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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米易县扶持壮大烤烟产业发展实施意见》

来源:米易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4-11-28     选择阅读字号:[ ]     阅读次数: 0

  政策解读:《米易县扶持壮大烤烟产业发展实施意见》

       一、政策背景及目的

  “十一五”时期以来,米易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烤烟产业发展工作,持续出台政策措施推动烤烟产业健康发展,烤烟产业在乡村产业振兴中发挥了重要支撑作用。但近年来,国家烟草行业政策发生了一些新变化,为适应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同时确保全县烤烟生产基本稳定,持续发挥烤烟产业促进中高山区农民增收中的支柱作用,因此对2020年4月印发的《米易县扶持壮大烤烟产业发展实施意见》进行修订完善后印发实施。

  二、主要内容和执行标准

  (一)重点工作

  1.稳定基本烟田。结合生产实际,优化生产布局,统筹资源分配,将计划资源优先安排到烟农积极性高、基础设施配套的核心烟区,坚持“小集中、大连片”原则,规划新山傈僳族乡高隆村建设烟粮轮作现代农业园区,引领全县烤烟产业高质量发展。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烟草专卖局(分公司)、各乡(镇)人民政府

  2.培育新型经营主体。坚持以烟农为主体,在核心区内积极培育烟叶种植专业户、职业烟农、家庭农场、专业合作社等新型种植经营主体,创新发展生产组织模式,扶持壮大职业烟农队伍。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烟草专卖局(分公司)、各乡(镇)人民政府

  3.推进全程机械化作业。以全程机械化为目标,实现育苗、耕整地、起垄、移栽、覆膜等环节全覆盖。推进施肥、培土、植保环节机械作业,切实降低烟农的劳动强度,实现减工降本。责任单位:县烟草专卖局(分公司)、县农业农村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4.推广新技术新装备。全面推广土壤保育、绿色防控、提质增效烘烤技术、烤烟新品种,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应用。建立集“采、分、编、装、烤”一体化的烘烤工场。推广绿色高效新技术装备,开展植保无人机、高效植保机械、绿色防控装置的试点应用。开展水肥一体化、节水灌溉等新集散的配套装备建设。责任单位:县烟草专卖局(分公司)、县农业农村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5.开展专业化服务。加强育苗工场、烘烤工场、烟用农机具等配置,依托合作社重点组织开展专业化育苗、专业化机耕、专业化植保、专业化烘烤、专业化分级服务组织,促进烟叶技术的集成化,主要劳动过程的机械化,实现减工、降本、增效。责任单位:县烟草专卖局(分公司)、县农业农村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6.促进产业融合。充分发挥自然生态资源和烤烟产业优势,引导烟农利用空闲期的育苗棚、烤房等设施,种植草莓、花卉、食用菌等经济作物。引导烟农开展前后茬作物调整,推进烟—豆轮作、烟—油菜轮作,提高烟地的周年种植效益。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烟草专卖局(分公司)、各乡(镇)人民政府

  7.抓好防灾减灾工作。县财政每年安排一定的防雹经费,用于防雹设备维修维护、作业人员培训、弹药运输等。乡(镇)要抓好防雹值班,加强与气象部门工作衔接,及时开展防雹作业,有效降低灾害损失。责任单位:县气象局、县财政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二)扶持政策

  1.烤烟生产发展资金。凡与县烟草专卖局(分公司)签订了烟叶种植收购合同,并用煤、电、生物质燃料等烘烤烟叶的烟农,按烟叶收购金额,由县财政给予7%的烤烟生产发展资金。各乡(镇)要加强执法检查,加大对伐木烤烟等破坏环境行为的处罚力度,对伐木烤烟的农户,一经查实,取消其当年烤烟生产发展资金。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财政局、县烟草专卖局(分公司)、各乡(镇)人民政府

  2.烟草行业补贴。按照县烟草专卖局(分公司)当年争取的烤烟生产补贴扶持政策,对生产物资、专业化服务、新技术推广等开展生产扶持。责任单位:县烟草专卖局(分公司)

  3.烤烟商业保险。按照“政府推动、行业带动、烟农自愿”的原则,全面推行烤烟种植保险,维护广大烟农的利益。烤烟生产保险保额、费率、保费等具体执行标准,以当年执行的市级烤烟商业保险相关文件为准。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农业农村局、县烟草专卖局(分公司)

  4.烟基维护资金。根据当年烟区道路、水源工程损毁情况,县级安排一定的烟叶基础设施管护资金。由各乡(镇)人民政府根据辖区内实际情况,向县人民政府提出烟基设施维护资金申请。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农业农村局、县烟草专卖局(分公司)、各乡(镇)人民政府

  三、实施期限

  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失效时间为该项政策重新修订或者宣告废止之日。

政策原文:《米易县扶持壮大烤烟产业发展实施意见》

审核: 毕媛玲   责任编辑: 王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