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米易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22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公告

来源:米易县审计局     发布时间:2023-08-25     选择阅读字号:[ ]     阅读次数: 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十八条的规定,米易县审计局派出审计组,自2023年4月17日至6月5日,采用巡审结合的方式,对米易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下简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22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被审计单位基本情况

  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11年由米易县政府采购与招投标办公室更名而来,是县政府直属财政全额拨款正科级事业单位。执行政府会计制度;主要履行建设工程招投标、土地使用权出让、产权交易、政府采购等各类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组织、管理、服务职责;挂“米易县招标投标服务中心”牌子,主要承担政府投资项目建设服务单位储备库的建设、运行、维护等相关招标投标事务性工作及其他相关服务性工作。

  县政府《关于建立米易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决定》(米府〔2011〕105号)及县委编委《关于调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机构编制相关事项的通知》(米编发﹝2014﹞9号),核定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全额拨款事业编制18名,含领导职数3名、中层干部5名;《米易县人事调配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纪要》(米人调配办发〔2013〕2号),同意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编制外招聘一名临时驾驶员。2022年末,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实有在职人员18人,其中:事业人员17人(领导3人、中层干部5人)、编外临聘驾驶员1人。

  二、审计评价意见

  审计结果表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22年预算编制、预算执行及决算编制基本符合相关政策规定;制定了《单位财务内部控制制度》、《财务管理制度》、《党组“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等内部控制制度,对单位的资产管理、财务审批报销、“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等方面作了规定,在一定程度上起到了规范财务管理和内部控制的作用。

  三、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和处理意见

  (一)单位未严格落实过紧日子要求。

  (二)代管非税收入未及时缴入国库99550元。

  (三)新购固定资产18860元未入账。

  四、审计建议

  (一)严格落实过紧日子要求。根据实际需求支付财政资金,控制单位运行成本,让财政资金发挥最大效益。

  (二)严格执行降低企业交易成本规定。按上级要求,与相关单位一起对代管的履约保证金进行全面清理核实,并按规定进行处理,切实降低企业交易成本。

  (三)加强固定资产管理工作。新购固定资产应纳入财务核算,确保固定资产账实相符,避免资产的损失浪费。

  (四)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加强财务审核,补充完善不准确、不完整的原始凭证,做到支出合规、手续完备、核算正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