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米易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米易县扶持壮大烤烟产业发展实施意见》的通知

www.panzhihua.gov.cn     发布时间:2024-11-28     来源:米易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选择阅读字号:[ ]     阅读次数:

  • 索 引 号 :008320033/2024-00313
  • 公文种类:
  • 发布机构:攀枝花市米易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2024-11-28
  • 发布日期:2024-11-28
  • 文  号:米府办发〔2024〕41号
  • 有 效 性 :1

  米易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米易县扶持壮大烤烟产业发展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各部门:

  《米易县扶持壮大烤烟产业发展实施意见》已经县政府第64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米易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11月28日

  米易县扶持壮大烤烟产业发展实施意见

  为推动烤烟产业高质量发展,充分发挥烤烟产业在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引领现代农业发展、助推乡村振兴等方面的积极作用,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川工作的系列指示精神,认真落实省市县对“三农”工作的安排部署,聚焦烟叶高质量发展主题,进一步优化资源配置,稳固烟叶基础,努力实现烟叶增效、烟农增收,全力提升米易“山地清甜香型”优质烟叶水平。

  (二)基本原则。

  坚持统筹规划原则。有效统筹烤烟产业优化布局,推进烤烟产业核心示范基地建设,超前谋划、整体规划、科学设计、有效实施。

  坚持绿色生态原则。依托米易得天独厚的自然资源优势,落实新发展理念,注重生态环境保护和可持续发展,生产过程绿色环保,促进绿色生态优质烟叶生产与生态环境保护协调发展。

  坚持科技引领原则。综合应用环境科学技术和现代农业科技成果,集成推广一批绿色、环保、节能、提质、增效关键技术,实现烟叶生产与科技创新的有机结合,提升烟叶生产整体水平。

  (三)目标任务。

  统筹协调好年度烟叶收购计划,稳定全县烤烟种植面积,提升上等烟叶比例,提高烟农单位耕地收益水平,实现效益提升、低碳环保、安全高效的“烟区稳、烟田优、烟叶强、烟农富”高质量发展目标,提升烤烟产业规模化、集约化、专业化、绿色化、机械化水平,建设国家重要战略性优质烟叶基地。

  二、重点工作

  (一)稳定基本烟田。

  结合生产实际,优化生产布局,统筹资源分配,将计划资源优先安排到烟农积极性高、基础设施配套的核心烟区,坚持“小集中、大连片”原则,规划新山傈僳族乡高隆村建设烟粮轮作现代农业园区,引领全县烤烟产业高质量发展。

  (二)培育新型经营主体。

  坚持以烟农为主体,在核心区内积极培育烟叶种植专业户、职业烟农、家庭农场、专业合作社等新型种植经营主体,创新发展生产组织模式,扶持壮大职业烟农队伍。

  (三)推进全程机械化作业。

  以全程机械化为目标,实现育苗、耕整地、起垄、移栽、覆膜等环节全覆盖。推进施肥、培土、植保环节机械作业,切实降低烟农的劳动强度,实现减工降本。

  (四)推广新技术新装备。

  全面推广土壤保育、绿色防控、提质增效烘烤技术、烤烟新品种,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应用。建立集“采、分、编、装、烤”一体化的烘烤工场。推广绿色高效新技术装备,开展植保无人机、高效植保机械、绿色防控装置的试点应用。开展水肥一体化、节水灌溉等新集散的配套装备建设。

  (五)开展专业化服务。

  加强育苗工场、烘烤工场、烟用农机具等配置,依托合作社重点组织开展专业化育苗、专业化机耕、专业化植保、专业化烘烤、专业化分级服务组织,促进烟叶技术的集成化,主要劳动过程的机械化,实现减工、降本、增效。

  (六)促进产业融合。

  充分发挥自然生态资源和烤烟产业优势,引导烟农利用空闲期的育苗棚、烤房等设施,种植草莓、花卉、食用菌等经济作物。引导烟农开展前后茬作物调整,推进烟—豆轮作、烟—油菜轮作,提高烟地的周年种植效益。

  (七)抓好防灾减灾工作。

  县财政每年安排一定的防雹经费,用于防雹设备维修维护、作业人员培训、弹药运输等。乡(镇)要抓好防雹值班,加强与气象部门工作衔接,及时开展防雹作业,有效降低灾害损失。

  三、扶持政策

  (一)烤烟生产发展资金。

  凡与县烟草专卖局(分公司)签订了烟叶种植收购合同,并用煤、电、生物质燃料等烘烤烟叶的烟农,按烟叶收购金额,由县财政给予7%的烤烟生产发展资金。各乡(镇)要加强执法检查,加大对伐木烤烟等破坏环境行为的处罚力度,对伐木烤烟的农户,一经查实,取消其当年烤烟生产发展资金。

  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财政局、县烟草专卖局(分公司)、各乡(镇)人民政府

  (二)烟草行业补贴。

  按照县烟草专卖局(分公司)当年争取的烤烟生产补贴扶持政策,对生产物资、专业化服务、新技术推广等开展生产扶持。

  责任单位:县烟草专卖局(分公司)

  (三)烤烟商业保险。

  按照“政府推动、行业带动、烟农自愿”的原则,全面推行烤烟种植保险,维护广大烟农的利益。烤烟生产保险保额、费率、保费等具体执行标准,以当年执行的市级烤烟商业保险相关文件为准。

  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农业农村局、县烟草专卖局(分公司)

  (四)烟基维护资金。

  根据当年烟区道路、水源工程损毁情况,县级安排一定的烟叶基础设施管护资金。由各乡(镇)人民政府根据辖区内实际情况,向县人民政府提出烟基设施维护资金申请。

  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农业农村局、县烟草专卖局(分公司)、各乡(镇)人民政府

  四、收购政策

  严格执行国家烤烟质量技术标准及烟叶收购相关政策。坚持烟叶专业化分级散叶收购。严格按合同收购,无合同、超合同、陈烟、非统一供种烟、水超霉变等烟叶,一律不予收购。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县烤烟生产领导小组要加强协调、服务、指导、督促、检查工作,确保各项目标任务及惠农政策全面落实。各乡(镇)要高度重视烤烟产业发展,建立健全相应的组织机构,全面统筹人力、物力、财力等资源,保障工作正常运转,及时研究解决好烤烟产业发展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支持好、协调好、服务好烤烟产业发展大局。

  (二)服务基层,提高效益。

  县烟草专卖局(分公司)要做好年度烟叶生产计划的统筹协调,积极争取烟草行业补贴政策,加强对技术队伍的培训和管理,确保各项科技兴烟技术措施落实到位,严格执行国家烤烟质量技术标准及烟叶收购相关政策,不断提升烟叶生产质量,提高烟农生产效益。

  (三)强化督查考核。

  县委、县政府将烤烟生产工作纳入全县重点工作和11个乡(镇)综合目标绩效考核内容,实施差异化考核。

  自《米易县扶持壮大烤烟产业发展实施意见》发布之日起生效,《米易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米易县扶持壮大烤烟产业发展实施意见>的通知》(米府办发〔2020〕20号)自行废止。

政策解读:《米易县扶持壮大烤烟产业发展实施意见》

图文解读:《米易县扶持壮大烤烟产业发展实施意见》

音频解读:《米易县扶持壮大烤烟产业发展实施意见》

审核: 毕媛玲   责任编辑: 王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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