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米易县新山傈僳族乡委员会关于巡察整改阶段性进展情况的通报
来源:新山傈僳族乡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1-12-08 选择阅读字号:[ 大 中 小 ] 阅读次数: 0
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20年12月31日至2021年1月29日,县委第九轮巡察第二巡察组对对新山傈僳族乡党委开展了常规巡察,同时对坪山、中山、新山、高隆及半山等五个村(社区)党组织开展了延伸巡察。2021年7月22日,县委巡察组向新山乡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阶段性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工作组织情况
为保证整改质量和效果,多次组织召开专题会议,针对巡察反馈问题,逐条进行研究,深刻分析问题原因,切实做到统一思想,不以历史原因为借口,杜绝出现“新官不理旧事的错误思想”;追踪溯源,认真查找问题症结和根源,确保治标又治本,面对问题不回避,不逃避;措施精准,迅速成立乡党委书记担任组长的巡察反馈意见整改领导小组。制定《中共米易县新山傈僳族乡委员会 关于县委第九轮巡察第二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并按照“谁分管、谁负责”的原则,明确每项具体问题的牵头领导、责任领导、责任部门、整改措施及整改时限,形成了责任明确、齐抓共管又通力协作的整改工作格局。乡纪委负责督促,全面跟踪落实情况,对落实不力、整改不到位的严肃追究责任,确保问题一个不少,措施一条不落,整改落实到位。
二、巡察发现乡党委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一)聚焦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省市县委决策部署在基层贯彻落实方面的问题
1.针对“主动作为意识不强,旅游产业优势发挥不充分,推动新山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有差距”等问题。
整改情况:一方面关于新山水厂问题,经整改原新山水厂代管人彭银琼已于2021年10月18日将米易县新山傈僳族乡白龙洞自来水站经营管理权移交给新山乡政府,同时自愿放弃相关账务债权。同时为形成整改闭环,我乡主动对接县水利局将水厂资产移交给新山乡政府,并按照国有资产管理相关要求,将水厂交由坪山村村委会代管,同时明确代管期限、相关收益的事宜,并协调米易县清源水业公司技术人员对现水厂管理人员进行了技术指导、业务培训,确保用水安全及用水保障。另一方面关于芦笙客栈事宜,我乡主动对接米投、文广旅等单位部门,多次协商未果后,2021年11月已向米易县人民法院提请诉讼,拟通过诉讼渠道收回芦笙客栈经营权。
2.针对“落实上级扶持村级集体经济产业项目政策打折扣,省级财政扶持资金存在流失风险”的问题。
整改情况:乡党委已责令新山村于2021年7月通过诉讼方式依法追收省级财政扶持资金80万元及分红资金4.8万元。经县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后,米易金谷地农业发展有限公司仍未偿还款项,现已申请强制执行,法院正在执行阶段。
3.针对“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难点问题有差距,维护群众权益力度不够”的问题。
整改情况:乡党委与米易县华森糖业股份有限公司沟通协商后,该公司已出具还款计划书,明确于2021年9月30日将2019年度所欠蔗农蔗款368072.85元支付完毕;于12月31日前将2020—2021年度剩余所欠蔗农蔗款1427661.11元全部付清,并明确如涉及蔗农出现因病、因灾、因学等急需用钱等特殊情况,该公司将优先予以兑付。截止目前,华森公司已支付40户蔗农蔗款462450.29元。
4.针对“安全风险意识弱化,贯彻落实森林草原防灭火专项整治工作责任压得不实”的问题。
整改情况:乡党委在巡察反馈问题前已完成了整改,下一步将严格按照森林草原防灭火专项整治工作要求开展好各项工作,并长期坚持。
5.针对“责任落实不到位,意识形态工作存在薄弱环节”等问题。
整改情况:乡党委坚持把意识形态工作同中心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完善《新山傈僳族乡贯彻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等制度,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述职述廉和抓党建述职重要内容,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2次。深入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开展意识形态工作专题学习6次,面向基层党员干部群众宣讲20余场次,广泛推广“学习强国”“阳光米易”手机APP。建成新山乡新时代文明实践所、各村社区新时代文明实践站,组建260余人的志愿服务队伍,广泛开展志愿服务50余次。把握正确舆论导向,通过横幅标语、宣传栏等形式做好重要节点和敏感时期的舆论引导。
6.针对“执行党委议事决策制度不规范,党委把方向、管大局的作用发挥不够”等问题。
整改情况:乡党委及时完善党委工作运行制度和“三重一大”议事决策规则,明确议事决策程序流程和具体要求,切实推进乡党委议事决策科学化、民主化和制度化。对拟提请乡党委会讨论审议事项,会前充分听取班子成员和村(社区)党组织意见建议,不断提高乡党委会议事决策质量和水平。严格执行末位表态发言制度,认真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的问题
7.针对“对党员干部管理教育不严,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压得不够实”等问题。
整改情况:乡党委坚持深入推进正风肃纪,查处党纪政务案件7件,1人被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1人被给予党内警告处分,1人被给予政务记大过处分,剩余4件正在办理。不定期对干部职工工作作风、效能建设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4名干部违反工作纪律行为,作出了批评教育和提醒谈话处理。加大对党纪法规学习宣传教育,观看警示教育片、谈心谈话等方式开展廉政教育6次,坚持把纪律教育挺在前面。认真审核党员干部婚丧嫁娶事宜报备情况,逐人逐项落实,确保不违规不违纪。
8.针对“作风问题依然存在”等问题。
整改情况:一方面关于公务用车和公章管理问题,乡党委严格落实《四川省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实施办法》规定,认真执行《米易县公务用车安全管理专项教育整顿工作方案》要求,制定完善《新山傈僳族乡公务用车管理暂行办法》,落实公务用车专人管理,严格执行用车派车审批制度,建立用车登记台账。严格执行《新山乡公章管理制度》,对一起违反公章使用管理的干部进行了严肃处理,并及时提醒教育全体干部,严格落实公章使用管理规定。不定期开展监督检查2次。另一方面,关于拖欠非洲猪瘟、森林草原防灭火等综合卡点工作人员工资问题,乡党委现已协调经费解决卡点值班工资2.34万元,剩余未支付部分已分别向县政府、行业主管部门请示报告,待资金到位后及时予以支付。
9.针对“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执行不到位,资金管理不规范,违规发放津贴、超标准报销工作餐等现象仍然存在”等问题。
整改情况:乡党委责令新山村村文书已将兼职期间领取的工资薪酬和交通补助4740元及时退回米易云上梯田有限公司。关于乡机关干部在村帐借款1万元至今未归还问题,在巡察反馈前乡机关干部已归还村账借款1万元,并作出书面情况说明,并对超标准工作餐费300元已主动退回乡财政。同时,乡党委进一步完善了《新山乡财务管理制度》,组织乡财政所对村级财务人员进行了业务培训。乡纪委对时任新山村财务人员进行谈话提醒,督促财务人员做到严格执行财经纪律。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方面的问题
10.针对“选人用人规矩意识不强,党委会研究干部议题时未执行回避制度”等问题。
整改情况:乡党委在巡察整改工作专题学习会,组织党委班子成员认真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工作条例》和《乡党委工作运行规则》,进一步深化思想认识,熟悉工作制度和流程。同时,严格执行回避制度,研究讨论干部提拔和职级晋升工作时,涉及党委班子成员以及站所室主要负责同志的,均严格按要求进行回避,不参与讨论和表决。
11.针对“党建主体责任履行不到位,基层党建工作存在薄弱环节”等问题。
整改情况:乡党委督促指导各村党组织严格落实党支部工作条例和村党组织工作运行规则各项规定,加强对村(社区)党组织规范化标准化建设指导,督促其严格落实“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等党内组织生活制度。常态化开展党建工作督查11次,将党组织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纳入年度考核重要内容。开展党务业务知识培训和联系指导14次,提升各村(社区)和乡党政办工作人员党务业务能力水平。指导中山村成立米易县树源芒果农业农民专业合作社、高隆村成立米易县傈鑫种植专业合作社。全覆盖对年度发展党员程序和档案进行“回头看”,确保每名党员发展程序符合规定。乡纪委对中山村支部书记、党务干事进行谈话提醒,同时中山村支部书记对党员发展问题作书面情况说明。
12.针对“思想认识不到位,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有差距”的问题。
整改情况:乡党委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与各项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落实,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3次,每季度专题听取各班子成员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与班子成员开展谈心谈话2次。进一步强化班子成员“一岗双责”意识,督促班子成员定期与分管干部开展谈心谈话,加强廉政教育。
13.针对“乡纪委抓早抓小,防微杜渐有差距,开展日常监督和警示教育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乡纪委主动围绕疫情防控、森林草原防灭火、换届选举等重点工作开展监督检查22次。召开受处分人员处分决定宣布会暨警示教育会2次,加强全乡党员干部教育管理,通过警示教育,达到“以身边的事,教育身边的人”的效果。常态化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开展干部日常谈话、谈话提醒等9人次。
14.针对“对审计反馈的问题整改落实有差距,固定资产帐实不符问题依然突出”的问题。
整改情况:乡党委积极对接上级部门,按照要求已将(米审报〔2017〕17号)中指出的问题进行整改。及时修订完善《新山傈僳族乡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建立台账,并做好入库登记。
三、巡察发现村级党组织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一)中央和省、市、县委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情况的问题
1.针对“个别村级党组织对新村建设规划研判不足,科学决策不充分,造成村集体资金受到损失”的问题。
整改情况:乡党委将党组织书记提高研判、分析、科学决策的能力纳入年度干部培训内容,增强村两委班子成员发展能力、创新工作理念,引导其把谋事创业作为一种常态,敢于正视矛盾,勇于攻坚克难。对时任中山村支部书记、主任进行了谈话提醒。
2.针对“解决群众困难不及时,服务群众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方面乡党委及时与马鞍山水利工程运行中心协商,并与涉及复垦乡镇对接,经县政府分管副县长两次召集相关部门召开现场协调会对该问题进行商讨解决,现已明确由丙谷镇汇总并编制复垦方案,待该方案经县政府通过后,按复垦方案组织实施验收后归还农户。另一方面,针对临时征占用土地超期补偿问题,工程建设涉及的临时用地共计336.36亩,复垦费及超期补偿费用共计708.96万元。2021年8月24日,马鞍山水利工程运行中心已向县政府报送了关于解决马鞍山水库工程临时用地相关资金的请示,待政府审议通过后即可实施复垦工程和兑付超期补偿费。
(二)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情况
3.针对“对村办公经费的使用管理不严格,办公用品购买、使用随意性大,管理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乡党委及时组织各村(社区)财务人员开展业务培训,督促各村(社区)修订完善财经制度,并严格执行,村级纪检组织加强村级办公经费使用监督。督促各村(社区)建立固定资产台账和办公用品使用台账,进一步规范办公用品的使用管理。
4.针对“村级组织资金管理风险防控意识不强,存在廉政风险”的问题。
整改情况:经核实,2018年中山村修建防雹炮台项目费用共计7万元,其中县级报账资金5万元、村级报账资金1万元、乡财政报账资金1万元,因财务人员业务不熟悉,乡级报账凭证不规范,造成报账资料体现重复支付问题;针对中山村邻里互助资金和工会帮扶资金管理不规范问题,资金使用过程中存在违反财经纪律的问题,中山村已将剩余资金5800元存入村财乡管账户,同时,乡纪委对中山村支部书记、村主任、财务人员、纪检小组长作了谈话提醒。针对坪山村将收回的低保款、长寿补贴长期放置在村账上问题,坪山村已及时将收回违规领取的低保款、长寿补贴3.8229万元上缴国库。
5.针对“个别村级党组织的党员违规占用集体土地,侵害集体利益”的问题。
整改情况:高隆村与原支部书记对1.3亩学校集体土地签订了土地流转合同,明确了土地权属归集体,同时缴纳了土地租金。
6.针对“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执行不到位,违规发放村干部误工补助、在村集体经济组织兼职取酬、无依据报销大额餐费、借开会组织活动之机超标准报销餐费的现象时有发生”等问题。
整改情况:在乡党委的督促指导下,时任高隆村村文书已将2014年上挂乡政府培训务工补贴2100元退回村财乡管账户;中山村将2017年3月在换届选举工作时,用村集体资金给包括村社干部在内的人员发放误工补助3400元已全部追缴,退回村财乡管账户;同时中山村在2017年6月组织庆“七一”建党节活动期间,给每名党员发放30元误工补助1200元已全部追缴,并退回村财乡管账户。对于新山村党支部书记兼任云上梯田公司董事长期间在公司领取薪酬的问题,兼职兼薪2.9万元已全部追缴,并退回云上梯田公司账户,新山村两委干部8人,在村集体经济组织云上梯田公司领取误工补助1.931万元也全部追缴,并退回云上梯田公司账户。原新山村支部书记在云上梯田公司用餐票核销1.5万元和支取现金1万元组织妇女代表到盐边考察学习均存在违反财经纪律的问题,经核实,目前尚未发现原新山村支部书记贺草长在其中谋取私利的问题,已对其作谈话提醒,并要求严格遵守财经纪律,杜绝类似情况发生。2015年新山村超标准支付会议餐费2071.5元已追缴,并退回村财乡管账户。乡纪委对对时任村支部书记、村主任、财务人员进行了谈话提醒。
(三)基层党组织建设的问题
7.针对“对村级组织落实“四议两公开一监督”制度要求不严格”的问题。
整改情况:乡党委已督促各村对公开栏进行科学设置;严格执行村级“四议两公开一监督”制度,乡纪委对制度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8.针对“社区党组织引领作用发挥不够”的问题。
整改情况:乡党委从严落实党建责任,强化支部领导核心,创新工作方法举措;建立完善社区工作运行、“三会一课”等党内组织生活制度;对社区党建工作的指导和督查3次,全面提升基层党建工作水平。
(四)民生领域突出问题
9.针对“部分村社干部与群众争利,群众意见较大”的问题。
整改情况:经核实,2017年,中山村为发展晚熟芒果,利用工会帮扶资金1.8万元购买了450斤晚熟芒果嫁接枝条,由于当时群众种植积极性不高,部分村社干部领取枝条带头种植,涉及领取枝条的村社干部,已将41斤芒果枝条款1640元追缴,并退回村财乡管账户。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0812-8118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