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米易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开展“三项行动” 全力推进基层示范社建设

来源:米易县供销社     发布时间:2023-01-13     选择阅读字号:[ ]     阅读次数: 0

  

简    报

  

第一期

  

米易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二0二三年一月十三日

  

米易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开展“三项行动”   全力推进基层示范社建设

  

2022年,米易县供销社坚持贯彻市县两项改革“后半篇”文章决策部署,以创建基层供销社示范社建设为重点,加快推动供销社基层社组织体系建设,聚焦“三项行动”,扎实推进基层社示范社建设工作,助力乡村振兴。

  

开展“强化合作经济组织属性”行动。县供销社对县域内各村社开展村情村况调研,优选一批产业发展好、基础条件好的村成立基层社,创建供销合作体系。各基层社由县供销社、村集体经济组织发起,联合涉农企业、村民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共同成立,形成县供销社+村级集体经济组织+村民“三位一体”的新型组织架构,县供销社和村集体经济组织在基层社的共同持股不低于50%,有效将全体社员纳入基层社运营服务范围,开展农资经营、土地社会化服务、农产品品牌联营销售,实现经济实力和经营服务能力“两强”。围绕创新基层社的组织体系和服务机制,明确方向,积极探索,因地制宜、扎实推进,构建了适应当前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民需求的新型基层社体制框架和运行机制。截至目前,我县共建成基层社10个,均在市场监督管理局统一注册。

  

开展“为基层社发展赋能”行动。为推动基层社不断发展壮大,坚持基层社监事会、理事会班子至少配备1名县供销社干部,由村党组织书记担任供销社主任,鼓励村“两委”干部和村供销社干部双向交叉任职,吸纳土专家、产业致富带头人、大学生加入基层社,并对已有的村社干部进行经营管理、农业技能方面的培训,以破解村部缺乏经营人才这一困境。截至目前,有3名县供销社干部、21名村“两委”干部进入基层社监事会、理事会,村党组织书记担任基层社主任达100%,吸纳18名农村能人入社经营,切实增强基层社的服务能力和水平。进一步完善基层社治理结构,落实了基层社社员代表大会、理事会、监事会制度,强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提高农民社员在后期经营管理事务中的参与度和话语权。规范基层社和农民社员的利益分配关系,建立健全按交易额返利和按股份分红结合的分配制度,切实做到农民出资、农民参与、农民受益。同时,在市社支持下,整合省市综改资金,为6个基层社提供资金60万元,通过入股及销售方式,共同开展经营活动,着力扩展经营服务范围,扩大农资企业的经营覆盖面,取得农资进价话语权,降低经营成本,增加农资销量。

  

开展“平台搭建利益共享”行动。搭建以市、县两级供销社控股的攀枝花嘉会农业有限公司为主体,基层社为网络齐发展的农资配送、技术服务、产销对接等产供销一条龙服务的综合服务平台, 采取农资统购分销的方式,增加购货量,降低采购成本,并按照预留20%的利润供货给基层社,不仅提高基层社的市场竞争力,还保证其经营收益,同时公司还将在年底按照基层社入股比例进行分红,双管齐下,以保证基层社的收入,并增加村集体经济收入。截至目前,我县已开展经营的6家基层供销社自揭牌营业以来,已采购150余万元农资,销售收入90余万元。各基层社还通过村两委的宣传推广,广泛吸纳农民出资入股,农民在日常的农资采购中即可享受购物返利,年底时,基层社还将30%的利润按照入股比例分红给社员。截至去年底,全县基层社共带动农户7000余户,吸纳农民就业20余人。随着第一批基层村社的群众入股,基层社共计入股农户347户,入股资金10.4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