米易县应急管理局 关于组建攀枝花安宁矿业有限公司潘家田铁矿(地下)安全工作专班的通知
来源:米易县应急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5-11-14 选择阅读字号:[ 大 中 小 ] 阅读次数: 0
根据《四川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强化矿山安全“一矿一策一专班”工作措施推进落实重点工作的通知》(川安办函〔2024〕102号)《四川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非煤地下矿山安全工作“一矿一策一专班”运行机制有关事项的通知》(川安办函〔2025〕10号)等文件要求,抓实抓细“一矿一策一专班”工作,结合我县实际,组建攀枝花安宁矿业有限公司潘家田铁矿(地下)安全工作专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班组成
根据省厅文件要求,非煤地下矿山“一矿一专班”由县包矿领导及监管工作专班组成。按照分类分级监管原则,监管工作专班由县应急管理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经信科技局、县发展改革局、米易生态环境局、县水利局、县林业局、县公安局、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县信访局、撒莲镇等有关单位及矿山企业组成。
二、专班工作职责
1.负责贯彻落实非煤矿山安全生产相关工作部署和要求。
2.督促落实“县包矿”工作责任和非煤矿山“一矿一专班”监管工作责任。
3.定期分析研判非煤矿山安全形势和安全风险。
4.动态督查检查“一矿一策”工作实施情况和监管工作落实情况。
5.定期对矿山开展现场安全检查。
6.督促矿山企业对各级监管监察部门检查发现的问题隐患及时整改,建立台账,确保问题隐患整改闭环销号。
7.发现、制止、报告、处理非煤矿山非法违法行为。
8.研究解决非煤矿山安全重大问题。
三、工作要求
矿山安全工作专班要认真履行工作职责,结合专班工作职责和专班成员单位监管工作实际,定期开展现场安全检查,组织专班成员对工作内容进行会商,研究解决本矿山安全工作具体问题,根据企业生产运行现状、灾害情况及安全投入等情况开展安全风险研判,剖析分析矿山企业存在的突出安全风险,督促矿山企业落实风险管控措施,对各级监管监察部门督查检查发现的问题隐患及时整改落实。工作专班不代替矿山安全监管部门履行职责,县应急管理局和有关管理部门按要求履行监督管理职责。安全工作专班人员人事变动或分工调整,由原专班人员将有关工作移交至接任者,不再另行发文。
附件:攀枝花安宁矿业有限公司潘家田铁矿(地下)安全工作专班信息表
米易县应急管理局
2025年11月13日
附件:攀枝花安宁矿业有限公司潘家田铁矿(地下)安全工作专班信息表
一、基本信息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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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井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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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力规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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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井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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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地质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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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文地质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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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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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
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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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产
停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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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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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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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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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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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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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在撤除或封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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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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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万吨/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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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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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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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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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专班信息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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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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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包县(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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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区)包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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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工作专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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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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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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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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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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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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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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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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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人/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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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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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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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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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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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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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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米易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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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委常委、县政府常务副县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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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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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玉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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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应急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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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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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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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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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季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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撒莲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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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镇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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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夫 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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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发展改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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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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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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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宁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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米易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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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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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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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 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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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应急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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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山股股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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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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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刚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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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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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矿股股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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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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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 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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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经信科技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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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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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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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 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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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水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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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保中心 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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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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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媛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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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林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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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室工作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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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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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念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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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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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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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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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建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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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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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关系与劳动监察仲裁股股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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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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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鸿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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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信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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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室 工作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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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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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 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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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安宁铁钛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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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经理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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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龚发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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攀枝花安宁矿业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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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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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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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关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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攀枝花安宁矿业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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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副矿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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