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米易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米易县2021年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工作的通知

www.panzhihua.gov.cn     发布时间:2021-07-23     来源:米易县政府办公室      选择阅读字号:[ ]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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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公文种类:
  • 发布机构:攀枝花市米易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2021-07-23
  • 发布日期:2021-07-23
  • 文  号:米府办发〔2021〕49号
  • 有 效 性 :3

米易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米易县2021年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

  为应对农资价格上涨对实际种粮农民带来的增支影响,释放支持粮食生产的积极信号,保障农民种粮收益,稳定种粮农民收入,根据《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关于预下达2021年中央财政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资金预算的通知》(川财农〔2021〕65号)和《四川省农业农村厅 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印发2021年四川省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川农函〔2021〕351号)精神,结合米易实际,现就开展米易县2021年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第139次会议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按照国家关于粮食收储制度和价格形成机制改革总体思路,深入推进我县粮食补贴机制的建立和完善,充分调动粮食生产者的积极性。通过实施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政策,有效化解农资价格上涨对农民种粮收益的影响,切实保护粮食生产能力和农民利益,促进我县粮食生产持续稳定。

  二、基本原则

  (一)因地制宜、突出重点。按照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四川省财政厅提出的“突出重点、突出主粮、突出大春”原则及绩效目标考核要求,紧扣农资价格上涨对实际种粮农民增支影响时间节点,重点支持受农资价格上涨影响的实际种粮农民,到户补贴资金同2021年大春(1月1日到7月20日)播种的主要粮食作物(水稻、玉米、小麦、马铃薯)播种面积挂钩。

  (二)保障精准、渠道不乱。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只能用于补贴我县粮食作物生产者,各乡(镇)要加强组织,完善机制,精准识别实际种粮农民,加强对补贴面积的核实,不得与其他涉农补贴混淆,依法依规公开补贴信息,采取“一卡通”方式尽快将补贴资金发放到实际种粮农民手中,使实际种粮农民真正受益。

  三、补贴相关事宜

  (一)资金来源。2021年,我县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资金总额为363.86万元。

  (二)补贴范围及对象。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发放对象为全县实际种粮农民,具体包括利用自有承包地种粮的农民,以及流转土地种粮的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对开展粮食耕种收全过程社会化服务的个人和组织,可根据服务双方合同(协议)约定,由各乡(镇)结合实际确定补贴发放对象,原则上应补给承担农资价格上涨成本的生产者。对流转土地种粮的个人和组织,根据签订的流转合同(协议),确定补贴发放对象。

  (三)补贴标准。补贴标准=补贴资金总金额÷补贴总面积。

  (四)发放方式。发放到普通农户、家庭农场的补贴必须通过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社会保障卡“一卡通”发放;发放给合作社或农业企业的补贴必须通过其法人开设的基本账户拨付。

  (五)兑付及时间节点要求。要求各乡(镇)于2021年7月23日前完成补贴面积摸底调查工作,并将经主要领导签字确认并加盖公章的补贴面积汇总表、公示结果证明及工作组织措施信息等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终审备案。备案通过后,各乡(镇)于2021年7月30日前,以村为单位,将经核查的补贴申报信息通过“一卡通”阳光审批平台系统(申报系统开通的具体时间等候省上通知)进行申报。

  四、工作机构及职责

  (一)工作机构。成立米易县2021年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农业副县长任组长,县发展和改革局、县财政局、县农业农村局主要负责人任副组长,县委宣传部、县发展和改革局、县财政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审计局、各乡(镇)人民政府及县农商行分管领导为领导小组成员,负责补贴工作组织领导及相关协调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农业农村局,由唐文跃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日常管理工作。

  (二)工作职责。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工作由各乡镇、县农业农村局、县财政局、县发展和改革局共同负责,各相关单位各司其职,加强协同配合,确保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工作顺利开展。

  各乡镇:负责本辖区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工作的组织实施,加强政策宣传和引导,准确核实种植面积,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做好信息采集、数据核实、公告公示、资金兑付等工作。

  县农业农村局:负责辖区内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面积统计和核实工作,并牵头对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资金发放情况进行检查。

  县财政局:负责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资金拨付和监督管理,组织实施专项资金绩效评价。

  县发展和改革局:负责综合协调工作,通过粮食产业发展政策引导农民加大绿色优质粮食生产、组织市场化收购等促进我县粮食收储制度和价格形成机制改革。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要成立补贴工作小组,落实具体措施,开展本行政区域内补贴相关工作,确保该项工作按要求、高质量、高标准完成。

  (二)抓好政策宣传和公示。各乡(镇)要加大宣传力度,通过多种形式和途径,大力宣传补贴政策改革后的惠农政策,扩大政策效应。严格执行补贴申报信息乡(镇)、村两级公示制,做到“补贴农户公开、补贴政策公开、补贴面积公开、补贴标准公开、补贴金额公开”,提高补贴资金发放的透明度,确保公开、公平、公正。

  (三)严格程序规范操作。各乡(镇)切实加强监管,确保农民直接受益。做到“四个到户(村)”和“六个不准”,即政策宣传到户、核实登记入户、张榜公示到村、补贴兑付到户;不准弄虚作假,不准打折扣,不准截留、挤占、挪用补贴资金,不准村、社(组)代领补贴资金,不准擅自以补贴抵扣各种税费及借款和利息,不准拖延补贴申报时间。

  (四)严明工作纪律。各乡(镇)要严格执行政策,严明工作纪律,严禁弄虚作假。凡违规操作和套取、挤占、挪用补贴资金的,一经查实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并视其情节追究有关领导和当事人责任。同时,建立举报制度,各乡(镇)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各村设置举报箱,凡有群众举报或投诉,均要做备案处理。县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举报电话:0812-3999700,0812-8173090。

  (五)及时完成补贴各阶段工作。各乡(镇)按时间节点要求完成补贴各项工作,工作完成后将工作总结报送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六)做好档案整理归档。各乡(镇)和县级相关部门要注意保管好所有原始资料和凭证,建立专门的档案,做好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归档等工作。

  附件:米易县2021年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米易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7月23日

  附件

  米易县2021年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为认真做好2021年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工作,落实好国家惠民惠农政策,经研究,成立米易县2021年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工作领导小组,具体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侯 锋 县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罗 庆 县发展和改革局局长

  王 康 县财政局局长

  李维华 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成 员:王 元 县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

  尹继桃 县发展和改革局党组成员

  黄兴亮 县财政局副局长

  唐文跃 县农业农村局总农艺师

  路少君 县审计局副局长

  陈希华 攀莲镇人民政府镇长

  王微微 丙谷镇人民政府镇长人选

  官 捷 撒莲镇人民政府镇长人选

  曹迎春 草场镇人民政府镇长

  李 倩 白马镇人民政府镇长

  易粮七 得石镇人民政府镇长人选

  严明发 普威镇人民政府镇长

  何加林 白坡彝族乡人民政府乡长人选

  杨 华 麻陇彝族乡人民政府乡长

  付洪昌 湾丘彝族乡人民政府乡长

  贺桂雄 新山傈僳族乡人民政府乡长

  赵朝涌 县农商行副行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农业农村局,由唐文跃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日常管理工作。

  联系电话:县农业农村局:0812-3999700

  县财政局:0812-8173090

  

       《米易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米易县2021年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工作的通知》的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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