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米易县攀莲镇“五强化”开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新局面
米易县攀莲镇幅员面积178.08平方公里,常住人口75960人。近年来,米易县攀莲镇牢牢把握“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时代主题,通过强化组织领导、宣传教育、示范引领、干部培养、改善民生等举措扎实推进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形成强大合力。成立了由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办、所、站及村社区负责同志为成员的民族团结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工作职责和工作任务,安排专人负责具体工作。按照“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原则,将工作职责落实到网格、村组,把民族团结与中心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时,把民族团结工作与社会救助、就业指导、医疗卫生、子女入学等方面的服务下沉至网格,进一步明确了各自的职责。形成了“工作有人抓、责任到人头”的工作格局。
二是强化宣传教育,营造良好环境。把民族团结进步创建作为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的重要抓手。制作民族团结示范标语300余条,制作宣传展板80余块,发放宣传手册5000余份,组织法律进社区、进乡村、进校园、进企业活动100余场次;以网格、村组为单位,开展定期或不定期的走访、宣传和服务800余次,使广大群众树立“三个离不开”思想,促进各族群众自觉维护人民利益、维护法律尊严,维护民族团结;组建文体活动队伍,举办春节游园活动、“端午粽飘香”等文体、志愿活动;组织辖区少数民族加入村(社区)合唱队、舞蹈队,带领辖区“会说一句民族语言、会唱一首民族歌曲、会跳一个民族舞蹈、会讲一个民族故事”的居民越来越多,实现了各民族的优秀文化在潜移默化中不断交融,民族的文化认同感不断增强,铸牢了民族团结和睦的“根”和“魂”。
三是强化示范引领,激发内生动力。实行少数民族群众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拓宽群众反映意见和建议的渠道,着力推进基层社会治理民主化、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组织开展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个人、家庭等评比活动。对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家庭和睦、邻里和谐、环境卫生、乐于奉献等评选,表彰和奖励模范家庭、先进个人,通过示范引领,“以先进倒逼后进”。同时在先进典型的激励上,充分整合各方资源和力量对创先争优家庭进行表彰和激励,让少数民族享受到自觉践行模范行为带来的实惠。
四是强化干部培养,夯实工作基础。坚持把注重少数民族干部的培养和使用作为加强民族团结的重要保证。镇党委、政府着眼全局,培养了一支素质高,结构合理的少数民族干部队伍,切实保障了少数民族当家做主的权利。目前,镇机关有少数民族干部职工7名,镇人大代表中有少数民族代表8名,村社区中有少数民族干部5名,并注重对少数民族干部培养,优先组织安排少数民族干部参加必要的培训或参观学习,进一步扩宽少数民族干部视野,提升他们的工作本领,积极发挥他们在联系群众、促进民族团结方面的特殊作用。
五是强化改善民生,凝聚行动共识。坚持把创建活动与维护民族团结、社会和谐稳定结合起来,与爱国主义教育和做守法公民结合起来,与创建平安和谐社区结合起来,与扶贫帮困、解决少数民族群众具体困难结合起来,与巩固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成果结合起来。牢牢抓住“改善民生”这一重点,不断提升全镇各族群众的归属感、幸福感、自豪感。近年来,先后争取项目资金1000余万元,为群众解决了一批“看得见、摸得着”的实际困难和问题,开展少数民族技能培训、就业指导20余次,解决就业问题;建立民族矛盾和民族纠纷排查机制,成功调处涉及少数民族群众各类矛盾纠纷50余件;加强对少数民族群众的信息引导和示范指导,为他们就业、发展产业提供支持和帮助,巩固了脱贫成效;全镇4个社区建成“一站式”综合服务平台,及时解决城市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的特殊困难和问题,“中华民族一家亲,同心共筑中国梦”成为各族群众的广泛共识和具体行动,形成共居、共学、共事、共乐的交往交流交融良好局面。近日,攀莲镇入选第六批四川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示范单位拟命名名单。

主办:米易县民宗局 承办:米易县电子政务办公室 网站维护电话:0812-8179802
备案序号:蜀ICP备14016536号 网站标识码:5104210002川公网安备51042102000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