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米易县林业局 2022年全面推进依法治县工作情况报告

来源:米易县林业局     发布时间:2022-11-30     选择阅读字号:[ ]     阅读次数: 0

  2022年,米易县林业局根据《米易县法治社会实施方案(2021-2025年)》和工作要点,结合实际,全面完成各项任务,现将工作推进落实情况报告如下:

  工作推进落实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提升领导干部法律素质。为有效推进依法治县工作,我局组织召开工作安排部署会,贯彻落实上级有关会议精神,安排部署2022年度依法治县工作,按照领导干部年度学法计划,采取集中学习和自主学习相结合的方法,召开党组会、二级班子会集中学法。截至目前,通过党组、二级班子会专题集中学法5次。积极组织班子成员参加各类法制培训,增强领导干部的法律素质,提升依法行政的能力。

  (二)强化学法用法,增强干部职工法制观念。按照2022年依法治县示范工作安排,组织下属事业单位、机关各股室开展集中学法10次,专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依法治国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四川省森林防火实施条例》《野生动物保护法》《行政处罚法》《行政诉讼法》《四川省湿地保护法》《森林病虫防治条例》,储备林业行政执法业务知识,有力推动林业各项工作正常开展。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参加普法学习,学法积分均达100分以上,全部通过年度学法考试,成绩达95分以上。

  (三)开展普法宣传教育,提升全民法治意识。一是走基层开展法治宣传。结合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走村入户,通过召开坝坝会,利用集镇赶集日,采取集中宣传和日常宣传相结合方式,悬挂张贴林业法律法规宣传横幅、标语100余幅,发放森林草原防灭火、野生动植物保护、林业政策法律法规宣传资料50000余份,增强人民群众的林业法治意识。二是结合特殊时段和节点开展法治宣传。利用世界湿地保护日、爱鸟周、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野生动物保护宣传月、森林防火宣传周等特殊时段和节点,并充分利用各种新兴媒体和公共资源,广泛开展重点突出、针对性强、形式多样的法律法规宣传活动,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努力营造宜居生态环境。三是以案释法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用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违法行为教育群众,强化人民群众对违规野外用火、非法猎捕野生动物、盗伐滥伐林木、违法乱占林地、违法运输木材等违法行为的认识,以身边的事,教育身边的人,提高广大群众法治意识。

  (四)建立依法行政机制,确保执法运行规范。一是建立法律顾问制度。与四川明炬(攀枝花)律师事务所签订合作协议,聘请专业法律顾问,开展法律咨询,为林业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夯实基础。二是按照党组议事规则,建立重大决策和合法性审查制度,确保决策的正确性。三是对行政处罚事项及时在米易公众信息网进行公开,同时将案件录入系统,接受监管单位和广大群众的监督。截至目前,公开林业行政处罚案件73件。四是积极开展行政权力平台的建设和维护,清理行政权力事项192项,其中行政处罚133项,行政许可17项,行政检查9项,其他33项。

  (五)严厉打击违法行为,全力保护森林资源安全。一是加大野外违规用火查处力度。完善火案查处机制,主动对接公安局、检察院等部门,建立信息共享和协作机制,互通信息、资源共享、齐抓共管,加强火案查处工作。办理违规野外用火案件1起,查处1人,罚款0.2万元,火案发生率同比下降98%。二是开展打击非法经营野生动物联合执法行动。联合森警大队、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县城区集贸市场、农家乐、酒楼、餐馆、肉制品经营销售点开展集中执法检查,严厉查处非法猎捕、收购、出售、加工、运输野生动物及其产品的违法行为。重点检查县城区集贸市场2处,餐饮场所15家,酒楼4家,农家乐3家。三是常态化打击破坏森林资源等违法行为。2022年受理林业行政案件85件,立案74起,已办结案件 74件,共处罚款159.3277万元,所有行政案件适用法律法规恰当,无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发生。立案查处的74件案件中,擅自改变林地用途案 41 件,改变林地用途面积63324.1平方米,处以罚款139.5956万元;擅自开垦林地13件,开垦林地面积17443.34平方米,处以罚款6.879万元;毁坏林木案10件,滥伐林木案件5件,毁坏林木株数353株,处以罚款11.8531万元;非法收购木材案2件,处以罚款0.13万元;违法猎捕非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案1件,无证驯养繁殖野生动物1件,处以罚款0.67万元。

  二、存在的问题

  一是对依法治县工作的认识和重视还需要进一步提高和加强,依法治县意识还需要进一步提高,在具体执法中还不同程度存在行政处罚查处不规范、人为拆分案件减轻处罚的情况,部分执法文书档案资料需要进一步规范。二是行政执法人员的依法治县意识和综合素质还需要进一步提高,执法人员的法律法规知识和专业知识掌握不全面,在查处林业案件的过程中,难以界定案件性质,掌握不住处罚尺度,影响执法效率和效果。三是林业行政执法取证难,执法力量薄弱。林业行政执法人员案件办理过程中,当事人避而不见、不予理睬、拒绝调查、签字,甚有态度蛮横、谩骂执法人员,一些旁证抱有害怕报复、不敢作证心理,造成案件拖延时间长,办案效率低,给林业行政执法带来难度。

  三、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政府建设情况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由“一把手”亲自抓政策法规和依法行政工作,积极推动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进一步推进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落到实处。对法治政府建设履职不力、措施不落实、工作不到位造成不良影响的人员和责任股室,取消评优资格。二是健全机制。在全局积极推进行政决策和行政执法决定合法性审查制度,对我局作出的重大行政处罚决定,认真开展执法主体是否合法、认定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实充分、程序是否完备、适用法律是否准确、处罚幅度或强制措施是否适当等审核。三是加强学法普法。建立健全学法制度,并纳入年度工作计划和党组学习计划,领导班子成员做到每季度有计划、有内容。四是严守廉洁规定。严格遵守廉洁从政各项规定,始终保持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优良传统,正确对待权力、地位和利益,自觉抵制各种腐朽思想的侵蚀,坚持做到廉洁从政,保持人民公仆良好形象,确保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秩序不乱、势头不减。

  四、2023年工作安排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确保依法行政工作取得新成效。切实增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紧迫感和自觉性,把依法行政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加强组织领导、狠抓工作落实,确保把依法行政的各项要求落实到全局工作的各个方面、各个环节。二是强化宣传教育,提高法治意识。充分利用各类宣传载体,全方位、多形式开展法治宣传工作,努力突出特色,打造亮点。三是加强对行政执法人员的培训。采取请进来和走出去等方式,进一步做好行政执法人员的法律培训工作,提升执法人员业务素质和执法水平。四是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各类涉林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