米易县人民政府关于谷加英同志免职的通知
www.panzhihua.gov.cn 发布时间:2026-05-14 来源:米易县政府办公室 选择阅读字号:[ 大 中 小 ] 阅读次数:
米易县人民政府关于谷加英同志免职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
经2026年5月7日县人民政府第100次常务会议研究,决定免去:
谷加英同志米易县消费维权和个私经济指导服务中心副主任职务。
特此通知。
米易县人民政府
2026年5月9日
审核: 毕媛玲 责任编辑: 王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