米易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关于认定2022年度基层供销社示范社的通知
来源:米易县供销社 发布时间:2022-12-30 选择阅读字号:[ 大 中 小 ] 阅读次数: 0
简 报
第三十八期
米易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二0二二年十二月三十日
米易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关于认定2022年度基层供销社示范社的通知
各基层供销社、各专合社:
2022年全县系统认真贯彻市县两项改革“后半篇”文章决策部署,以创建基层供销社示范社建设为重点,加快推动供销社基层社组织体系建设取得积极成效。根据省社《基层社示范社建设内容及标准》、《关于加强基层供销社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及《关于基层社示范社评定及监测办法的通知》要求,县供销社对各基层社点位项目建设情况进行了认真的督导、审核,最终创建申报四家基层供销社,经市社认真审核,研究决定认定以下为基层社示范社,现将具体名单公布如下:
1. 米易县碗厂供销合作社;
2. 米易县雷窝供销合作社;
3. 米易县张门扎供销合作社;
4. 米易县威龙供销合作社
米易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2022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