米易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废止《米易县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办法》的通知
www.panzhihua.gov.cn 发布时间:2022-02-14 来源:米易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选择阅读字号:[ 大 中 小 ] 阅读次数:
- 索 引 号 :008320033/2022-00283
- 公文种类:
- 发布机构:攀枝花市米易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2022-02-12
- 发布日期:2022-02-15
- 文 号:米府办发〔2022〕4号
米易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废止《米易县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办法》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各部门,有关单位:
经县政府第1次常务会议研究决定,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废止《米易县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办法》(米府办发〔2017〕61号)。废止后,全县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工作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和《四川省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条例》相关规定。
米易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2月12日
政策解读:关于废止《米易县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办法》的政策解读
审核: 李恒 责任编辑: 沈治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