米易县消防救援局消防执法公示—消防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信息(2026年4月25日至2026年5月24日)

来源:米易县消防救援大队     发布时间:2026-05-28     选择阅读字号:[ ]     阅读次数: 0

附件1:米易消防救援局行政许可信息公示表(本次无)

序号

许可机关

行政相对人名称

行政相对人代码

法定代表人

自然人

行政许可决定文书名称

行政许可决定文书号

许可决定日期

备注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工商注册号

组织机构代码

税务登记号

事业单位证书号

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附件2:米易消防救援局行政行政处罚信息公示表

序号

作出处罚决定的部门

案件名称

处罚事由

执法依据

处罚结果

救济渠道

行政处罚决定文书号

本单位认为应当公示的其他相关信息

1

米易县消防救援局

成都致诚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米易分公司涉嫌未按照规定落实消防控制室值班制度案

 2026年5月8日,我局监督执法人员依法对举报投诉进行核查。举报投诉所指的福园小区为一类高层住宅建筑,物业管理公司为成都致诚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米易分公司(地址:四川省攀枝花市米易县攀莲镇城南高阳路40号福园小区三栋二单元101、102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421MA7GW0GE5L,负责人:侯**),小区设置了消防控制室,经核查发现消防控制室无值班人员在岗,未按照规定落实消防控制室值班制度,违反了《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第二十六条第一款之规定。

违反了《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第四十七条第一款第(四)项之规定。

给予成都致诚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米易分公司罚款人民币肆仟元整的行政处罚。

/

米消行罚决字〔2026〕第0010号

/

2

米易县消防救援局


四川益满达渔业有限公司涉嫌未按照规定落实消防控制室值班制度、安排不具备相应条件的人员值班案

2026 年 4 月 28 日,我局依法对四川益满达渔业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421062385938W ,法定代表人:黄**,住所:米易县白马镇挂榜村2 组 71 号附 1 号)进行检查时发现,由该公司负责物业管理的鱼米阳光小区消防控制室仅 1 人值班且未取得消防设施操作员资格证书,四川益满达渔业有限公司未按照规定落实消防控制室值班制度、安排不具备相应条件的人员值班,分别违反《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二款之规定。四川益满达渔业有限公司属于经营性单位,鱼米阳光小区属于二类高层住宅建筑,未按照规定落实消防控制室值班制度、安排不具备相应条件的人员值班,属于轻微违法,因该公司经营困难,当事人积极主动改正违法行为,根据《消防救援机构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七十九条及《四川省消防行政处罚裁量规则(2023年)》第十七条,依法对该单位从轻处罚,在计算处罚的金额上,从轻处罚15%,以上事实有〔2026〕第0220号《消防监督检查记录》、自行书写材料、反映消防控制室的现场照片等证据证实。

违反了《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二款之规定。

给予四川益满达渔业有限公司合并执行:处罚款人民币肆仟元整的行政处罚。

/

米消行罚决字〔2026〕第0009号

/

3

米易县消防救援局

成都致诚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米易分公司涉嫌安排不具备相应条件人员值班案

 2026 年 4 月 30 日,我 局 收 到 12345 便 民 服 务 平 台 服 务 工 单 (编号:RGDH995104002026043000028)反映“米易县龙湖别苑小区、凤凰别苑小区、尚品小区、海棠花语小区,市民反映以上小区的消防控制室无人值守还无证上岗,小区楼道内堆放杂物,有消防安全隐患,请部门核查要求对其进行整顿,请处理,谢谢”。2026年5月1日,我局工作人员依法对上述工单中的“龙湖别苑小区、凤凰别苑小区”进行检查,经核查“龙湖别苑小区、凤凰别苑小区”由成都致诚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米易分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421MA7GW0GE5L ,负责人:侯**,经营场所:四川省攀枝花市米易县攀莲镇城南高阳路 40 号福园小区三栋二单元 101、102号)提供物业服务,上述二个小区消防控制室 5 月 1 日值班人员分别为彭**、张**、蒋**、龚**,其中张**、蒋**、龚**未取得消防设施操作员资格证书,成都致诚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米易分公司安排不具备相应条件的人员值班,违反《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第二十六条第二款之规定。

违反了《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第二十六条第二款之规定。

给予成都致诚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米易分公司罚款人民币
肆仟壹佰元整的行政处罚。

/

米消行罚决字〔2026〕第0008号

/

4

米易县消防救援局

成都鹰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涉嫌未按照规定落实消防控制室值班制度案

 2026年4月30日,我局收到12345便民服务平台服务工单(编号:RGDH995104002026043000028)反映米易县龙湖别苑小区、凤凰别苑小区、尚品小区、海棠花语小区,市民反映以上小区的消防控制室无人值守还无证上岗,小区楼道内堆放杂物,有消防安全隐患,请部门核查要求对其进行整顿,请处理,谢谢”。2026年5月1日,我局工作人员依法对上述工单中的“尚品小区”进行检查,经核查“尚品小区”由成都鹰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米易分公司提供物业服务,该小区消防控制室5月1日仅唐**1名值班人员且不在消防控制室值班,成都鹰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米易分公司未按照规定落实消防控制室值班制度,违反《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第二十六条第一款之规定。

违反了《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第二十六条第一款之规定。

定给予成都鹰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米易分公司罚款人民币
肆仟壹佰元整的行政处罚。

/

米消行罚决字〔2026〕第0007号

/

5

米易县消防救援局

米易县一站万民生活超市涉嫌封闭安全出口案

 2026年5月15日,我局收到编号为“XB32400026913”的信函反映米易县一站万民生活超市存在多项消防安全隐患。2026年5月19日,我局工作人员依法对信函“投诉举报书”所指场所米易县一站万民生活超市(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510421MAC2FYQR1W,类型:个体工商户,经营场所:四川省攀枝花市米易县攀莲镇北街57号二层,经营者:邱*)进行检查,经检查投诉内容不属实,检查中发现该场所营业期间北面安全出口(后门安全出口)上锁,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八条之规定。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八条之规定。

给予邱*罚款人民币贰佰叁拾元整的行政处罚。

/

米消立案登字〔2026〕第0010号

 

 

审核: 唐国成   责任编辑: 王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