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攀枝花中禾矿业有限公司安全生产 隐患管理不到位案

来源:米易县应急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5-08-07     选择阅读字号:[ ]     阅读次数: 0

  2025年4月23日,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四川局、米易县应急管理局联合对攀枝花中禾矿业有限公司进行检查时发现:1.腾家梁子铁矿已形成凹陷开采,+1476m平台存在积水,未及时排出平台;2.外包运输公司(米易峰华汽车运输有限公司)未给员工购买安全生产责任险。该公司第1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以下简称《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一条第二款、《金属非金属矿山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第二条第(十)项的规定,第2项问题违反《非煤矿山外包工程安全管理暂行办法》第九条第一款的规定;该公司总经理黄某某第1项违反《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一条第(五)项的规定。

  依据《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二条、《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相关规定,分别对攀枝花中禾矿业有限公司作出处人民币1.5万元(壹万伍仟元整)罚款并警告的行政处罚;依据《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对该公司总经理黄某某作出处人民币2.2万元(贰万贰仟元整)罚款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