米易县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公报(第一号)
来源:米易县统计局 发布时间:2025-07-30 选择阅读字号:[ 大 中 小 ] 阅读次数: 0
米易县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公报(第一号)
——米易县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顺利完成
米易县统计局
米易县人民政府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5年7月28日)
根据《全国经济普查条例》规定和《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国发〔2022〕22号)、《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的通知》(川府发〔2022〕36号)、《攀枝花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的通知》(攀府发〔2023〕2号)要求,我县开展了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普查的标准时点为2023年12月31日,普查的时期资料为2023年度,普查对象是我县行政区域内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活动的全部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按照市委、市政府统一部署,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县各乡镇、各部门和各级普查机构共同努力,经过广大普查人员两年来的艰辛努力以及全县范围内普查对象的积极配合,米易县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全面完成前期准备、单位清查、普查登记、事后质量抽查、汇总评估等各项任务,取得重要成果和明显成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
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多次召开会议进行部署,县政府印发《米易县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米府发〔2023〕6号),将做好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列入政府工作报告并重点督办。2023年3月22日,我县成立由县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县领导任副组长、39个部门(单位)组成的米易县人民政府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米易县统计局,全面统筹推进普查工作。按照“全国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协作、地方分级负责、各方共同参与”的组织实施原则,米易县各乡镇均建立由党委书记和镇长任双组长的普查机构、各有关部门建立工作组,为普查工作顺利开展提供了坚实的组织保障。县、乡两级普查机构落实专人专班,精心组织实施,确保人员到位、经费到位、措施到位。参与普查工作的各有关部门积极主动履责,充分发挥各自职能,并建立五经普信息数据共建共享工作机制,进一步强化信息共享,共同推动普查工作顺利开展。
二、全面摸清家底
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是在我国迈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关键时刻开展的一次重大国情国力调查。在全面清查核实后,2024年1月1日至4月30日,全县285名基层普查人员凝心聚力、攻坚克难,对我县行政区域内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活动的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抽取的个体经营户,以及选中的投入产出调查单位逐一完成普查登记,根据普查对象的不同类别,相应采集其基本情况、组织结构、人员工资、财务状况、生产经营、能源生产与消费、固定资产投资、研发活动、信息通信技术应用和数字化转型情况、数字经济活动、投入产出情况等有关数据。通过这次普查,全面调查了我县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发展规模、布局和效益,摸清了各类单位基本情况,掌握了国民经济行业间经济联系,客观反映推动高质量发展、构建新发展格局、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以及创新驱动发展、区域协调发展、生态文明建设、高水平对外开放、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等方面的新进展,为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米易实践的新篇章提供真实可靠的统计信息支撑。
三、科学规范实施
按照“坚持质量标准、坚持统分结合、坚持手段创新、坚持协作共享、坚持依法普查”的基本原则,米易县人民政府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县经普办)深入总结以往普查经验,先行先试开展单位清理专项行动、康养产业发展研究、农产品营销入统试点等相关工作,为普查实施积累经验、奠定基础。建立健全制度机制,严格执行方案规定,本次普查采用先单位清查后普查登记方式,通过对我县行政区域内全部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从事第二产业、第三产业活动的个体经营户进行“地毯式”清查,确保普查对象类型界定准确、普查单位不重不漏;在单位清查基础上,对从事第二产业、第三产业活动的法人单位和产业活动单位进行全面调查,对个体经营户进行抽样调查,对选中的投入产出调查单位同步开展投入产出调查。创新技术手段,使用全国统一、集成高效、安全可靠的普查数据采集处理平台和手持移动终端小程序,支持普查对象网络自主填报,推进投入产出调查电子统计台账应用,提高普查人员管理与培训信息化水平;各乡镇积极创新设立集中登记点、“社区网格员+普查员”上门登记、应用智能电话调查等方式提高普查工作质效。广泛宣传动员,坚持百花齐放,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方式,多渠道多元化开展普查宣传,引导广大普查对象依法配合普查、全社会积极支持参与普查,为全县五经普顺利实施营造良好社会氛围。通过这次普查,整合优化了统计调查项目,加强了重点领域统计监测,进一步夯实了统计基础,深化推进统计现代化改革,向更好服务全县高质量发展的统计工作目标迈出坚实步伐。
四、确保数据质量
坚持数据质量第一原则,落实全过程数据质量控制,压紧压实普查数据质量责任。严格执行普查方案,建立健全普查数据质量岗位责任制和问题追溯机制,选优配强普查队伍,多措并举开展培训指导,清查期间县经普办分乡镇举办业务培训,登记期间组建4个包片指导小组,对11个乡镇开展多轮跟踪指导,并有针对性的进行实操训练,切实做到“普查不停、培训不止”,组织基层普查人员严格按照普查流程、质量标准进行数据采集与审核,确保源头数据质量。加强对普查数据的质量监测分析,建立全流程数据质量控制办法及岗位责任制,明确“普查员—村(社区)总指导员—乡镇总指导员—县经普办”的“四级”数据审核流程,坚持边普查、边审核、边检查,并联合相关部门做好数据审核验收。全面加强普查工作指导和质量监管,严格按照普查方案和工作要求,全面开展乡镇数据质量自查、县经普办及行业部门带队开展乡镇交叉检查。在事后质量抽查阶段,省市两级对我县进行了数据质量检查,共计615户普查对象,结果表明,普查数据质量符合控制标准。
总体来看,米易县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组织实施科学规范有序,普查全过程公开透明,全面摸清了我县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家底,能够真实反映我县经济社会发展状况,达到了预期目标。普查结果显示,2023年末,全县共有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活动的法人单位3078个,与2018年末(2018年是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年份,下同)相比,增长104.0%,从业人员3.53万人,增长14.2%;个体经营户20608个,从业人员3.93万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