米易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米易县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
www.panzhihua.gov.cn 发布时间:2023-10-31 来源:米易县政府办公室 选择阅读字号:[ 大 中 小 ] 阅读次数:
- 索 引 号 :008320033/2023-00269
- 公文种类:
- 发布机构:攀枝花市米易县人民政府
- 成文日期:2023-10-31
- 发布日期:2023-10-31
- 文 号:米府发〔2023〕22号
米易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米易县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各部门:
2023年9月28日,《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各市(州)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批复》(川府函〔2023〕222号)批准攀枝花市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2023年10月25日,《攀枝花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攀枝花市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攀府函〔2023〕146号)公布实施了全市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现将米易县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予以公布。
一、米易县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于2023年11月1日起实施。
二、米易县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比例按省政府批复执行。征收集体农用地以外的其他集体土地补偿标准,按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的0.5倍执行。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收土地的补偿标准,按法律法规有关规定执行。
三、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各部门要周密组织、统筹安排好此次征地区片综合地价公布实施后的各项工作,认真做好新老征地补偿标准的衔接,针对新的征地补偿标准实施后可能发生的问题,研究制定工作预案,建立纠纷处理与协调机制,防范潜在社会风险,确保新旧征地补偿标准的顺利衔接和平稳过渡。
四、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各部门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相关要求,加强政策宣传,方便社会公众查询,充分保障被征地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要切实履行征地主体责任,严格依法履行征地程序,加强资金监管,严禁截留、拖欠、挪用征收补偿费用,切实维护被征地群众合法权益。
特此通知。
附件:米易县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
米易县人民政府
2023年10月31日
附件
米易县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
区片编号 |
区片范围描述 |
区片综合地价 (元/亩) |
土地补偿及安置补助费比例 |
|
乡(镇)名称 |
行政村(社区)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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Ⅰ |
攀莲镇 |
青皮村、水塘村、贤家村 |
60400 |
土地补偿费占60%,安置补助费占40% |
Ⅱ |
攀莲镇 |
柳溪村、观音村、双沟村 |
50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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草场镇 |
龙华村、克朗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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Ⅲ |
草场镇 |
沙坝村、仙山村、碗厂彝族村、晃桥彝族村、顶针村 |
449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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丙谷镇 |
小河村、护林村、新村、头碾村、雷窝村、沙沟村、芭蕉箐村、橄榄河村、牛棚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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撒莲镇 |
海塔村、摩挲村、禹王宫村、平阳村、弯崃村、金花塘彝族村、安全村、马坪彝族村、垭口村、回箐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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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马镇 |
黄草村、挂榜村、田坝村、田家村、威龙村、马槟榔村、龙塘村、棕树湾村、高龙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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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山傈僳族乡 |
中山村、新山村、高隆村、坪山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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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威镇 |
独树村、西番村、板棚村、新舟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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湾丘彝族乡 |
昔街村、热水村、杨家村、黄龙村、青山村、攀钢集团湾丘基地、军区农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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Ⅳ |
得石镇 |
大田村、草坝彝族村、马鹿寨彝族村、得石村、坊田彝族村、黑谷田彝族村 |
417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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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坡彝族乡 |
若水村、张门扎村、姑表村、滩脚村、南坝村、核桃坪村、油房沟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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麻陇彝族乡 |
中心村、庄房村、红岩村、云盘村、马井村、黄草坪村 |
政策解读:关于《攀枝花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攀枝花市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的政策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