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四川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验收销号的公示(第二轮第八项整改任务)
来源:攀枝花市米易生态环境局 发布时间:2024-07-17 选择阅读字号:[ 大 中 小 ] 阅读次数: 0
第二轮四川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八项整改任务已整改完成,并通过验收,拟按程序实施销号。根据《四川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销号办法(2023年修订)》有关要求,现将该项问题整改验收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7月17日至7月30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实名书面向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联系电话:0812-3353825;邮寄地址:攀枝花市东区泰隆大厦8楼812。联系人:熊玉路,联系电话:18281220912。
附件: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八项整改任务完成情况表.doc
攀枝花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