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米易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惠企政策目录清单

来源:米易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时间:2022-11-22     选择阅读字号:[ ]     阅读次数: 0

序号

惠企政策事项名称

政策类型

政策出处(文件名称及文号)

适用范围

申报条件

所属类别

承办部门

联系人

联系方式

备注

1

阶段性实施缓缴企业社会保险费

社保

《攀枝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国家税务总局攀枝花市税务局关于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特困行业阶段性实施缓缴企业社会保险费政策的通知〉的通知》(攀人社发2022125号)、《攀枝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四部门关于转发〈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四川省税务局关于扩大阶段性缓缴社会保险费政策实施范围等问题的通知〉的通知》(攀人社发2022166号)、《攀枝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4部门关于转发〈关于进一步做好阶段性缓缴社会保险费政策实施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攀人社发2022290号)

受疫情影响较大、生产经营困难的中小微企业、以单位方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事业单位及各类社会组织

受疫情影响较大、生产经营困难的中小微企业、以单位方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事业单位及各类社会组织

依申请事项

米易县社会保险事务中心

陈骑戈

8178667

缓缴养老、工伤、失业三项社会保险费的单位缴纳部分

2

降低失业保险费率

社保

《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进一步稳定和扩大就业十五条政策措施的通知》(川府发〔2022〕12号)

企事业单位

在米易县参加失业保险的企事业单位

主动行使事项

米易县社会保险事务中心

陈骑戈

8178667

参保单位免申请享受用人单位失业保险费缴费费率降至0.6%,个人缴费费率降至0.4%

3

稳岗返还

就业

《攀枝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攀枝花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攀枝花市税务局 关于做好失业保险稳岗位提技能防失业工作的通知》(攀人社发〔2022〕198号)

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

2021年不裁员或裁员率不高于上年度全国城镇调查失业率控制目标(5.5%),30人(含)以下的参保企业裁员率不高于参保职工总数20%,且1-12月参加失业保险并连续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单位及其职工未欠缴失业保险的非严重违法失信企业给予稳岗返还。

主动行使事项

米易县就业创业促进中心

陈渝

8170245

政策期限:截至2022年12月31日

4

企业吸纳脱贫人口就业一次性奖补

就业

《攀枝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加强就业帮扶载体建设的通知》攀人社发〔2022〕18号、《攀枝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攀枝花市财政局关于做好就业帮扶有关补贴申领工作的通知》(攀人社发〔2022〕199号)

企业

1.吸纳脱贫人口就业一次性补贴条件:招用脱贫人口就业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且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企业;
2.吸纳脱贫人口就业帮扶基地奖补条件:(1)热心社会公益、具有社会责任感,愿意接收脱贫人口就业的企业;(2)已吸纳脱贫人口10人以上就业,且每年能为脱贫人口提供一定数量的岗位;(3)遵守法律法规,能够与吸纳脱贫人口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劳务协议,按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4)无失信记录。

依申请事项

米易县就业创业促进中心

莫迎珠

8170245

 

5

生产经营主体吸纳脱贫人口就业一次性奖补

就业

《攀枝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攀枝花市财政局关于做好就业帮扶有关补贴申领工作的通知》(攀人社发〔2022〕199号)

农民专业合作社、种养大户、家庭农场、农村电商等其他依法登记的生产经营主体

吸纳脱贫人口稳定就业半年以上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种养大户、家庭农场、农村电商等各类生产经营主体。

依申请事项

米易县就业创业促进中心

莫迎珠

8170245

 

6

中小微企业吸纳就业一次性奖补

就业

《关于做好中小微企业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工作的通知》(攀就创〔2022〕37号)

中小微企业

中小微企业招用毕业年度大学生、登记失业半年以上的人员、当年退役军人就业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且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给予1000元/人一次性吸纳就业奖补。

依申请事项

米易县就业创业促进中心

莫迎珠

8170245

毕业年度大学生、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人员的政策实施期限为2022年4月15日到2024年12月31日;退役军人的政策实施期限为2022年4月15日至2022年12月31日

7

吸纳外地人员来攀就业一次性奖补

就业

《攀枝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攀枝花市财政局关于开展企业吸纳外地人员来攀就业奖补申报工作的通知》(攀人社发〔2022〕142号)

米易县中小微企业、农业生产经营主体、民办非企业单位

1.企业的经营地、吸纳外地人员的就业地须在米易县;2.企业须为吸纳的外地人员在米易县连续缴纳全部社会保险费满12个月,且申报时仍在为其缴费;3.吸纳的外地人员在攀枝花市就业前须为非攀枝花市户籍人员,且在攀枝花市未缴纳过养老保险费;4.企业与吸纳的外地人员签订劳动合同的日期应在2021年6月12日及以后;在攀养老保险缴费时间不早于2021年6月。)

依申请事项

米易县就业创业促进中心

罗文华

8173901

政策执行期限:自2021年6月12日起

8

大中专毕业生创业吸纳就业一次性奖补

就业

攀枝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中共攀枝花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攀枝花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关于促进人力资源聚集的十六条政策措施〉就业奖补等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攀人社发〔2021〕240号

毕业五年内的大中专及以上毕业生在攀创办的企业

与吸纳就业人员签订一年及以上劳动合同,并为其连续缴纳12个月社会保险费(企业吸纳就业人数按申请补贴时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费满12个月的在岗人员核算)。

依申请事项

米易县就业创业促进中心

莫迎珠

8170245

 

9

吸纳就业一次性扩岗补助

就业

《四川省就业服务管理局关于做好失业保险一次性留工培训补贴和扩岗补助的通知》(川就局办发〔2022〕65号

企业

企业招用毕业时间为2022年1-12月且取得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2020年7月份后和2021年7月份后教育部门移交的实名制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数据信息中的人员、登记失业的16-24岁青年,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并为其缴纳1个月以上失业保险费且为正常缴费状态的。

主动行使事项

米易县就业创业促进中心

莫迎珠

8170245

(一名人员的就业参保信息和身份只能由一户企业用于享受一次一次性扩岗补助,不能与一次性吸纳就业奖补重复享受,政策期限:2022年12月31日)

10

吸纳脱贫劳动力就业岗位补贴

就业

《攀枝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攀枝花市财政局关于做好就业帮扶有关补贴申领工作的通知》(攀人社发〔2022〕199号)

企业

吸纳脱贫人口就业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为其购买社会保险的企业。

依申请事项

米易县就业创业促进中心

莫迎珠

8170245

 

11

吸纳就业社保补贴-招用就业困难人员及脱贫人口社保补贴

就业

《攀枝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攀枝花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做好社会保险补贴工作的通知》攀人社发〔2014〕354号、《攀枝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攀枝花市财政局关于做好就业帮扶有关补贴申领工作的通知》(攀人社发〔2022〕199号)

各用人单位

1.招用就业困难人员社保补贴申报条件:各类用人单位招用就业困难人员,签订1年及以上劳动合同并按规定按时足额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2.招用脱贫人口社保补贴申报条件:吸纳脱贫人口就业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为其购买社会保险的企业。

依申请事项

米易县就业创业促进中心

莫迎珠

8170245

 

12

吸纳就业社保补贴-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和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

就业

《四川省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进一步促进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十三条政策措施的通知》(川人社发〔2022〕13号)

小微企业、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社会组织

招用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小微企业、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社会组织。

依申请事项

米易县就业创业促进中心

莫迎珠

8170245

 

13

大中专毕业生就业补助

就业

攀枝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中共攀枝花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攀枝花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关于促进人力资源聚集的十六条政策措施〉就业奖补等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攀人社发〔2021〕240号

中小微民营企业

1.与在米登记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中小微民营企业签订一年及以上劳动合同、且就业单位为其在米连续缴纳6个月以上全部社会保险费的全日制大中专及以上毕业生;2.引进毕业生须在30周岁及以下,补助享受期限累计不超过3年,中途离攀停发补助。

依申请事项

米易县就业创业促进中心

罗文华

8173901

 

14

青年见习补贴

就业

《攀枝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攀枝花市财政局关于开展攀枝花市青年就业见习工作的通知》攀人社发〔2019〕316号

就业见习基地

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高校、中职、技校毕业生及在就业服务管理信息系统中登记失业16-24岁青年。(每名符合条件的青年只能参与一次就业见习,根据岗位需求见习期限一般是3—12个月)。政策执行期限:2022年4月15日至2024年12月31日

依申请事项

米易县就业创业促进中心

张新婕

8173901

 

15

技能提升培训补贴

就业

《攀枝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攀枝花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攀枝花市税务局关于做好失业保险稳岗位提技能防失业工作的通知》(攀人社发〔2022〕198号)

参保企业职工

(一)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参保失业人员,可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申领技能提升补贴。
(二)企业参保职工: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参加失业保险1年以上的企业在职职工,可在证书核发之日(以发证日期为准)起12个月内申领技能提升补贴。(政策执行时间: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依申请事项

米易县就业创业促进中心

陈渝

8170245

政策执行期限: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16

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劳务经纪人就业创业服务
补助

就业

《攀枝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攀枝花市财政局关于做好就业帮扶有关补贴申领工作的通知》攀人社发〔2022〕199 号)

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劳务经纪人

组织脱贫人口到企业就业,并协助脱贫人口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企业需为脱贫人口缴纳社会保险)的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劳务经纪人。

依申请事项

米易县就业创业促进中心

罗文华

8173901

 

17

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引才奖补

就业

攀枝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中共攀枝花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攀枝花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关于促进人力资源聚集的十六条政策措施〉就业奖补等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攀人社发〔2021〕240号

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设立人才工作站的高校和职业院校

在米登记注册的企业引进毕业2年内的全日制大专及以上毕业生或中级工(四级职业技能等级)及以上技能人才的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设立人才工作站的高校(含职业院校)。引进的毕业生须与就业企业签订一年及以上劳动合同,并在米缴纳全部社会保险。每位引进人员仅能享受一次。

依申请事项

米易县就业创业促进中心

罗文华

8173901

 

18

创业贴息贷款

就业

《财政厅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中国人民银行成都分行 关于进一步加大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力度全力支持重点群体创业就业的通知》川财金〔2020〕30号

符合条件的在米创业人员

1.属于重点就业群体。具体包括: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含残疾人)、复员转业退役军人、刑满释放人员、高校毕业生(含大学生村官和留学回国学生)、化解过剩产能企业职工和失业人员、返乡创业农民工、网络商户、建档立卡脱贫人口、农村自主创业农民在米创业;2.除助学贷款、扶贫贷款、住房贷款、购车贷款、5万元以下小额消费贷款(含信用卡消费)以外,申请人提交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时,本人及其配偶应没有其他贷款。

依申请事项

米易县就业创业促进中心

孙林

8173901

 

    附件:米易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惠企政策事项办事指南.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