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米易县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政策解读

来源:米易县残疾人联合会     发布时间:2020-07-03     选择阅读字号:[ ]     阅读次数: 0

米易县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政策解读

  一、受众群体

  具有米易县户籍且符合条件的0-14岁视力、听力、言语、肢体、智力等残疾儿童和脑瘫、孤独症儿童。救助对象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持有残疾人证或县级以上(含县级)残疾等级评定机构、三级以上资质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有康复需求和康复愿望,经专业医疗康复机构明确诊断具有相应康复适应指征。

  2020年有30名残疾儿童符合救助条件,现正在脑瘫儿童康复中心进行康复训练。

  二、如何开展工作

  1.康复手术。为残疾儿童实施先天性畸形、脑瘫等原因造成的后遗症肢体矫治、人工耳蜗植入及其他可实施的康复手术。

  2.辅助器具适配。为残疾儿童适配助听器、助视器、人工耳蜗、假肢、矫形器、轮椅、助行器等基本型辅助器具。

  3.康复训练。为残疾儿童提供视力、听力、言语障碍、脑瘫、肢体矫治手术后,智力障碍、心理疾病、孤独症和其他残疾儿童康复等康复训练。

  三、产生的效益

  0-14岁是残疾儿童最佳康复期,通过康复项目的实施,既可减轻残疾儿童家庭的经济负担,又能改善残疾儿童身体状况,增强他们生活自理能力,提高他们参与社会活动的能力,营造扶残助残的良好社会氛围,不断推动我县残疾人事业的发展。

     附件:米易县人民政府关于建立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实施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