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4年农村统计基层基础和数据质量调研的通知
来源:米易县统计局 发布时间:2024-09-26 选择阅读字号:[ 大 中 小 ] 阅读次数: 0
各乡镇人民政府:
为进一步规范农村统计基层基础工作,切实提升数据质量,根据统一安排,县统计局决定组织开展2024年农村统计基础和数据质量调研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对象范围
(一)调研对象。承担农业农村统计工作任务乡镇、村社和统计对象。
(二)调研范围。
1.农业统计基础工作情况。
2.乡镇、村上报农业生产统计报表数据质量情况(2023年年报,2024年1-3季报)。
3.乡村振兴统计监测(乡表、村表)。
二、调研主要内容
(一)农业统计基础工作情况。农村统计基础工作规范化建设“五有五化”(有领导、有人员、有职责、有场地、有台账、统计人员专业化、统计业务制度化、统计资料档案化、统计手段现代化、统计管理法治化)情况。
(二)农林牧渔业全面统计情况。
1.数据来源。基础数据取得的方式方法、来源是否可靠可信,是否建立数据获取机制,是否有提供数据的工作记录(邮件、纸质报表、介质等)。
2.基础账册(表)。是否建立统计台账,基层单位统计台账或统计资料指标是否健全,填写内容是否及时、准确,统计台账或统计资料的保管是否规范、完整,是否按照实际情况填写,是否有错记、漏记、混记的情况。
3.账机比对。原始调查表(或过录表)、台账数据与省平台(村表)数据是否一致。
(三)乡村振兴统计监测。乡(镇)社会经济基本情况表、村社会经济基本情况表所有指标,是否与部门反馈使用的数据一致。
三、组织方式
(一)乡镇级全面自查。各乡镇请于2024年10月8日前完成全面自查自纠调研工作,全面自查自纠调研本乡镇级、所辖村级2023年农业统计年报及2024年1-3季度所报送的农业统计报表是否有基础资料数据来源、是否建立了农业统计台账、农业统计台账数据是否与农业统计基础资料数据一致、农业统计台账数据是否与省平台(村表)数据一致等以及贯彻执行上级统计机构重要涉农统计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全面掌握影响源头数据质量的主要根源和关键点。
(二)县级组织调研抽查。县统计局将联合县农业农村局开展对11个乡镇、每个乡镇至少抽取4村进行调研抽查。
(三)市级典型调研。按照市统计局安排,市统计局选取2个县(区),将在选取的区县中抽选2个乡镇(村)进行现场核实,复印相关原始调查表、基础台账,将复印的原始调查表、基础台账数据与村级在四川统计数据采集处理平台上报的相关指标数据进行一一比对,如实记录差异情况。
四、时间安排
1.10月8日前,各乡镇上报加盖乡镇公章农村统计基层基础和数据质量全面自查自纠总结报告及附件(表1-表6),自查自纠总结报告包括农村统计基层基础和数据质量情况,全面自查自纠工作开展情况,发现的问题和意见等。
2.10月10日前县统计局将随机抽取3个乡镇,每个乡镇至少抽取4村进行现场核实,其余8个乡镇将根据情况另行安排时间进行现场调研核实。
联系人及电话:张家焕 18982312156;万琳 13308142581
附件:农村统计调查基础工作调研记录表式、乡村振兴统计监测
米易县统计局
2024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