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四川省第三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6项整改任务验收销号的公示
来源:县经信局 发布时间:2025-11-17 选择阅读字号:[ 大 中 小 ] 阅读次数: 0
第三轮四川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6项整改任务已整改完成,并通过验收,拟按程序实施销号。根据《四川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销号办法(2025年修订)》有关要求,现将该项任务整改完成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11月17日至11月28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实名书面向米易县经济信息化和科学技术局提出。
联系电话:0812-8186328;邮寄地址:米易县攀莲镇同和路12号833室 杨俊。
附件: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6项整改任务完成情况表
米易县经济信息化和科学技术局
2025年11月17日
附件
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6项整改任务完成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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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任务 |
问题6:项目违规上马私扩产能,擅自扩大产能。豪润矿业有限公司擅自新增螺旋机组312组,产能扩大125%;先力矿业有限公司擅自新增螺旋机组80组,增加钛中矿年产能2万吨。瑞达水泥核准日产能为2500吨,应配套建设直径4米、装机功率375千瓦的回转窑,但实际建设直径4.3米、装机功率400千瓦的回转窑,日产能增长至3200吨、增幅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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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实施主体 |
米易县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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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目标 |
加强备案项目管理,从严要求项目建设与备案内容相一致,严禁项目批小建大杜绝企业超产能生产,确保企业在批复允许范围内生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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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时限 |
2025年6月3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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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措施 |
1.2024年6月底前,瑞达水泥公司按照核准产能制定生产计划,在确保安全、环保的前提下有序组织生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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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024年7月底前,全面核查瑞达水泥公司擅自扩大产能的行为。依据核查情况,对瑞达水泥公司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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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024年8月底前,建立水泥生产企业生产台账,每月调度企业产量情况,严格监管企业按核准产能组织生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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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024年12月底前,完成水泥企业2024年错峰生产执行情况,督促企业严格按照年度计划错峰生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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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主要工作及成效 |
2024年8月底前,建立了水泥生产企业生产台账,每月调度了企业产能情况,产量未超标。瑞达水泥每月制定了生产(含停产天数)计划,每月严格按计划组织生产。并向米易县经信科技局、米易县生态环境局报送相关生产报表、台账。该公司2024年5月14日到12月31日,累计生产熟料27.2071万吨,正常生产114天,日均生产熟料2386.58吨,未超过核准2500吨/日产能。2024年累计错峰停窑201天,累计生产熟料49.85万吨,超额完成全年错峰生产目标任务天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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