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攀枝花市米易生态环境局生态环境保护具体牵头事项清单

来源:攀枝花市米易生态环境局     发布时间:2024-03-04     选择阅读字号:[ ]     阅读次数: 0

序号

具体事项

事项内容

牵头股室

1

生态环境规划制定

组织编制全县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开展规划实施的中期和期末的调度、评估。

农村生态股

参与审核全县各类规划中涉及生态环境保护的内容。

污染防治股

2

美丽米易建设

组织开展美丽四川建设先行试点县建设工作。

农村生态股

3

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

负责环境信息依法披露的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按照《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管理办法》规定,督促企业依法、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环境信息。

污染防治股

4

污染物总量减排

统筹协调污染物总量减排相关工作,监督落实污染物减排任务。

污染防治股

5

环境统计

按照国家统计制度,组织开展生态环境统计工作。

污染防治股

6

污染源普查

按照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部署,组织开展污染源普查工作。

污染防治股

7

污染防治攻坚战

统筹协调污染防治攻坚战相关工作,组织开展全县污染防治攻坚战年度成效考核自评,并上报。

污染防治股

8

环境监管重点单位名录编制和公开

组织筛选、确定辖区水环境重点排污单位、地下水污染防治重点排污单位、大气环境重点排污单位、噪声重点排污单位、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以及环境风险重点管控单位名录。制定并依法向社会公布年度环境监管重点单位名录。

污染防治股

9

友好生态环境建设

编制友好生态环境建设方案,并组织实施。

污染防治股

10

质量强县

负责生态环境领域质量强县相关工作。

办公室

11

生态文明体制改革

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相关工作。

污染防治股

12

生态环境监测

组织实施全县生态环境质量监测、污染源监督性监测、应急监测、执法监测等工作,组织对生态环境质量状况进行调查评价、预警预测。

米易生态环境监测站

13

生态环境监测网建设和管理

配合开展全县生态环境监测网的建设,推动站点建设,配合做好环境质量自动监测站点基础条件保障工作。

米易生态环境监测站

14

生态环境质量公告

组织编制全县生态环境质量报告书,配合做好生态环境状况公报,统一发布全县生态环境综合性报告和重大生态环境信息。

米易生态环境监测站

15

企业自行监测和信息公开

承担企业自行监测及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检查。

污染防治股

16

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工作考评

组织拟定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工作年度目标任务和考评细则,并牵头承担考评工作。

督察股

17

中央和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有关工作

配合做好中央和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协调有关方面做好迎检准备和服务保障等工作。牵头编制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实施方案。

督察股

18

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

督促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长江生态环境问题、国家和省挂牌督办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工作。

督察股

19

县生态环保督察办工作

承担县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督察股

20

生态环境保护地方法规体系保障

负责建立健全全县生态环境基本制度。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生态环境政策、规划,依法组织生态环境保护法规政策实施和监督检查。

办公室

21

企业环境信用评价

组织开展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开展现场核查,推动建立环境保护守信激励、失信惩戒机制。

污染防治股

22

生态环境损害赔偿

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

办公室

23

生态环境与健康管理

组织管理环境与健康有关工作。

办公室

24

生态环境宣传教育

普及宣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县生态文明建设宣传教育有关活动,推动公众参与。负责机关信息审核和发布,指导全县生态环境舆情收集、研判、应对工作。推动社会组织和公众参与生态环境保护。承担生态环境领域意识形态相关工作。

办公室

25

农村生态环境保护

组织开展全县农村生态环境整治工作。

农村生态股

26

农村生活污水治理

组织开展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和农村黑臭水体排查整治工作。

农村生态股

27

饮用水水源生态环境保护

推动落实《四川省饮用水水源保护管理条例》,编制实施全县饮用水水源环境保护规划。

农村生态股

28

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

推进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立标、隔离防护设施建设和环境问题整治。

农村生态股

29

地下水污染防治管理

按照《攀枝花市地下水污染防治重点区划定成果报告》和地下水污染防治重点排污单,推动地下水环境分区管理、分级防治。

污染防治股

30

地下水污染源头预防、风险管控与修复

组织开展地下水污染状况调查与评估,督促“一企一库”“两场两区”(即化学品生产企业、尾矿库、危险废物处置场、垃圾填埋场、化工产业为主导的工业集聚区、矿山开采区)落实防渗和监测措施,组织实施地下水污染源风险隐患排查与风险管控,开展地下水污染修复。

污染防治股

31

农业面源污染治理监督指导

监督指导畜禽养殖和水产养殖污染防治。

农村生态股

32

生态文明示范创建

组织开展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创建、年度自评及复审工作。

农村生态股

33

自然保护地监管

指导协调和监督全县自然保护地生态环境工作,组织开展自然保护地“绿盾”行动。

农村生态股

34

生态保护红线监管

指导协调和监督生态保护红线制度执行及问题整改工作。

农村生态股

35

组织协调生物多样性保护

贯彻落实中办、国办、省级《关于进一步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的意见》,推动我县责任分工方案的落实;参与外来入侵物种防控;配合有关部门开展长江十年禁渔相关工作。

农村生态股

36

指导协调监督生态保护修复

指导生态保护修复工作;协调生态保护修复中的重大问题;配合对生态保护修复工作开展情况及成效实施监督。

污染防治股

37

生态系统保护成效评估

组织开展生态系统保护成效评估,以县域内生态保护红线、自然保护地以及其他重要生态环境敏感区脆弱区为评估范围,重点评估重要生态空间状况、生态保护修复状况、监督管理质效等。

农村生态股

38

组织实施碧水保卫战

配合对重点断面开展“固优、提好、治差”专项行动。

污染防治股

39

河流(湖、库)断面水质考核

组织落实、完成地表水国考断面、省考断面及其他河流断面水质年度考核目标任务。

污染防治股

40

参与河(湖)长制工作

按照河湖长制工作清单单位职责和县河长办工作要求,参与河长制工作。

农村生态股

41

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和设置管理

配合开展入河排污口设置审批工作,统筹全县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按省厅、市局部署推进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

污染防治股

42

工业园区和城镇污水处理厂监管

开展工业园区水污染整治专项行动,负责城镇污水处理厂运维监管,开展污水处理设施日常检查。

污染防治股

43

总磷污染控制

牵头制定并组织实施《攀枝花市长江流域总磷污染控制实施方案》。

污染防治股

44

大气环境质量改善目标落实情况考核

按照上级下达的年度环境质量指标计划,组织落实全县年度大气环境质量改善目标任务。

污染防治股

45

工业噪声污染防治

开展工业噪声污染防治监督管理。

污染防治股

46

重污染天气应对政策措施拟订

配合完善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体系和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组织开展重污染天气期间区域应急联动。

污染防治股

47

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绩效评级

配合组织专家对水泥、包装印刷等重点行业企业开展绩效评级,指导企业对标升级。

污染防治股

48

燃煤锅炉和工业炉窑超低排放改造及深度治理

组织开展钢铁、水泥等行业企业超低排放改造和深度治理。

污染防治股

49

组织实施蓝天保卫战

组织开展重污染天气消除、臭氧污染防治攻坚战。

污染防治股

组织开展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

米易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50

机动车环保达标监管

指导重点用车企业建立用车大户管理制度、推进清洁运输。

污染防治股

组织开展在用机动车环保达标监督检查。

米易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51

非道路移动机械环保达标监管

实施机械编码登记管理制度。

污染防治股

组织开展在用非道路移动机械环保达标监督检查。

米易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52

土壤污染防治监督管理

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和《四川省土壤污染防治条例》;组织开展土壤污染状况普查、详查;组织建设用地、工矿企业用地和农用地土壤污染防治监督管理;公开有关土壤污染状况和防治信息。

污染防治股

53

农用地土壤镉等金属污染源头防控

组织开展农用地周边涉镉等重金属行业企业排查和排查整治“回头看”,制定污染源整治清单;组织开展耕地土壤重金属污染成因排查和分析。

污染防治股

54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

组织开展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和风险评估、风险管控和修复、风险管控和修复效果评估,定期更新《关闭搬迁地块优先监管地块清单》。

污染防治股

55

督促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履行土壤污染防治义务

督促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按年度向生态环境部门报告有毒有害物质排放情况,督促实施土壤污染隐患排查整改、土壤自行监测、隐患排查工作“回头看”,督促落实设备设施拆除土壤污染防治责任;组织开展重点监管单位周边土壤污染监督性监测。

污染防治股

56

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

按照上级下达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企业的名单,组织审核非重点的强制性清洁生产企业的评估与验收,配合上级审核重点企业的强制性清洁生产的评估与验收。

污染防治股

57

重金属污染防控

监督实施重金属污染防治政策、规划,监督检查重金属减排任务完成情况。

污染防治股

58

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环境监管

监督实施危险废物污染防治政策、标准、规划等,对全县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

污染防治股

59

新污染物治理

按照上级统一部署,建立新污染物治理管理机制,开展化学物质环境信息统计等工作。

污染防治股

60

尾矿库环境监管

负责制定全县尾矿库环境监管清单,督促指导企业尾矿库环境隐患问题排查治理分类分级环境监管工作。

污染防治股

61

辐射安全监管

组织开展核技术利用、电磁辐射设施(设备)和伴生放射性矿单位的辐射安全、放射性污染防治监督管理;监督实施辐射类建设项目生态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组织开展放射性物品运输安全监督检查。

督察股

62

辐射事故应急

承担辐射事故应急准备和响应工作,负责辖区内一般辐射事故应急处理工作。

督察股

63

环境风险防控

组织拟订并监督实施全县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督察股

64

突发生态环境事件应急处置

指导协调(乡)镇对突发生态环境事件的应急、预警工作。

督察股

65

突发生态环境事件应急演练

指导开展突发生态环境事件应急综合演练。

督察股

66

环境污染纠纷调解

协调解决有关跨区域环境污染纠纷。

污染防治股

67

环境社会风险防范化解

牵头协调指导全县环境社会风险防范化解工作。

污染防治股

68

生态保护补偿

牵头组织实施横向流域补偿工作。

污染防治股

69

生态环境科技

承担生态环境科技工作,协调和组织实施重大生态环境科技计划项目。

污染防治股

70

能力建设

指导全县生态环境领域能力建设项目相关工作。

办公室

71

绿色发展

参与绿色融资和贴息工作。

办公室

72

排污许可监督管理

承担排污许可综合协调和管理工作,配合依法依规核发排污许可证。

污染防治股

73

建设项目管理

按规定权限配合开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审查审批工作。

污染防治股

74

生态环境准入

以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为基础,落实环境管控单元和生态环境准入清单,实施生态环境分区管控。

污染防治股

75

生态环境“放管服”改革

根据要求开展本系统“放管服”改革。

污染防治股

76

生态环境监督执法

负责查处全县污染防治、生态保护、核与辐射安全等生态环境违法案件,开展与执法相关的行政检查,组织协调辖区内跨区域执法事项;依法调查上级交办、县级行业管理部门移转的生态环境违法案件线索。

米易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77

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

按照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工作标准和规范,组织开展县级生态环境保护执法队伍规范化建设。

米易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78

机动车检验机构监管

组织开展机动车检验机构排放检验监督检查,指导实施机动车排放检验与维护制度。

米易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79

实施重点流域生态环境规划

监督实施雅砻江、安宁河等重点流域生态环境保护规划。

污染防治股

80

美丽河湖建设

配合参与美丽河湖建设。

污染防治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