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全信用监管机制,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来源:米易县发展和改革局 发布时间:2023-09-19 选择阅读字号:[ 大 中 小 ] 阅读次数: 0
近年来,我县加快推进信用体系建设,健全组织机制,建立信用约束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强化事中事后监管,进一步发挥信用对提高资源配置效率。
一是建立健全组织机制。成立以分管县领导为召集人,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印发《米易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工作机制》《米易县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实施意见》,动态更新和公示联合惩戒措施清单,建立健全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积极推进联合激励和联合惩戒落地实施,形成多部门、多行业、多领域、多手段联合信用惩戒工作规范化、常态化,提高联合奖惩工作成效。
二是建设完善信用信息平台。与电子政务办牵头推进社会信用信息平台和网站建设, 在门户网站开设“信用工作专栏”,全面落实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信息上网公开制度,及时归集至“信用中国”网站,助力“一站式”查询服务。转发《关于报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通知》,强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在各领域推广使用,通过“信用中国”网站、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或中国政府网及相关部门门户网站等公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充分发挥其在社会信用体建设中的基础作用。
三是推进政务诚信、个人诚信建设。结合工作实际、突出重点,认真开展政务诚信和个人诚信建设工作,不断完善诚信体系,有力促进了工作开展。政务诚信方面,对不依法履行生效判决构成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依法纳入,将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推送到全国失信被执行人网,通过自媒体手段曝光失信被执行人;个人诚信建设方面,持续落实双公示制度,对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进行公示,加大对泄露、篡改、毁损、出售、非法向他人提供、非法窃取个人信息等行为的查处力度。对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被执行人纳入失信名单、限制高消费。通过纳入失信和限制高消费等措施,使不守信用的老赖“一处失信、处处受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