米易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惠企政策事项办事指南

www.panzhihua.gov.cn     发布时间:2022-11-22     选择阅读字号:[ 大 中 小 ]     阅读次数: 2

惠企政策事项办事指南

(阶段性缓缴社会保险费)

一、基本信息

惠企政策事项名称

阶段性实施缓缴企业社会保险费

政策出处

《攀枝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国家税务总局攀枝花市税务局关于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特困行业阶段性实施缓缴企业社会保险费政策的通知〉的通知》(攀人社发﹝2022﹞125号)、《攀枝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四部门关于转发〈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四川省税务局关于扩大阶段性缓缴社会保险费政策实施范围等问题的通知〉的通知》(攀人社发﹝2022﹞166号)、《攀枝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4部门关于转发<关于进一步做好阶段性缓缴社会保险费政策实施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攀人社发〔2022〕290号)

事项类型

依申请事项

承办部门

 米易县社会保险事务中心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是

联办部门

 县税务局

适用行业

受疫情影响较大、生产经营困难的中小微企业、以单位方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事业单位及各类社会组织

办理方式

1.线上办理;企业可以通过“米易县社保业务办理QQ群(20803175)”上传《申请表》和《营业执照》,确保在1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事项;

2.线下办理:县政务服务中心第29号窗口为专项办理窗口,企业只需填写《申请表》,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当场就能办结申请审核事项。

办理地点

米易县政务服务中心第29号窗口

咨询方式

 0812-8178667

 

二、办理流程

办理流程

资格(申报)条件

申报材料(如有请按示例逐一填写,如无请填无)

法定办理时限(工作日)

承诺办理时限(工作日)

备注

1

受理

 受疫情影响较大、生产经营困难的中小微企业、以单位方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事业单位及各类社会组织

申报材料:(《申请表》一式三份,申报单位、社保中心、税务部门各一份):

1. 《申请表》加盖企业公章);

2. 《营业执照》复印件

 工作日

 网上申报1个工作日办结,现场申报当场办结。

 

2

审核

 县社保中心审核

 申报材料:(《申请表》一式三份,申报单位、社保中心、税务部门各一份):

1. 《申请表》加盖企业公章);

2. 《营业执照》复印件

 工作日

  网上申报1个工作日办结,现场申报当场办结。

 

3

公示

 

 

 

 

 已公示

4

兑现(表彰、奖励、优惠等)

 

 

 

 

 已兑现

特殊情况

说明

 

 

惠企政策事项办事指南

(降低失业保险费率)

一、基本信息

惠企政策事项名称

降低失业保险费率

政策出处

《四川省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进一步稳定和扩大就业十五条政策措施的通知》(川府发〔2022〕12号

事项类型

主动行使事项

承办部门

 米易县社会保险事务中心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是

联办部门

 县税务局

适用行业

  企事业单位

办理方式

企业不需申请,社保中心通过业务经办系统设置自动办理

办理地点

米易县政务服务中心第30号窗口

咨询方式

 0812-8178667

二、办理流程

办理流程

资格(申报)条件

申报材料(如有请按示例逐一填写,如无请填无)

法定办理时限(工作日)

承诺办理时限(工作日)

备注

1

受理

在米易县参加失业保险的企事业单位

无需提供资料

 工作日

 自动办结

 

2

审核

 县社保中心审核

 无需提供资料

 

 工作日

 自动办结 

 

3

公示

 

 

 

 

 已公示

4

兑现(表彰、奖励、优惠等)

 

 

 

 

 已兑现

特殊情况

说明

 

 

惠企政策事项办事指南

(稳岗返还)

一、基本信息

惠企政策事项名称

稳岗返还

政策出处

《攀枝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攀枝花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攀枝花市税务局 关于做好失业保险稳岗位提技能防失业工作的通知》(攀人社发〔2022〕198号)

事项类型

主动行使事项

承办部门

米易县就业创业促进中心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是

联办部门

 

适用对象

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

办理方式

线下办理

办理地点

米易县就业创业促进中心308办公室或米易县政务大厅27号窗口办理

咨询方式

8170245

二、办理流程

办理流程

资格(申报)条件

申报材料(如有请按示例逐一填写,如无请填无)

法定办理时限(工作日)

承诺办理时限(工作日)

备注

1

受理

对2021年不裁员或裁员率不高于上年度全国城镇调查失业率控制目标(5.5%),30人(含)以下的参保企业裁员率不高于参保职工总数20%,且1-12月参加失业保险并连续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单位及其职工未欠缴失业保险的非严重违法失信企业给予稳岗返还。

1. 营业执照(民办非企业许可证)复印件;2.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以上资料均需加盖企业公章

 

 

 

2

审核

米易县就业创业促进中心初审、复核;米易县人社局审批。

 

 

 

 

3

公示

米易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

 

 

 

 

4

兑现(表彰、奖励、优惠等)

大型企业按2021年度应缴实缴失业保险费总额的50%予以返还,非大型企业的其他参保单位按2021年度应缴实缴失业保险费总额的90%予以返还。

 

 

 

 

特殊情况

说明

政策期限:截至2022年12月31日

 

 

 

惠企政策事项办事指南

(企业吸纳脱贫人口就业一次性奖补)

一、基本信息

惠企政策事项名称

企业吸纳脱贫人口就业一次性奖补

政策出处

《攀枝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加强就业帮扶载体建设的通知》攀人社发〔2022〕18号、《攀枝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攀枝花市财政局关于做好就业帮扶有关补贴申领工作的通知》(攀人社发〔2022〕199号)

 

事项类型

依申请事项

承办部门

米易县就业创业促进中心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是

联办部门

 

适用对象

企业

办理方式

线下办理

办理地点

米易县就业创业促进中心308办公室

咨询方式

8170245

二、办理流程

办理流程

资格(申报)条件

申报材料(如有请按示例逐一填写,如无请填无)

法定办理时限(工作日)

承诺办理时限(工作日)

备注

1

受理

1.吸纳脱贫人口就业一次性补贴条件:招用脱贫人口就业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且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企业;

2.吸纳脱贫人口就业帮扶基地奖补条件:(1)热心社会公益、具有社会责任感,愿意接收脱贫人口就业的企业;(2)已吸纳脱贫人口10人以上就业,且每年能为脱贫人口提供一定数量的岗位;(3)遵守法律法规,能够与吸纳脱贫人口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劳务协议,按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4)无失信记录。

 

1.吸纳脱贫人口就业一次性补贴:(1)攀枝花市就业帮扶政策补贴资金审批表;(2)攀枝花市就业扶贫政策补贴花名册;

(3)工商营业执照;(4)脱贫人口证明材料;(5)劳动合同;

(6)银行代发工资的有效凭证;

(7)脱贫人口社会保险缴费证明材料;(8)企业的银行基本账户。

2.吸纳脱贫人口就业帮扶基地奖补:(1)攀枝花市就业帮扶政策补贴资金审批表;(2)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3)劳动合同(复印件);(4)脱贫人口社会保险缴费证明材料或6个月银行代发工资的有效凭证;(5)就业帮扶基地认定材料;(6)脱贫人口证明材料;(7)就业帮扶基地的银行基本账户。

 

 

 

2

审核

米易县就业创业促进中心初审、复核;米易县人社局审批

 

 

 

 

3

公示

米易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

 

 

 

 

4

兑现(表彰、奖励、优惠等)

招用脱贫人口就业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且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企业,给予1000元/人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吸纳10人以上的,再按每10人1万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最高不超过20万元。对吸纳脱贫人口10人以上的企业,可认定为就业帮扶基地,给予5万元的一次性奖补。

 

 

 

 

特殊情况

说明

 

 

 

 

惠企政策事项办事指南

(生产经营主体吸纳脱贫人口就业一次性奖补)

一、基本信息

惠企政策事项名称

生产经营主体吸纳脱贫人口就业一次性奖补

政策出处

《攀枝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攀枝花市财政局关于做好就业帮扶有关补贴申领工作的通知》(攀人社发〔2022〕199号)

 

事项类型

依申请事项

承办部门

米易县就业创业促进中心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是

联办部门

 

适用对象

农民专业合作社、种养大户、家庭农场、农村电商等其他依法登记的生产经营主体

办理方式

线下办理

办理地点

米易县就业创业促进中心308办公室

咨询方式

8170245

二、办理流程

办理流程

资格(申报)条件

申报材料(如有请按示例逐一填写,如无请填无)

法定办理时限(工作日)

承诺办理时限(工作日)

备注

1

受理

吸纳脱贫人口稳定就业半年以上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种养大户、家庭农场、农村电商等各类生产经营主体

 

(1)攀枝花市就业帮扶政策补贴资金审批表;

(2)攀枝花市就业扶贫政策补贴花名册;

(3)工商营业执照或相关部门办理的证照复印件;

(4)脱贫人口证明材料;

(5)吸纳的脱贫人口身份证复印件;

(6)用工协议或劳动合同复印件;

(7)6个月银行代发工资的有效凭证或工资花名册(签字);

(8)生产经营主体的银行基本账户

以上资料均需加盖公章

 

 

 

2

审核

米易县就业创业促进中心初审、复核;米易县人社局审批

 

 

 

 

3

公示

米易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

 

 

 

 

4

兑现(表彰、奖励、优惠等)

生产经营主体一次性奖补标准为1000元/人。吸纳10人以上的,再一次性给予1万元奖补。

 

 

 

 

特殊情况

说明

 

 

 

 

 

惠企政策事项办事指南

(中小微企业吸纳就业一次性奖补)

一、基本信息

惠企政策事项名称

中小微企业吸纳就业一次性奖补

政策出处

《关于做好中小微企业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工作的通知》(攀就创〔2022〕37号)

事项类型

依申请事项

承办部门

米易县就业创业促进中心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是

联办部门

 

适用行业

中小微企业

办理方式

线下办理

办理地点

米易县就业创业促进中心308办公室

咨询方式

8170245

二、办理流程

办理流程

资格(申报)条件

申报材料(如有请按示例逐一填写,如无请填无)

法定办理时限(工作日)

承诺办理时限(工作日)

备注

1

受理

中小微企业招用毕业年度大学生、登记失业半年以上的人员、当年退役军人就业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且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给予1000元/人一次性吸纳就业奖补。(毕业年度大学生、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人员的政策实施期限为2022年4月15日到2024年12月31日)。

1.《攀枝花市中小微企业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申报表》;2.吸纳人员名单;3.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4.上年度报税务部门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损益表)(复印件);5.吸纳人员身份证(复印件);6.劳动合同(复印件);7.吸纳人员社保缴费记录(系统核查);8.吸纳人员的身份证明材料,毕业年度大学生提供毕业证复印件,当年退役的军人提供退伍证复印件,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人员通过系统核查;9.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以上资料均需加盖公章

 

 

 

 

2

审核

米易县就业创业促进中心初审、复核;米易县人社局审批

 

 

 

 

3

公示

米易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

 

 

 

 

4

兑现(表彰、奖励、优惠等)

中小微企业招用毕业年度大学生、登记失业半年以上的人员、当年退役军人就业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且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给予1000元/人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

 

 

 

 

特殊情况

说明

毕业年度大学生、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人员的政策实施期限为2022年4月15日到2024年12月31日;退役军人的政策实施期限为2022年4月15日至2022年12月31日

 

 

 

惠企政策事项办事指南

(吸纳外地人员来攀就业一次性奖补)

一、基本信息

惠企政策事项名称

吸纳外地人员来攀就业一次性奖补

政策出处

《攀枝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攀枝花市财政局关于开展企业吸纳外地人员来攀就业奖补申报工作的通知》(攀人社发〔2022〕142号)

 

事项类型

依申请事项

承办部门

米易县就业创业促进中心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是

联办部门

 

适用行业

米易县中小微企业、农业生产经营主体、民办非企业单位

办理方式

线下办理

办理地点

米易县就业创业促进中心309办公室

咨询方式

8173901

二、办理流程

办理流程

资格(申报)条件

申报材料(如有请按示例逐一填写,如无请填无)

法定办理时限(工作日)

承诺办理时限(工作日)

备注

1

受理

1.企业的经营地、吸纳外地人员的就业地须在米易县;2.企业须为吸纳的外地人员在米易县连续缴纳全部社会保险费满12个月,且申报时仍在为其缴费;3.吸纳的外地人员在攀枝花市就业前须为非攀枝花市户籍人员,且在攀枝花市未缴纳过养老保险费;4.企业与吸纳的外地人员签订劳动合同的日期应在2021年6月12日及以后;在攀养老保险缴费时间不早于2021年6月。)

(一)企业吸纳外地人员来攀就业奖补申请表;(二)工商营业执照(或民办非企业登记证书)(复印件);(三)劳动合同(复印件);(四)养老保险费缴费记录(系统核查);(五)吸纳外地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六)中小微企业另附上年度报税务部门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损益表)(复印件);(七)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以上资料均需加盖企业公章

 

 

 

2

审核

米易县就业创业促进中心初审、复核;米易县人社局审批

 

 

 

 

3

公示

米易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

 

 

 

 

4

兑现(表彰、奖励、优惠等)

中小微企业、农业生产经营主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吸纳外地(攀枝花市外)人员来米易县就业并为其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满一年的,按1000元/人给予单位一次性就业奖补。

 

 

 

 

特殊情况

说明

政策执行期限:自2021年6月12日起

 

 

 

 

 

 

 

惠企政策事项办事指南

(大中专毕业生创业吸纳就业一次性奖补)

一、基本信息

惠企政策事项名称

大中专毕业生创业吸纳就业一次性奖补

政策出处

攀枝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中共攀枝花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攀枝花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关于促进人力资源聚集的十六条政策措施〉就业奖补等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攀人社发〔2021〕240号

 

事项类型

依申请事项

承办部门

米易县就业创业促进中心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是

联办部门

 

适用行业

毕业五年内的大中专及以上毕业生在攀创办的企业

办理方式

线下办理

办理地点

米易县就业创业促进中心309办公室

咨询方式

8173901

二、办理流程

办理流程

资格(申报)条件

申报材料(如有请按示例逐一填写,如无请填无)

法定办理时限(工作日)

承诺办理时限(工作日)

备注

1

受理

与吸纳就业人员签订一年及以上劳动合同,并为其连续缴纳12个月社会保险费(企业吸纳就业人数按申请补贴时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费满12个月的在岗人员核算)。

 

 

企业法人毕业证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吸纳就业劳动者的身份证复印件、劳动合同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社会保险缴费凭证(社保系统核查);企业银行基本账户复印件,以上资料均需加盖企业公章。

 

 

 

2

审核

米易县就业创业促进中心初审、复核;米易县人社局审批

 

 

 

 

3

公示

米易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

 

 

 

 

4

兑现(表彰、奖励、优惠等)

招用3人及以下的每招用1人奖励2000元,招用3人以上的每增加1人奖励3000元,单个企业最高可获奖励10万元。

 

 

 

 

 

 

特殊情况

说明

 

 

 

惠企政策事项办事指南

(吸纳就业一次性扩岗补助)

一、基本信息

惠企政策事项名称

吸纳就业一次性扩岗补助

政策出处

《四川省就业服务管理局关于做好失业保险一次性留工培训补贴和扩岗补助的通知》(川就局办发〔2022〕65号)

事项类型

主动行使事项

承办部门

米易县就业创业促进中心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是

联办部门

 

适用对象

企业

办理方式

线下办理

办理地点

米易县就业创业促进中心308办公室

咨询方式

8170245

二、办理流程

办理流程

资格(申报)条件

申报材料(如有请按示例逐一填写,如无请填无)

法定办理时限(工作日)

承诺办理时限(工作日)

备注

1

受理

企业招用毕业时间为2022年1-12月且取得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2020年7月份后和2021年7月份后教育部门移交的实名制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数据信息中的人员、登记失业的16-24岁青年,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并为其缴纳1个月以上失业保险费且为正常缴费状态的(一名人员的就业参保信息和身份只能由一户企业用于享受一次一次性扩岗补助,不能与一次性吸纳就业奖补重复享受)

1.营业执照(民办非企业许可证)复印件;2.开户许可证复印件。以上资料均需加盖公章

 

 

 

2

审核

米易县就业创业促进中心初审、复核;米易县人社局审批

 

 

 

 

3

公示

米易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

 

 

 

 

4

兑现(表彰、奖励、优惠等)

按1000元/人给予一次性补助。

 

 

 

 

特殊情况

说明

政策期限:截至2022年12月31日

 

 

惠企政策事项办事指南

(吸纳脱贫劳动力就业岗位补贴)

一、基本信息

惠企政策事项名称

吸纳脱贫劳动力就业岗位补贴

政策出处

《攀枝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攀枝花市财政局关于做好就业帮扶有关补贴申领工作的通知》(攀人社发〔2022〕199 号)

 

事项类型

依申请事项

承办部门

米易县就业创业促进中心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是

联办部门

 

适用行业

企业

办理方式

线下办理

办理地点

米易县就业创业促进中心308办公室

咨询方式

8170245

二、办理流程

办理流程

资格(申报)条件

申报材料(如有请按示例逐一填写,如无请填无)

法定办理时限(工作日)

承诺办理时限(工作日)

备注

1

受理

吸纳脱贫人口就业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为其购买社会保险的企业。

(1)攀枝花市就业帮扶政策补贴资金审批表;(2)攀枝花市就业扶贫政策补贴花名册;(3)工商营业执照;(4)脱贫人口证明材料;(5)劳动合同;(6)银行代发工资的有效凭证;(7)脱贫人口社会保险缴费证明材料;(8)企业的银行基本账户复印件。

以上资料均需加盖企业公章

 

 

 

2

审核

米易县就业创业促进中心初审、复核;米易县人社局审批

 

 

 

 

3

公示

米易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

 

 

 

 

4

兑现(表彰、奖励、优惠等)

对招用脱贫劳动力就业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参加社会保险的企业,按攀枝花市最低工资标准的30%给予岗位补贴,认定为县级、市级就业帮扶基地的岗位补贴标准提高至60%、80%;除初次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政策起、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人员可延长至退休外,其余人员最长不超过3年。

 

 

 

 

 

特殊情况

说明

 

 

 

 

惠企政策事项办事指南

(吸纳就业社保补贴-招用就业困难人员及脱贫人口社保补贴)

一、基本信息

惠企政策事项名称

吸纳就业社保补贴-招用就业困难人员及脱贫人口社保补贴

政策出处

《攀枝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攀枝花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做好社会保险补贴工作的通知》攀人社发〔2014〕354号、《攀枝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攀枝花市财政局关于做好就业帮扶有关补贴申领工作的通知》(攀人社发〔2022〕199号)

 

事项类型

依申请事项

承办部门

米易县就业创业促进中心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是

联办部门

 

适用行业

各用人单位

办理方式

线下办理

办理地点

米易县就业创业促进中心308办公室

咨询方式

8170245

二、办理流程

办理流程

资格(申报)条件

申报材料(如有请按示例逐一填写,如无请填无)

法定办理时限(工作日)

承诺办理时限(工作日)

备注

1

受理

1.招用就业困难人员社保补贴申报条件:各类用人单位招用就业困难人员,签订1年及以上劳动合同并按规定按时足额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2.招用脱贫人口社保补贴申报条件:吸纳脱贫人口就业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为其购买社会保险的企业。

1.招用就业困难人员社保补贴申报材料:(1)攀枝花市用人单位招用就业困难对象社会保险补贴资金申请表;(2)攀枝花市用人单位招用就业困难对象社会保险补贴人员名册;(3)就业困难对象身份证(复印件);(4)用人单位与招用的就业困难人员签订的1年及以上劳动合同(复印件);(5)银行代发工资的有效凭证;(6)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缴费证明材料;(7)企业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8)企业的银行基本账户复印件。

2.招用脱贫人口社保补贴申报材料:1)攀枝花市就业帮扶政策补贴资金审批表;(2)攀枝花市就业扶贫政策补贴花名册;(3)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4)脱贫人口证明材料;(5)劳动合同;(6)银行代发工资的有效凭证;(7)脱贫人口社会保险缴费证明材料;(8)企业的银行基本账户。以上资料均需加盖企业公章

 

 

 

2

审核

米易县就业创业促进中心初审、复核;米易县人社局审批

 

 

 

 

3

公示

米易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

 

 

 

 

4

兑现(表彰、奖励、优惠等)

对招用就业困难人员、脱贫人口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单位,按其为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费和失业保险费给予补贴,不包括个人应缴纳部分。除初次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政策起、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人员可延长至退休外,其余人员最长不超过3年。

 

 

 

 

 

特殊情况

说明

 

 

 

 

惠企政策事项办事指南

(吸纳就业社保补贴-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和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

一、基本信息

惠企政策事项名称

吸纳就业社保补贴-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和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

政策出处

《四川省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进一步促进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十三条政策措施的通知》(川人社发〔2022〕13号)

 

事项类型

依申请事项

承办部门

米易县就业创业促进中心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是

联办部门

 

适用行业

小微企业、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社会组织

 

办理方式

线下办理

办理地点

米易县就业创业促进中心308办公室

 

咨询方式

8170245

二、办理流程

办理流程

资格(申报)条件

申报材料(如有请按示例逐一填写,如无请填无)

法定办理时限(工作日)

承诺办理时限(工作日)

备注

1

受理

招用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小微企业、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社会组织。

1.《攀枝花市小微企业和社会组织吸纳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社会保险补贴申报表》;2.吸纳人员名单;3.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4.上年度报税务部门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损益表)(复印件);5.吸纳人员身份证(复印件);6.劳动合同(复印件);7申请时段.吸纳人员社保缴费明细;8.吸纳人员的身份证明材料,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提供毕业证复印件(查验原件);9.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以上资料均需加盖企业公章

 

 

 

2

审核

米易县就业创业促进中心初审、复核;米易县人社局审批

 

 

 

 

3

公示

米易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

 

 

 

 

4

兑现(表彰、奖励、优惠等)

按单位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费和失业保险费给予补贴,不包括个人应缴纳部分。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1年。

 

 

 

 

 

特殊情况

说明

 

 

 

惠企政策事项办事指南

(大中专毕业生就业补助)

一、基本信息

惠企政策事项名称

大中专毕业生就业补助

政策出处

攀枝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中共攀枝花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攀枝花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关于促进人力资源聚集的十六条政策措施〉就业奖补等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攀人社发〔2021〕240号

事项类型

依申请事项

承办部门

米易县就业创业促进中心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是

联办部门

 

适用行业

中小微民营企业

办理方式

线下办理

办理地点

米易县就业创业促进中心309办公室

咨询方式

8173901

二、办理流程

办理流程

资格(申报)条件

申报材料(如有请按示例逐一填写,如无请填无)

法定办理时限(工作日)

承诺办理时限(工作日)

备注

1

受理

1.与在米登记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中小微民营企业签订一年及以上劳动合同、且就业单位为其在米连续缴纳6个月以上全部社会保险费的全日制大中专及以上毕业生;2.引进毕业生须在30周岁及以下,补助享受期限累计不超过3年,中途离攀停发补助。

申请表;劳动合同;毕业证书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社保卡复印件;补贴期间银行工资发放流水;就业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就业单位上年度报税务部门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损益表)

以上资料均需加盖企业公章

 

 

 

2

审核

米易县就业创业促进中心初审、复核;米易县人社局审批

 

 

 

 

3

公示

米易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

 

 

 

 

4

兑现(表彰、奖励、优惠等)

中小微民营企业引进全日制大中专及以上毕业生就业并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本科500元/人/月、大专300元/人/月、中专200元/人/月,给予引进人员最长不超过3年的补助。

 

 

 

 

 

特殊情况

说明

 

 

 

惠企政策事项办事指南

(青年见习补贴)

一、基本信息

惠企政策事项名称

青年见习补贴

政策出处

《攀枝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攀枝花市财政局关于开展攀枝花市青年就业见习工作的通知》攀人社发〔2019〕316号

 

事项类型

依申请事项

承办部门

米易县就业创业促进中心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是

联办部门

 

适用行业

就业见习基地

办理方式

线下办理

办理地点

米易县就业创业促进中心309办公室

咨询方式

8173901

二、办理流程

办理流程

资格(申报)条件

申报材料(如有请按示例逐一填写,如无请填无)

法定办理时限(工作日)

承诺办理时限(工作日)

备注

1

受理

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高校、中职、技校毕业生及在就业服务管理信息系统中登记失业16-24岁青年。(每名符合条件的青年只能参与一次就业见习,根据岗位需求见习期限一般是3—12个月)。政策执行期限:2022年4月15日至2024年12月31日

 

 

攀枝花市就业见习补贴审批表;吸纳就业见习人员名单;银行代发工资的有效凭证(原件);见习基地在银行开立的基本账户凭证复印件。

以上资料均需加盖公章

 

 

 

2

审核

米易县就业创业促进中心初审、复核;米易县人社局审批

 

 

 

 

3

公示

米易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

 

 

 

 

4

兑现(表彰、奖励、优惠等)

我市最低工资标准的 100%/人/月。

 

 

 

 

 

特殊情况

说明

 

 

 

惠企政策事项办事指南

(技能提升培训补贴)

一、基本信息

惠企政策事项名称

技能提升培训补贴

政策出处

《攀枝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攀枝花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攀枝花市税务局关于做好失业保险稳岗位提技能防失业工作的通知》(攀人社发〔2022〕198号)

 

事项类型

依申请事项

承办部门

米易县就业创业促进中心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是

联办部门

 

适用行业

 

参保企业职工

办理方式

线下办理

办理地点

户籍地社区、乡镇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申请或米易县就业创业促进中心308办公室

咨询方式

8170245

二、办理流程

办理流程

资格(申报)条件

申报材料(如有请按示例逐一填写,如无请填无)

法定办理时限(工作日)

承诺办理时限(工作日)

备注

1

受理

(一)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参保失业人员,可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申领技能提升补贴。

(二)企业参保职工: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参加失业保险1年以上的企业在职职工,可在证书核发之日(以发证日期为准)起12个月内申领技能提升补贴。

1.本人社保卡原件及复印件(验原件留复印件);2、证书原件及复印件(验原件留复印件))

 

 

 

 

 

2

审核

户籍地社区、乡镇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申请,米易县就业创业促进中心初审、复核

 

 

 

 

3

公示

米易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

 

 

 

 

4

兑现(表彰、奖励、优惠等)

初级职业资格证书(或五级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补贴1000元;中级职业资格证书(或四级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补贴1500元;高级职业资格证书(或三级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补贴2000元。同一职业(工种)同一等级不重复享受。享受同一职业(工种)高等级证书补贴的,不再享受该职业(工种)低等级证书补贴。每人在一个自然年度内享受补贴次数不超过3次

 

 

 

 

 

特殊情况

说明

政策执行期限: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惠企政策事项办事指南

(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劳务经纪人就业创业服务

补助)

一、基本信息

惠企政策事项名称

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劳务经纪人就业创业服务补助

政策出处

《攀枝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攀枝花市财政局关于做好就业帮扶有关补贴申领工作的通知》攀人社发〔2022〕199号)

 

事项类型

依申请事项

承办部门

米易县就业创业促进中心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是

联办部门

 

适用对象

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劳务经纪人

办理方式

线下办理

办理地点

米易县就业创业促进中心309办公室

咨询方式

8173901

二、办理流程

办理流程

资格(申报)条件

申报材料(如有请按示例逐一填写,如无请填无)

法定办理时限(工作日)

承诺办理时限(工作日)

备注

1

受理

组织脱贫人口到企业就业,并协助脱贫人口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企业需为脱贫人口缴纳社会保险)的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劳务经纪人。

 

(1)攀枝花市就业帮扶政策补贴资金审批表;(2)攀枝花市就业扶贫政策补贴花名册;(3)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复印件;(4)劳动合同;(5)脱贫人口社会保险缴费证明材料;(6)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的银行基本账户或劳务经纪人的银行账户。

以上资料均需加盖公章

 

 

 

2

审核

米易县就业创业促进中心初审、复核;米易县人社局审批

 

 

 

 

3

公示

米易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

 

 

 

 

4

兑现(表彰、奖励、优惠等)

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劳务经纪人就业创业服务补助标准为300元/人。

 

 

 

 

 

特殊情况

说明

 

 

 

惠企政策事项办事指南

(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引才奖补)

一、基本信息

惠企政策事项名称

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引才奖补

政策出处

攀枝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中共攀枝花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攀枝花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关于促进人力资源聚集的十六条政策措施〉就业奖补等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攀人社发〔2021〕240号

 

事项类型

依申请事项

承办部门

米易县就业创业促进中心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是

联办部门

 

适用对象

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设立人才工作站的高校和职业院校

办理方式

线下办理

办理地点

米易县就业创业促进中心309办公室

咨询方式

8173901

二、办理流程

办理流程

资格(申报)条件

申报材料(如有请按示例逐一填写,如无请填无)

法定办理时限(工作日)

承诺办理时限(工作日)

备注

1

受理

在米登记注册的企业引进毕业2年内的全日制大专及以上毕业生或中级工(四级职业技能等级)及以上技能人才的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设立人才工作站的高校(含职业院校)。引进的毕业生须与就业企业签订一年及以上劳动合同,并在米缴纳全部社会保险。每位引进人员仅能享受一次。

申请表;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营业执照复印件;引进对象毕业证书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劳动合同等相关材料;在银行开立的基本账户凭证复印件。以上资料均需加盖企业公章

 

 

 

2

审核

米易县就业创业促进中心初审、复核;米易县人社局审批

 

 

 

 

3

公示

米易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

 

 

 

 

4

兑现(表彰、奖励、优惠等)

为在米企业成功引进全日制大专及以上毕业生的,按500元/人给予一次性奖补;成功引进中级工(四级职业技能等级)及以上技能人才的,按400元/人给予一次性奖补。

 

 

 

 

特殊情况

说明

 

1

 

 

 

 

 

 

惠企政策事项办事指南

(创业贴息贷款)

一、基本信息

惠企政策事项名称

创业贴息贷款

政策出处

《财政厅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中国人民银行成都分行 关于进一步加大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力度全力支持重点群体创业就业的通知》川财金〔2020〕30号

事项类型

依申请事项

承办部门

米易县就业创业促进中心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是

联办部门

 

适用行业

符合条件的在米创业人员

 

办理方式

线下办理

办理地点

米易县就业创业促进中心309办公室

咨询方式

8173901

二、办理流程

办理流程

资格(申报)条件

申报材料(如有请按示例逐一填写,如无请填无)

法定办理时限(工作日)

承诺办理时限(工作日)

备注

1

受理

1.属于重点就业群体。具体包括: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含残疾人)、复员转业退役军人、刑满释放人员、高校毕业生(含大学生村官和留学回国学生)、化解过剩产能企业职工和失业人员、返乡创业农民工、网络商户、建档立卡脱贫人口、农村自主创业农民在米创业;2.除助学贷款、扶贫贷款、住房贷款、购车贷款、5万元以下小额消费贷款(含信用卡消费)以外,申请人提交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时,本人及其配偶应没有其他贷款。

 

1.创办人身份证复印件;2.营业执照复印件;3.创业担保贷款申请表;4.属于重点就业群体的身份证明材料

 

 

 

2

审核

1.向区(县)就业服务管理部门申请;2.就业中心初审;3.经办银行复核;4发放贷款

 

 

 

 

 

3

公示

 

 

 

 

 

4

兑现(表彰、奖励、优惠等)

对符合条件的创业者个人向经办银行机构申请创业担保贷款,财政部门对贷款进行贴息。个人最高可申请20万元,贴息后贷款年利率为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150BP。

 

 

 

 

 

 

特殊情况

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