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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米易县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基金使用管理办法》的政策解读

来源:米易县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2-08-31     选择阅读字号:[ ]     阅读次数: 0

  《米易县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基金使用管理办法》的政策解读

  2022年8月31日,米易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米易县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基金使用管理办法》,现对文件进行解读。

  一、背景依据

  为解决建档立卡贫困户产业发展资金短缺,米易县设立了贫困村和非贫困村产业扶持基金。根据《四川省农业农村厅 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乡村振兴局<关于加强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基金使用管理的指导意见>》(川农发〔2021〕129号)要求,决定将原“贫困村产业扶持基金”更名为“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基金”,结合米易县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二、主要内容

  本办法主要分为:总则、基金筹集、基金使用、基金管理、基金监督、附则等6个部分,分别对贫困村产业扶持基金管理办法的各个方面进行了阐述。

  三、管理原则

  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基金使用管理遵循“公开透明、规范管理、注重绩效、滚动使用”的原则,确保规范、安全、可持续。

  四、实行时限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执行,原《米易县贫困村产业扶持基金管理办法(修订)》(米府办发〔2017〕47号)同时废止。

       政策原文:米易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米易县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基金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

       文字解读:《米易县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基金使用管理办法》的政策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