米易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实施米易县园地林地草地定级和基准地价的公告
来源:米易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发布时间:2025-11-10 选择阅读字号:[ 大 中 小 ] 阅读次数: 0
为建立健全自然资源分等定级和价格估价体系,进一步综合评价米易县园地林地草地质量分布状况,根据《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园地林地草地定级和基准地价制定有关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函〔2023〕399号)精神及省自然资源厅相关工作要求,对米易县园地林地草地进行分等定级和基准地价测算,相关成果已经米易县人民政府批准同意且通过省自然资源厅验收,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特此通告。
米易县人民政府
2025年11月10日
审核: 米易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责任编辑: 米易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