看”,进一步巩固工作成效。

  (二)在前期安全生产百日攻坚专项行动工作基础上,要认真总结企业存在的共性问题和个性问题,有重点、有针对性的细化部署岁末年初检查计划;各企业要按照属地及监管部门要求,持续开展自查自纠自改,并按照新安法要求,建立双重预防机制(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安全风险分级管控),每月及时填报“四川省安全生产风险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系统(企业端)”中“企业风险管控”及“隐患排查治理”两项内容;园区管委会在开展检查的同时,强化抽查“四川省安全生产风险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系统(政府端)”所辖企业相关风险隐患填报及整改情况,指导企业及时整改消除隐患,形成闭环管理。

  (三)按照“四铁精神”要求, 采取“四不两直”“三带三查”的方式,强化监管执法,持续问题隐患“提级办理”,形成企业不敢违、不能违、不想违的高压态势,确保行动推进有力有序。

  (四)密切与有关部门协调配合,依托省、市安科院等第三方机构和专业人员的技术优势,深入危化(化工)、工贸行业、特种设备等行业,全面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帮助企业制定整改方案,彻底消除隐患。

  四、主要任务

  (一)强化安全风险辨识管控

  针对春节、两会及冬奥会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特点,企业超负荷生产,厂区、住宿区用电用气取暖增多等特殊情况,对辖区、行业领域安全风险进行系统分析研判,逐项落实管控措施和管控责任,企业要结合冬季特点开展风险辨识、落实管控措施,确保风险可控受控。通过手机短信、微博微信等形式做好安全风险预警提示,加强安全防范。

  (二)加强重点行业重点部位隐患排查治理

  根据风险研判情况,结合岁末年初各专项行动,加强安全生产中高风险区域、环节、岗位隐患的排查整治,各企业严格做好进场前工人培训教育、施工现场隐患排查记录、作业面结构稳定性分析等进场安全准备事项。

  1.道路交通。加强对厂界内及园区道路运输车辆的管理,严禁厂界内使用报废、无年检、拼装等车辆开展运输作业。杜绝在厂界内及园区道路超载、超速、抛洒等可能危害交通安全的现象发生。

  2.建筑施工。全面加强在建项目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强化项目监理单位备案人员、施工单位安全员在岗在位情况监督检查;加大查处塔吊望哨不在岗,脚手架搭建、外墙作业、劳动防护用品穿戴不规范等行为;排查起重设备、高支模、深基坑、模板、脚手架、施工用电、高空作业、受限空间等环节存在的固有安全隐患,落实防冻、防滑、防火、防坍塌、防高处坠落、防机械伤害安全措施,严厉查处工程项目违法分包、转包和以包代管等行为,确保项目施工安全。

  3.燃气。要深刻吸取“1·7 重庆食堂垮塌”疑似燃气泄漏燃爆事故等近期国内燃气事故教训,全面排查使用LNG燃气的压力管道、储存罐体、泄装、运输等环节安全隐患,推动工作落实,确保取得实效。

  4.危险化学品。加快推动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标准化监管信息化系统上线试运行,强力推进化工园区认定和分批次公告工作,扎实开展重大危险源企业第二轮专项检查督导、化学品储罐区安全风险评估整治等重点工作,分阶段开展危险化学品产业转移项目和化工园区安全风险防控专项整治工作,将安全监管措施贯穿于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运输、使用的全过程。加强消防装备设施配备和企业消防力量建设,建立化工企业工艺处置队和企业专职队建设,提升消防安全应急处置能力。

  5.消防。深化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工作,深入开展使用功能在三种及三种以上(商业服务网点除外)、擅自改变使用性质的高层建筑以及超高层建筑的隐患排查。紧盯仓储、物流、改(扩)建厂房突出的火灾风险,加强对违规混存货物、违规动火用电、违规留宿人员等突出隐患的整治力度。

  6.冶金工贸。深刻汲取钢企米易白马球团有限公司“10.11”较大事故教训,举一反三,粉尘涉爆、有限空间作业和外包施工队伍等重点领域开展全面排查,相关企业要对照《工贸行业现场检查指南》进行自查自改,并按照《较大风险隐患辨识指导手册》全面开展辨识,制定管控清单;要加强涉易燃易爆粉尘场所、有毒有害易燃易爆气体场所、高温熔融金属场所风险隐患排查,严格落实防火、防爆、防雷、防静电等安全措施;要强化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监督,严格落实特种作业审批和作业监护制度,严防盲目施救。

  7.特种设备。要突出“四大领域”特种设备安全监管,以危化品企业、冶金行业、LNG液化天然气及人员密集场所涉及的压力容器、压力管道、锅炉、起重机械及叉车为重点,开展排查和整治;清理整治移动式压力容器之间相互装卸作业或直接向储气罐(瓶)进行充装的现象,逐一落实液化气充装站储罐、压力管道使用管理和法定检验;加强露天使用的起重机械监督检查。坚决关停检测不合格,维护不到位的设备和运营项目。

  (三)坚决实行隐患动态清零

  各企业实行全覆盖检查排查,不留死角和盲区。对排查出的隐患问题采取“发点球”方式,督促开展认真整改,对一时不能整改的要采取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五落实”措施,确保隐患问题整改到位,严防因隐患整改不及时而引发生产安全事故。各企业要开展安全隐患及违法行为的自查自报自改,对企业自己排查出的安全隐患和违法行为进行自行纠正处理,且没有造成危害后果或者危害后果轻微的,将不予处罚或从轻处罚。同时,要结合今年国务院安委会、安委办以及省安委会、省安办组织开展的安全生产检查、督查、巡查、考核,特别是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集中攻坚、安全生产“两个行动”和安全生产集中整治专项行动发现的共性问题和个性问题隐患,建立台账,举一反三,各逐一限时整改销号,强力推动问题隐患整改动态“清零”。对大会战活动中发现的根源性问题,要完善工作措施,建立长效机制,着力从根本上消除隐患、解决问题。

  (四)严格安全管理

  各企业要持续贯彻实施新安法,及时修订完善相关工作制度,履职到位并闭环管理。要坚持“严细实”的工作作风,杜绝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做到守法生产经营。

  (五)扎实开展隐患清零“回头看”工作

  各企业要对全面排查过程中发现的隐患问题开展认真整改,对限期整改的问题要采取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五落实”措施,确保隐患问题整改到位,严防因隐患整改不及时而引发生产安全事故。各企业要常态化开展安全隐患及“三违”治理,确保人和物的安全可控,推动安全和发展相统一。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

  各企业要进一步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坚决克服懈怠和麻痹侥幸心理,扎实开展安全生产百日攻坚巩固提升工作,再次细化研判各种安全风险,制定采取针对性的管控措施,全面排查治理事故隐患,坚决遏制各类事故发生。

  (二)加强组织领导

  各企业要结合岁末年初“百日安全生产大会战”活动,同步开展安全生产百日攻坚巩固提升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落实专人负责,抓紧抓好此项工作。

  (三)严查事故

  对安全生产百日攻坚巩固提升工作期间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要按照事故原因未查明不放过、责任人未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有关人员未受到教育不放过的“四不放过”原则,全面开展责任倒查,依规实行上限处罚。严厉打击迟报瞒报谎报行为,严肃查处事故背后的失职渎职、违法违纪行为,构成犯罪的,将及时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强化信息报送

  各企业根据工作进展情况,每月及时报送阶段工作情况。安全生产百日攻坚巩固提升工作结束后,各企业要认真总结工作开展情况,形成书面材料,于 2022 年4 月 9 日前将工作总结报送园区安监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