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米易县人民政府公报2022年第2期(总第26期)

来源:米易县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2-02-28     选择阅读字号:[ ]     阅读次数: 0

 

 

米易县人民政府公报

2022年第02

 

 

 

 

 

主管主办:米易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编辑出版:米易县人民政府办公室综合信息股

20222

 

县政府文件

 

 

米易县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政府工作报告》的通知

 

米府〔20228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

代坤宏县长代表县人民政府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已经县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次会议审查通过,现予印发。请认真组织学习,抓好落实。

 

 

 

米易县人民政府

2022 215

 

 

 

 

 

政府工作报告

2022124日在米易县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

米易县人民政府县长  代坤宏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县人民政府,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请县政协委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21年工作回顾

 

刚刚过去的2021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也是十四五的开局之年。一年来,面对复杂的外部形势和严峻的风险挑战,我们坚定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县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县政协的监督支持下,聚焦市委积极构建三个圈层、建设现代化区域中心城市决策部署和对米易提出的独立成市发展定位要求,紧紧围绕加快建设产业强、生态优、人文美的社会主义现代化米易目标,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较好完成了县十八届人大六次会议确定的目标任务,实现十四五良好开局。

一年来,我们坚持稳中提质,综合实力稳步提升

2021年,实现地区生产总值169.28亿元,增长8.7%,位居全市第一;完成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2.25亿元,增长8.8%,纳税千万以上企业增至21户;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达147.76亿元,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分别达43020元、22680元,分别增长8.5%10.2%。荣获平安中国建设示范县、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全省农村改革工作先进县、中国气候宜居城市,成功入选首批国家农业现代化示范区和国家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创建名单。

工业经济稳定增长。钒氮合金等16个重点工业项目建成投产,新增规上工业企业9户,纳税亿元以上工业企业达3户。大草坝标准化厂房、一枝山右支沟渣场扩容项目建成投运,园区设施不断完善。工业市场主体享受税费减免3.5亿元。2021年工业总产值达305.6亿元,增长25.2%;规上工业增加值增长10.3%,位居全市第二。

农业现代化加速推进。粮食产量稳中有增,2021年全县粮食产量达11.8万吨,增长2.4%。省三星级稻菜现代农业园区晋升为省五星级园区,成功创建市级农业园区1个。新认证三品一标农产品3个,阳光米易入围全国前20名最具影响力蔬菜公用区域品牌。2021年实现第一产业增加值36.82亿元,增长7.7%,位居全市第一。

现代服务业持续壮大。米易傈僳梯田升创国家4A级景区通过省级专家评审,新山傈僳族乡创建为天府旅游名镇,贤家村、坪山村被评为省级乡村旅游重点村。特色文旅产品加快开发,米易铜火锅入选四川天府旅游美食名录,发布米易红糖首批县级天府旅游名品6个。2021年旅游收入、游客人数再创新高,分别增长16.4%15.8%,入选中国康养产业可持续发展能力百强县。新增规上(限上)服务业单位26户,2021年实现第三产业增加值60.98亿元,增长10.4%;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达52.18亿元,增长18.6%,位居全市第二。

一年来,我们坚持精明增长,城乡建设协同推进

内外交通更加通畅。成昆铁路复线冕宁至米易段开通运营,米易开始迈入动车时代。新六路建成通车,G227提档升级、S465改建等9个重点交通项目加快推进,新(改)建乡村道路38公里,打造农村示范公路100余公里,金通客车实现建制村全覆盖,成功创建省级四好农村路示范县。

城市品质持续提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和三区三线第二轮试划形成初步成果,以片区为单元编制乡村国土空间规划工作稳步推进,科学划定乡镇片区4个、村级片区40个。安宁河一桥拆除重建、南部新城生态湿地公园等16个重大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加速推进,雾森园等8个园林绿化工程建成投用,迷湖获评国家水利风景区。

乡村建设全面加速。大力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全县城乡垃圾中转站全面启用,新(改)建户用卫生厕所593户,农村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100%,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和生活污水治理率达97%,入选2021年全国乡村建设评价样本县,马鞍山水库获评省级水利风景区。我县获评四川省乡村振兴先进县2021年度回头看优秀等次,成功申办第六届四川村长论坛暨第二届乡村振兴县委书记峰会。垭口村、高龙村、芭蕉箐村创建为省级乡村振兴示范村,新山村创建为省级乡村振兴重点帮扶优秀村。

一年来,我们坚持民生优先,群众福祉日益增进

脱贫成果巩固拓展。进一步完善制度机制,细化出台过渡期政策文件30余个,扎实开展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帮扶和巩固脱贫成果回头看,牢牢守住了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投入衔接资金1.25亿元,实施产业扶持项目73个,脱贫地区整体发展水平持续提升。成功承办2021年全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现场会(攀枝花线)。

社会事业不断完善。累计投入资金13亿元,办成民生实事129件。新增城镇就业2544人,登记失业率控制在3.7%以内。持续深化与北京博雅闻道研究院、成都石室中学等办学合作,推动教育供给向优质均衡迈进。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稳定在98%以上,24个脱贫村实现村医通医保系统全覆盖。与成都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针灸学校开展校地合作,省妇幼保健院·省妇女儿童医院首家分院在米易挂牌成立,10名米易县先天性心脏病患儿获得免费治疗

社会治理全面提效。全国乡村治理体系建设试点取得阶段性成效,撒莲镇获评全国乡村治理示范乡镇,雷窝村入选全国村级文明乡风建设典型案例,热水村等3个村获评省级乡村治理示范村。全省全面依法治县示范试点取得明显成效,完成全响应中心提档升级,扫黑除恶斗争常态化开展,护旗系列专项行动深入推进,电信诈骗发案同比下降30.8%,成功创建市级六无平安村(社区)11个,获评全国信访工作三无县。

一年来,我们坚持改革创新,发展活力持续迸发

重点改革强力推进。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政务服务事项100%网上可办,服务承诺提速85%11个网上开证明应用成功接入天府通办”APP,占全市总数的73%。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创建为全省首批标准化规范化示范交易中心。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两项改革后半篇文章、国企混合所有制改革等领域取得明显成效。

创新动能不断增强。鼓励企业开展自主创新,支持安宁股份成功建成四川省钒钛磁铁矿综合利用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有序推进高新技术企业倍增计划,新增高新技术企业1家,入库科技型中小企业20家。获省市立项支持科技计划项目6项,预计高新技术产业营业收入达105亿元,增长10%

对外开放成效显著。依托产业链开展产业招商,年产80万吨净水剂等10个项目签约落地,招商引资到位资金141亿元。天府旅游名县创建成果持续巩固拓展,清凉度假·在米易等活动成效明显,持续到成都、西安等重点城市开展推介,城市知名度、美誉度、外向度不断提升。

一年来,我们坚持严防风险,社会大局保持稳定

疫情防控精准有力。扎实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外防输入、内防反弹各项措施落细落实。新建核酸检测实验室3个,单日最大核酸检测能力达2.67万人次,3岁及以上人群新冠疫苗全程接种率达99%以上。

生态环境持续改善。第二轮中央、省生态环保督察交办信访件高标准办结,反馈问题有序整改。持续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深入推进河(湖)长制、林长制,全县森林覆盖率达64.33%,城乡饮用水水质达标率达100%。全年空气质量优的天数达201天,创历史新高。

安全生产形势平稳。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百日攻坚行动扎实推进,重点领域风险有效防范化解。组建县综合应急救援大队、乡镇分队,健全县乡村三级综合应急救援体系,建立末端发力、终端见效工作机制,圆满完成森林草原防灭火专项整治任务,全年实现零火灾

一年来,我们坚持忠诚担当,政府建设更富效能

政治建设全面加强。始终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坚决贯彻县委决策部署,认真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坚守意识形态阵地,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法治建设深入推进。始终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开展规范性文件、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54件,持续提升行政决策法治化水平。办理人大代表建议36件、政协委员提案31件,办复率、满意率均达100%。依法公开政务信息2万余条,政务公开工作在全市排名前列。

行政效能持续提升。制定重点事项交办流程,强化督查督办,推动428项重点事项取得实效。全覆盖推广运用法治账图模式,实现法、岗、人、事、责紧密融合。8264条行政权力和公共服务事项在一体化政务平台规范运行,易政管一网通办专区建设经验在全省推广。

廉洁政府更具活力。持续树牢过紧日子思想,三公经费大幅压减。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市十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全面加强审计监督,节约财政资金1000余万元。工程建设、政府采购、公共资源交易等制度不断完善,政府运行更加阳光透明。

一年来,县政府全力保障工会、共青团、妇联、工商联、残联、文联、科协等群团组织开展工作,全力支持人民武装、消防救援、驻县部队和气象、金融、能源、通信、烟草等驻县企事业单位参与米易经济社会发展,统筹推进国防教育、民族宗教、禁毒防艾、统计、机关事务、档案、供销、拥军优属、防震减灾、地方志、红十字会等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

各位代表!过去一年,我们在高质量发展的道路上保持定力、迎难而上、坚定前行,取得了十四五的良好开局。这些成绩的取得,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科学指引的结果,是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坚强领导的结果,是县委团结带领全县人民同心同向、拼搏奋斗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县人民政府,向全县各族干部群众,向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向各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和各人民团体,向驻县部队和驻县企业,向所有关心支持米易经济社会发展的同志们、朋友们,致以崇高的敬意和衷心的感谢!

各位代表,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全县经济社会发展还存在不少问题和短板:一是经济总量小、工业类型单一、产业层次不高、抗风险能力不强、缺乏重大项目支撑等问题依然突出,持续稳定增长压力较大。二是双碳背景下,节能减排降耗压力持续增大,清洁能源产业尚未破题,全面绿色转型步伐亟待加快。三是基础设施领域还有短板,优质民生供给还不充分不均衡,民生事业还未能完全满足群众美好生活需要。对此,我们将直面问题,采取有力举措,切实加以解决。

 

2022年工作安排

 

今年是党的二十大和省第十二次党代会召开之年,做好政府各项工作意义重大。今年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坚定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川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省委十一届十次全会、市第十一次党代会、市委十一届二次全会和省委彭清华书记莅攀调研指示精神,聚焦市委一三三三总体发展战略,细化落实县第十五次党代会、县委十五届二次全会暨县委经济工作会议各项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把握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融入新发展格局,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统筹发展和安全,持续做好六稳”“六保工作,加快建设产业强、生态优、人文美的社会主义现代化米易,以优异的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和省第十二次党代会胜利召开。

今年全县经济社会发展主要目标是:地区生产总值增长7.5%以上,规上工业增加值增长8.5%以上,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增长10%以上,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10%以上,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同口径增长8%以上,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分别增长8.5%10%以上,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2%以内。围绕上述目标,我们要重点做好以下九方面工作。

一、以工业强县战略为主线,持续发展壮大工业经济

持续做大产业规模。做好做优现有企业服务,支持新白马矿业、安宁股份等龙头企业发展壮大,提升锦秀机械、正源科技、劲丰钒钛等民营中小企业发展质量,力促立宇矿业等企业全面复产。大力发展绿色现代矿业,加快推进白马铁矿三期建设,开展马槟榔矿山探转采、滕家梁子矿山勘查前期工作,谋划推进夏家坪钒钛磁铁矿勘查开发,推动矿产资源在本地高效利用。2022年,力争新增规上工业企业5户,实现工业总产值350亿元。

大力培育新兴产业。加快推进龙肘山风电场工程建设,新增风电装机5万千瓦以上。全力推动安宁股份磷酸铁锂、白马钒钛资源绿色智能化持续开发利用等重点项目建设,加快建设全国钒钛深加工和新材料基地。积极对接蜀道集团、中核汇能等企业,力争签约落地一批钒钛深加工、新能源、新材料项目。2022年,确保全县工业投资、技改投资分别增长10%以上,专精特新企业达10户以上。

促进园区提质增效。完善园区企业进驻和退出机制,加快推动南部一枝山功能区新能源储能材料、绿色化工、钒钛材料等产业聚集,推动北部白马功能区新型矿业及综合利用、机械制造等产业快速发展,加快形成一南一北协调发展格局。加快尾矿库、渣场、园区道路等配套设施建设,规范大草坝标准化厂房运营管理,强力推进缅气入攀(米易段)建设,确保一枝山工业园区燃气管网6月底前全面建成。

二、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为统筹,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

推进农业现代化。全面启动国家农业现代化示范区建设,统筹推进川菜种质资源中心库、农产品分拣定标冷链仓储物流中心、园区道路建设环线、美丽庭院、高标准农田和水利配套设施等六大项目建设。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防止非粮化,新建高标准农田1.62万亩,确保全年粮食产量达11.8万吨以上。启动普威雪梨、得石芒果县级现代农业园区建设,建成市级园区1个,全力将米易稻菜现代农业园区升级打造为国家级园区。

建设美丽宜居乡村。加快推进以片区为单元的乡村国土空间规划编制,支持撒莲镇、白马镇建成省级百强中心镇,积极推进撒莲镇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试点,培育壮大中心村。深入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五年提升行动,新(改)建户用卫生厕所1600户、农村危房改造(抗震改造)672户。争创省级乡村振兴先进乡镇1个、示范村2个,市级先进乡镇1个、示范村6个。精心办好第六届四川村长论坛暨第二届乡村振兴县委书记峰会。

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严格落实四个不摘要求,常态化开展防止返贫动态监测,精准落实帮扶措施,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持续有效帮扶金花塘村等5个乡村振兴重点帮扶村和1个集体经济薄弱村,深入开展产业扶贫、消费扶贫、就业扶贫,加快推进巩固提升项目,盘活用好扶贫项目资产,扎实推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三、以提升消费层级为重点,着力打造全域旅游发展新格局

做强产业发展支撑。持续擦亮全国文明城市和天府旅游名县两块金字招牌加快推进金杯半山·米易太阳谷等重点文旅项目建设,持续完善龙爪山森林公园配套设施,改造提升旅游景区3个,升创国家4A级景区1个,培育天府旅游名镇名村2个,积极争创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

丰富文旅消费业态。聚焦老年人和年轻人消费需求,培育一批文旅新业态。针对老年群体,推进医养+康养发展模式,强化普惠性基础性养老服务供给,打造康养示范社区1个、示范乡村8个;针对年轻群体,加快推进马鹿寨综合开发,培育壮大日照半山度假酒店、海塔民宿、全季康·晃桥上等特色精品民宿产业,集中推出来米易必做的二十件事,积极打造特色消费街区。

发展现代服务业。加快省级电商新业态基地建设,培育壮大电商产业。编制现代物流产业发展规划,布局建设生产性、生活性服务业园区,力争培育升规升限企业15户以上,服务业增加值增长10%以上。

四、以城乡基础设施建设为核心,系统提升宜居城市发展能级

大力拓展内外交通。力争米会高速、米盐高速纳入全省高速路网规划,提前做好成昆复线全线贯通各项准备工作。加快G227提档升级、G5京昆高速米易服务区互通工程等项目前期工作,确保S465青皮村至坪山村段年内建成通车、S465新山村至官鼎段三季度前开工建设,加快推进G227县城段改线,全力争创全国四好农村路示范县、省级交通强县试点县。

加大水利和市政设施建设。确保丙海水利枢纽、安宁河干流防洪工程、西环路年内全面完工,安宁河一桥国庆前建成通车;全力推进前进渠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柳溪河生态湿地公园、新山水库等项目建设,加快开展贤家新区市政道路、老街子水库、水塘安置房(二期)等项目前期工作。

持续提升城市品质。全面推进三区三线第三轮划定,高质量编制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和铁建路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启动华森苑等5个老旧小区改造,做好城镇住宅电梯增设工作。开展门前三包、垃圾分类等示范街区建设,形成精细管理样板,推进公园建管运营一体化。

五、以深化改革开放创新为动力,全面激发经济发展活力

推进重点领域改革。不断深化放管服改革和相对集中行政审批执法权改革。扎实推进两项改革后半篇文章,全面完成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发展壮大新型集体经济,激发农村发展活力。深化教育卫生体制改革,出台支持高端医疗教育人才支援米易建设的真金白银政策。建立健全国有资产监管体系并组建监管机构,完善县属国有企业管理人员激励约束机制。深入实施国企三年改革行动,稳步深化混合所有制改革,提升县属国企信用等级。

实施创新驱动发展。引导企业主动对接钒钛领域重大科技攻关项目,充分发挥企业研发中心平台作用,开展钒钛资源高效利用、钛合金材料全产业链研究等关键技术攻关。实行技术攻关揭榜制、科研经费包干制等管理模式,激发市场主体创新活力。力争新培育高新技术企业2家,入库科技型中小企业21家。

拓展对外开放空间。强化产业招商,推动钒钛深加工、新能源、重大文旅等产业项目招引取得新突破,力争签约落地产业类项目6个,招商引资到位资金150亿元以上。强化与会理、盐边、盐源、德昌等周边县(市、区)合作,协同推进环境保护,合力推动安宁河谷综合开发利用;加强与成渝贵昆等区域合作,拓宽开放通道,不断畅通人流、物流、信息流。

六、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追求,持续推动社会事业全面进步

健全社会保障体系。完善分层分类社会救助,全面落实低保户、特困人员、残疾人等困难群体基本民生保障政策,加强退役军人和优抚对象服务保障,积极发展公益慈善事业,保障妇女儿童合法权益。持续稳定和扩大就业规模,完成城镇新增就业1800人。规划建设保障性住房482套,全力做好问题楼盘化解工作。

优先发展教育事业。坚持教育适度超前发展理念,深化与北京博雅闻道研究院、成都石室中学办学合作,加快推进贤家九年一贯制学校、民族中学改扩建、丙谷镇中心幼儿园及特殊教育学校等项目建设,扎实推进学区化、集团化、特色化办学,全力支持攀西职业学院顺利通过教育部评估验收,争创全国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县。

提升卫生健康水平。深化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试点,加快县疾控检验检测中心等项目建设,大力推进米易县妇女儿童中心规划建设前期工作,确保县医院住院综合楼年内建成投用,力争县人民医院创建成为三级乙等综合医院。深入实施全民参保计划,确保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稳定在98%以上。强化省级中医专科建设,推动传统中医与现代康养融合发展。

繁荣发展文体事业。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巩固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成果,推进城市书屋、流动书箱等文化设施建设,扎实开展农民丰收节、全民阅读等文化活动,不断丰富群众精神文化生活。积极承办国际国内体育赛事。启动实施体育设施进社区行动,年内建成群众性公共体育设施3处,大力倡导全民健身。

七、以绿色低碳发展为引领,持续厚植高质量发展底色

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全力推进第二轮中央、省生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常态开展城乡生活污水无害化处理、尾矿库污染防治、农业农村面源污染治理等重点领域生态环境问题排查整治,扎实推进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确保全年空气质量优良率达98%以上。

加强生态系统保护修复。全面落实三线一单分区管控要求,提升生态环境监管能力。深入推进绿化米易行动,大力实施安宁河干热河谷生态修复、山水林田湖草一体化治理等系统保护修复工程,完成生态治理4500亩。严格落实河(湖)长制、林长制,持续抓好重点流域十年禁捕,全力争创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

加快推进绿色转型发展。全力实施碳达峰碳中和八大行动,编制完成米易县新能源发展规划,推动白马工业园区绿色化循环化改造。加快建设新能源车辆充换电设施,逐步实现城市公交新能源化。积极推进城乡建设绿色发展,倡导简约适度的生活方式,共建共享绿色家园,将龙华村建成绿色低碳试点村。

八、以统筹发展和安全为保障,确保全县社会大局和谐稳定

常态做好疫情防控。从严从细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人物环境同防各项措施,持续加强重点地区入(返)米人员管控,经常性开展应急演练,做好物资储备保障,有序推进新冠疫苗加强针接种,引导群众养成良好生活习惯,筑牢生命健康防线。

加强防范重大风险。持续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百日攻坚巩固提升行动,统筹抓好城镇燃气、工贸企业、道路交通、建筑施工、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食品药品等领域安全,坚决遏制安全事故发生。持续巩固森林草原防灭火专项整治成果,扎实推进常态化治理,坚决实现两个确保。严格控制隐性债务增量,妥善化解存量债务,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营造和谐稳定环境。

加快推进社会治理。持续开展枫桥式公安派出所、司法所和六无平安村(社区)创建,建设民生诉求服务中心,一站式闭环解决群众诉求,争创全国信访工作示范县。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有序推进磐石系列专项行动,严厉打击电信诈骗犯罪,全力维护社会安全稳定,确保创建成为省级平安建设先进县,为2024年勇夺长安杯打下坚实基础。

九、以忠诚干净担当为宗旨,努力建设人民更加满意政府

旗帜鲜明讲政治。坚持把加强党的全面领导贯穿政府工作全过程,坚定维护国家政权安全、制度安全和意识形态安全。持续推进和巩固拓展党史学习教育成果,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坚定践行两个维护。始终在县委的领导下开展工作,严格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高质量推动中央和省、市、县委各项决策部署落地见效。

依法履职提效能。坚持依法行政,持续开展八五普法,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制度规定,把政府工作全面纳入法治轨道。依法接受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自觉接受县政协民主监督,主动接受社会和舆论监督,强化审计监督。主动做好政务公开工作。

清正廉明守底线。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深入推进政府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着力整治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不正之风。一以贯之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市十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毫不松懈纠治四风,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实行零基预算管理,强化预算刚性约束,严控三公经费和一般性支出。

有诺必践抓落实。把务实高效抓落实作为政府工作的常态,坚持人民至上,从群众急难愁盼的问题出发,以钉钉子精神推动重大项目、重点工作、重点任务落地落实。坚持实事求是,倡导求真务实的实干作风,不断增强工作本领,积极应对风险挑战,事不避难、善作善成,脚踏实地把规划图变成施工图。

各位代表,实干兴邦,行胜于言。让我们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市委、市政府和县委的坚强领导下,锐意进取、攻坚克难,拼搏奋进、勇毅前行,为加快建设产业强、生态优、人文美的社会主义现代化米易而努力奋斗,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和省第十二次党代会胜利召开!

 

 

名词解释

1.四个意识: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

2.四个自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

3.两个维护: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

4.两个确立:确立习近平同志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确立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指导地位。

5.市委一三三三总体发展战略:,即一个总目标,加快建设川西南滇西北现代化区域中心城市;第一个,即三大战略,大力实施工业强市、精明增长、绿色低碳三大战略;第二个,即三篇文章,统筹做好钒钛、阳光、清洁能源三篇文章;第三个,即三个圈层,积极构建市域内圈、金沙江区域中圈、成渝贵昆外圈”“三个圈层经济地理空间。

6.“三重一大制度:重大事项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大额资金的使用,必须经集体讨论做出决定。

7.四个不摘:摘帽不摘责任、摘帽不摘政策、摘帽不摘帮扶、摘帽不摘监管。

8.三区三线:三区是指城镇空间、农业空间、生态空间三种类型的国土空间;三线分别对应在城镇空间、农业空间、生态空间划定的城镇开发边界、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三条控制线。

9.“六无平安村(社区):无黑恶、无毒害、无邪教、无命案、无重大安全事故、无群体性事件。

10.双碳:即碳达峰与碳中和,指二氧化碳的排放在2030年达到峰值,到2060年实现中和。

11.专精特新:具有专业化、精细化、特色化、新颖化特征的中小企业。

12.技术攻关揭榜制针对目标明确的科技难题和关键核心技术攻关,设立项目或奖金向社会公开张榜征集创新性科技成果的一种制度安排。

13.科研经费包干制确定科研经费总额,科研人员在科研过程中根据实际经费需求按规定使用和列支,让科研人员把精力从繁琐的管理体系中解放出来,释放创新活力。

14.体育设施进社区行动:充分利用城市社区废弃地、边角地等各类型零星地块,因地制宜规划建设规模适中的公共体育设施。

15.三线一单: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生态环境准入清单。

16.两个确保:确保不发生重大人为森林草原火灾、确保不发生重大人员伤亡。

17.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

 


县政府办公室文件

 

 

 

米易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废止《米易县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办法》的

通  知

 

米府办发〔2022〕4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各部门,有关单位:

经县政府第1次常务会议研究决定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废止《米易县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办法》(米府办发〔201761号)。废止后,全县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工作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和《四川省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条例》相关规定

 

 

米易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212        

 

 

 

 

 

米易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米易县政府投资重点项目跟踪审计实施办法》的通知

米府办发〔2022〕5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各部门,有关单位:

《米易县政府投资重点项目跟踪审计实施办法》已经县政府第4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以印发,请认真遵照执行。  

 

 

 

米易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212

 

 

米易县政府投资重点建设项目跟踪审计

实施办法

 

为进一步加强政府投资项目全过程监督,规范政府投资项目建设行为,提高政府投资效益,根据《四川省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条例》,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  本办法所称政府投资重点建设项目,是指政府投资和以政府投资为主列入省、市重点建设项目。包括全部使用财政资金的建设项目;未全部使用财政资金,财政资金占项目总投资的比例超过百分之五十的建设项目;总投资比例在百分之五十以下,但政府拥有项目建设、运营实际控制权或需要财政资金回购的建设项目。

第二条  县审计局成立政府投资重点建设项目跟踪审计工作组对政府投资重点建设项目进行监督,项目建设单位或代理建设管理的单位为被监督单位。必要时将延伸监督与建设项目直接有关的勘察、设计、招标代理、施工、监理、采购、供货等单位。

县发展改革、财政、住房和城乡建设、自然资源和规划、生态环境、交通运输、教体、农业农村、水利等有关部门应当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做好协调、配合审计监督工作。

第三条  县审计局对政府投资重点建设项目跟踪审计实行计划管理。政府投资重点建设项目在取得立项审批手续10个工作日内,由建设单位提出申请,经审计局提出审核意见,报县人民政府同意后,列入当年审计监督计划。

第四条  县审计局应根据重点建设项目的规模、建设周期和管理水平等情况,合理配置审计资源,采取多种有效的审计监督方式,适时开展跟踪审计工作。

第五条  县审计局在实施重点建设项目跟踪审计工作3日前,向建设单位送达《政府投资重点建设项目跟踪审计工作联系函》,并抄送政府投资项目相关单位。

第六条  跟踪审计工作组应监督政府投资重点建设项目以下容:

(一)基本建设程序执行情况;

(二)资金来源及到位情况;

(三)建设资金管理使用及财务收支情况;

(四)招投标管理及合同签定、执行情况;

(五)设备、物资和材料采购情况;

(六)工程造价管控情况;

(七)工程概(预)算执行情况;

(八)资产管理及交付情况;

(九)征地拆迁影响项目进度情况;

(十)竣工决算报表编制情况;

(十一)其他需要跟踪审计的内容。

第七条  建设单位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一)在召开建设项目重要会议或决策重大事项前及时通知跟踪审计工作组派员列席会议。书面告知项目建设过程中的重大事项(工程进展情况、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等)。

(二)对跟踪审计工作组提出的建议或意见,应及时进行整改,并在7个工作日内书面回复整改情况。若有不同意见,应在收到书面材料3个工作日内向跟踪审计工作组反馈意见。

第八条  跟踪审计工作组在实施监督过程中发现较大问题时,责成建设单位(参建各相关单位)及时整改,并将相关整改情况以书面形式报送项目责任县领导。在监督过程中发现重大违纪违规问题,应视具体情况,移送有关部门处理。

第九条  跟踪审计工作组实施的过程监督,主要是对建设单位(参建各相关单位)执行项目建设管理相关程序的履职尽责情况进行监督,并不能代替项目建设相关责任主体的管理职责,免除应由其承担的责任和应履行的义务。

第十条  县审计局实施政府投资重点建设项目跟踪审计所需的经费列入财政预算予以保障。

第十一条  本办法由县审计局负责解释。

第十二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试行。

 

 

 

 

 

 

米易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2022年度县政府常务会议学法计划》的

通  知

米府办发〔2022〕6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各部门:

2022年度县政府常务会议学法计划》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米易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212     

 

2022年度县政府常务会议学法计划

 

为充分发挥县政府领导干部学习法律、依法办事的表率作用,进一步提升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能力和水平,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学法计划。

一、总体安排

2022年度县政府常务会议学习法律采取会前学法和专题学法两种方式进行。全年计划安排县政府常务会议会前学法12次,举办专题学法2次。

二、常务会议会前学法计划表

时间

学法内容

主讲单位

1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县人民法院

2

《森林防火条例》

县林业局

3

《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

县审计局

4

《四川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

县司法局

5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

县总工会

6

《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

县教育局

7

《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

县司法局

8

《四川省乡村振兴促进条例》

县乡村振兴局

9

《四川省河湖长制条例》

县水利局

10

《四川省反不正当竞争条例》

县市场监管局

11

《四川省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条例》

县文旅局

12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

县公安局

三、专题学法

根据全县法治政府建设进程需要另行确定专题学法主题和时间。

四、组织实施

(一)县政府常务会议学法活动由县政府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各主讲单位密切配合。会前学法每次学习时间15分钟以内,专题学法每次学习时间约1.5小时。

(二)主讲人员由各主讲单位自行确定,准备的学法内容应结合国家出台的新法规作必要调整,并在会议召开前将会前学法资料送县司法局审核,审核后由县政府办分送参会人员。

(三)各乡(镇)、县级各部门要参照本《学法计划》制定各自的《学法计划》,认真抓好本乡(镇)、本部门领导干部学法活动的组织实施。

 

 

 

 

米易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米易县深化新时代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米府办发〔2022〕8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各相关部门:

《米易县深化新时代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的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米易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215日

 

 

米易县深化新时代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的

实施方案

 

为深化新时代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充分发挥教育督导作用,推动县级有关部门、乡镇人民政府、各级各类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以下统称学校)切实履行教育职责,推动米易教育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新时代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厅字20201号)和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深化新时代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川办发202071)及攀枝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攀枝花市深化新时代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攀办发20221号)精神,结合米易教育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全国、全省教育大会精神,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紧紧围绕确保教育优先发展、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首善标准,加强政府统筹,以优化管理体制、完善运行机制、强化结果运用为突破口,不断提高教育督导质量和水平,推动县级有关部门、乡镇人民政府、各学校切实履行教育职责。

(二)主要目标

2022年,基本建成督政、督学、评估监测“三位一体”的教育督导体系,形成全面覆盖、管理科学、体系开放、运转高效、结果权威、问责有力,与米易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相适应的教育督导体制机制,为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提供坚实保障。

(三)基本原则

1.坚持目标导向,全面落实中央改革要求。结合米易实际,进一步明确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阶段目标、主要任务和实施举措,不断完善教育治理体系,提升教育治理能力。

2.坚持问题导向,着力推进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创新。主动适应新时代教育改革发展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聚焦教育督导机构不健全、权威性不够、结果运用不充分等突出问题,加强顶层设计,把握关键环节,不断完善体制机制,努力破解教育督导重点难点痛点问题,切实增强教育督导的权威性和实效性。

二、主要任务

(一)深化教育督导管理体制改革

1.完善教育督导领导体系建设。县人民政府设立教育督导委员会,下设办公室承担日常工作。县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由分管教育工作的副县长任主任,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县教育和体育局局长任副主任,县教育和体育局总督学任专职副主任,办公室设在县教育和体育局。县教育和体育局设立总督学、副总督学和专门机构,配备与工作任务相适应的人员编制,确保负责教育督导的机构在本级人民政府的领导下独立行使职能。(责任单位:县委编办、县教育和体育局)

2.全面落实教育督导职能。县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负责研究制定全县教育督导的重大政策,审议教育督导发展规划和重要事项,聘任县政府督学,每年至少组织一次综合督导。县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负责统筹规划、组织实施全县教育督导工作,定期对县政府相关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情况进行督导评估,对县域内中等及以下各类学校规范办学情况和教育教学水平进行督导评估,对全县中小学校(幼儿园)教育发展状况和质量进行监测。(责任单位:县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

3.优化教育督导管理体系。建立完善县级统筹、分级负责、协调有力、运转顺畅的管理体系。完善教育督导委员会工作规则,明确成员单位职责,健全沟通联动机制。各成员单位要安排专门人员负责联系教育督导工作,成员单位要积极参加督导,履行应尽职责,形成统一协调、分工负责、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建立完善督前会商、结果通报、问题整改等联动机制。责任单位:县教育和体育局、县委编办、县发展改革局、县公安局、县财政局、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县卫生健康局、县审计局、县市场监管局

(二)深化教育督导运行机制改革

1.强化对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的督导。构建对县级有关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的督导机制,定期开展对县级政府相关部门及乡镇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情况的督导。重点督导评价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县委县政府重大教育决策部署落实情况,主要包括办学标准执行、教育投入落实和经费管理、教师编制待遇、重大教育工程项目实施等情况。加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常态监测和督导评价工作。完善控辍保学督导机制和考核问责机制。组织开展教育热点难点问题和重点工作专项督导。(责任单位:县教育和体育局、县发展改革局、县公安局、县财政局、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县卫生健康局、县审计局、县市场监管局)

2.加强对各级各类学校的督导。健全完善学校督导评价工作机制。重点督导学校落实立德树人情况,主要包括学校党建及党建带团建队建、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教育教学、科学研究、师德师风、资源配置、教育收费、规范招生、安全稳定等情况,促进学校规范办学行为、发展素质教育。加强中小学(幼儿园)督学责任区建设,完善挂牌督导制度,实现中小学(幼儿园)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全覆盖。推进完善各级各类学校内部督导,优化学校内部治理。每年对学校(幼儿园)开展一次综合督导。加强对民办学校的全方位督导。(责任单位:县教育和体育局、县发展改革局、县公安局、县财政局、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县卫生健康局、县审计局、县市场监管局)

3.加强和改进教育评估监测。建立健全各级各类教育评估监测制度,健全完善教育督导部门统一归口管理、多方参与的教育评估监测机制。完善评估监测指标体系,加强对学校办学状况和教育教学质量的评估监测。开展幼儿园办园行为和发展状况、义务教育各学科学习质量和发展状况、普通高中综合素质、中小学生体质健康常态监测。健全教育督导机构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和社会组织开展教育评估监测的工作机制。加强对第三方专业机构和社会组织的指导,支持其按照教育督导评估标准和规程,独立、客观、公正地开展评估监测工作。开展教育工作公众满意度调查。(责任单位:县教育和体育局、县财政局)

4.创新教育督导模式方法。遵循教育督导规律,全面推进智慧督导。建立完善综合督导、专项督导、经常性督导、内部督导等科学高效的教育督导模式。统筹督政、督学、评估监测工作,整合实施各项督导检查、评估监测,提高督导工作效能,减轻基层负担。完善“互联网+教育督导”模式,加强督导信息化建设,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开展网上督导、云端监测。积极运用“双随机”,创新督导模式方法,提高教育督导针对性和实效性。(责任单位:县教育和体育局)

(三)深化教育督导问责机制改革

1.完善报告制度。教育督导部门开展教育督导工作,均要形成督导报告。健全教育督导报告发布制度,坚持“谁组织、谁发布、谁负责”的原则,完善发布办法,规范发布流程,利用政府门户网站、新闻媒体及新媒体等载体,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开发布督导报告,接受人民群众监督。(责任单位:县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

2.规范反馈制度。及时向被督导单位反馈督导结果及存在的问题,下达整改决定,提出整改要求和工作建议,同时抄送被督导单位业务主管部门。(责任单位:县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

3.严肃约谈制度。对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和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教育决策部署不力,履行教育职责不到位,教育攻坚任务完成严重滞后,办学行为不规范,教育教学质量下降,安全问题较多,拒不接受教育督导或整改不力的单位,由教育督导部门对其相关负责人进行约谈。约谈要针对问题、严肃认真、严格程序,形成约谈书面记录并报送被督导单位所在地党委、政府及上级部门备案,作为政绩和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责任单位:县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

4.强化整改制度。牢固树立“问题必整改,整改必到位”的责任意识,切实维护督导严肃性。被督导单位要按照整改意见,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在规定期限内报告整改结果并向社会公布整改情况。对整改不到位、不及时的,要发督办通知,限期整改并公布整改情况。被督导单位的主管部门要履行主体责任,指导督促被督导单位落实整改意见,整改不力要负连带责任。(责任单位:县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

5.健全复查制度。完善督导事项复查机制,建立问题台账,实施销号管理。针对上级和本级教育督导机构督导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及时跟踪复查,掌握整改情况,确保整改到位,防止问题反弹。(责任单位:县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

6.建立通报制度。对教育督导发现的问题整改不力、推诿扯皮、不作为或没有完成整改落实任务的被督导单位,由教育督导部门将督导结果、工作表现和整改情况通报其所在地党委、政府和上级部门,建议其领导班子成员不得评优评先、提拔使用或者转任重要职务。对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县委县政府教育决策部署不力及违反有关教育法律法规的行为,要在新闻媒体予以曝光。(责任单位:县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

7.压实问责制度。整合教育监管力量,建立教育督导与教育行政审批、处罚、执法等联动机制,强化教育督导与教育行政执法协同,明确部门分工,压实工作责任。对履职评价不合格、目标任务未完成、整改不力,阻挠、干扰和不配合教育督导工作,对教育群体性事件多发高发、应对不力、群众反映强烈,因履行教育职责严重失职导致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或重大涉校案事件,威胁恐吓、打击报复教育督导人员,发现违法办学、侵犯受教育者和教师及学校合法权益、教师师德失范违法违规行为等,造成严重后果的被督导单位,根据情节轻重,严肃追究相关单位负责人的责任,违法行为移交执法部门调查处理,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于民办学校存在此类情况的,根据情节轻重,按照有关规定,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可依法督促学校撤换相关负责人,审批部门可依法吊销办学许可证。问责和处理结果要及时向社会公布。(责任单位:县教育和体育局)

8.落实激励制度。将教育督导结果及整改情况作为领导干部考核、任免、奖惩的重要参考。对教育督导结果优秀的被督导单位及有关负责人进行表扬,在政策支持、资源配置等方面予以优先考虑。(责任单位:县委组织部、县教育和体育局、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四)深化教育督导队伍管理机制改革

1.配齐配强各级督学。加强教育督导队伍建设,按照相关规定,聘任讲政治、敢担当、懂教育的督学。结合工作实际,建设数量充足、结构合理、业务精湛、廉洁高效、专兼结合的督学队伍。原则上,专职督学与学校数配备比例不低于1:5,部分学生数较多的学校按1:1的比例配备;兼职督学与学校数配备比例不低于1:2;学前教育督学与幼儿园数配备比例不低于1:4。专兼职督学的具体比例由县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责任单位:县教育和体育局)

2.创新督学聘用方式。完善督学选聘标准,健全督学遴选程序,择优选聘督学。根据履职需要,从担任过校长(书记)、教育和体育局机关股室长(主任)的人员中选聘专职督学。兼职督学从学校管理干部、优秀教师、县党代表、县人大代表、县政协委员中选聘。建设一批恪尽职守、敢于督导、精于督导的督学骨干力量,保证督学队伍相对稳定。(责任单位:县教育和体育局)

3.提高督学专业化水平。健全督学培训机制,制定培训规划,完善督学培训课程、教材,优化督学培训方式和手段。依托现代信息技术,形成完善的培训体系,分级分类开展培训。新聘督学须接受岗前培训,督学每年参加业务培训不得少于40时。将督学培训纳入教育管理干部培训计划,提高督学培训实效。总结推广督学工作经验,提升督学队伍工作能力和专业水平。(责任单位:县教育和体育局)

4.建设高水平督导专家库。教育督导机构结合教育督导工作需要,建立覆盖学前教育、义务教育、普通高中教育、民办教育等类别教育督导专家库。依据“择优遴选、分类聘任、动态管理”原则,选聘各领域高水平专家进入专家库,为教育督导提供专业保障。可单独或与其他县(区)联合建立教育督导专家库。(责任单位:县教育和体育局)

5.严格教育督导队伍管理监督。制定考核标准,做好年度考核和聘期考核,强化实绩考核。完善督学激励机制,结合教育事业发展实际,拓宽专职督学职业发展与晋升渠道,合理确定兼职督学督导工作量,调动督学工作积极性。建立健全督学退出机制。公开挂牌督学联系方式和督导事项,接受社会监督。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不断提高教育督导队伍政治素质。加强职业道德建设,确保督导人员依法督导、文明督导。严格执行廉政纪律和工作纪律,督促督学坚持原则,公正履职。对督学的违纪违规行为,认真查实,严肃处理。(责任单位:县教育和体育局)

(五)深化教育督导保障机制改革

1.加强教育督导制度建设。严格落实教育督导法律法规,完善教育督导规章制度。坚持依法行政、依法督导。强化程序意识,细化工作规范,完善督导流程,使教育督导各方面、各环节的工作都有章可循。(责任单位:县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

2.落实教育督导条件保障。县政府将教育督导工作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提高经费管理使用效率。采取有效措施,解决教育督导工作所需通信、交通、食宿、劳务等费用,特别是兼职督学的督导工作经费,县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制定具体的督学考核和工作经费发放办法。切实保障督学办公用房、办公设备等,为教育督导工作提供必要条件,保证教育督导各项工作有效开展。(责任单位:县教育和体育局、县财政局)

3.加快教育督导信息化建设。进一步完善米易县教育督导信息管理应用平台。推进县级统一建设和县、校、区(责任区)、督学四级应用的工作模式,构建智能化教育督导管理应用体系,提高信息化、科学化水平。(责任单位:县教育和体育局)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深化新时代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的重大意义,结合自身职责,强化协同联动、履行主体责任,扎实推进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工作落实。

(二)加强督导落实。县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要组织协调对改革任务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切实将工作要求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米易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米易县国有林场森林资源资产

有偿使用实施细则》的通知

米府办发〔2022〕10号

 

各乡人民政府,县级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

《米易县国有林场森林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实施细则》已经县政府第四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组织实施。

 

 

 

米易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221

 

米易县国有林场森林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县国有林场森林资源资产有偿使用管理,充分发挥森林资源的生态、社会和经济等多种效益,实现国有林场森林资源资产保值增值和林区民生改善,根据《四川省林业和草原局关于规范国有林场森林资源资产有偿使用的通知》(川林资函2019366号)和《中共米易县委办公室米易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米易县国有林场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米委办发201751号)以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米易县国有林场森林资源资产是指县国有林场经营范围内的森林、林木、林地资产,以及依托森林、林木、林地形成的自然景观与林副产品等。

第三条本细则所称国有林场森林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是指县国有林场经县级林业主管部门同意,通过签订有偿使用合同或者特许经营合同,在一定期限内将国有林场森林资源资产提供给单位和个人(以下简称有偿使用者)使用,由有偿使用者向县国有林场支付租金、补偿费等有偿使用费用的行为。

第四条县国有林场森林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应坚持生态为本、保护优先的原则,实现生态效益、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的全面协调发展。坚持以国有林场为主导、社会资本参与的原则,根据资源条件和发展需要,科学合理盘活森林资源。坚持有偿使用全过程公开透明的原则,有效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第五条县国有林场森林资源资产有偿使用要符合林地保护利用规划、林地用途管制、生态公益林管理等有关规定。涉及重点建设项目等需要改变林地用途的,应当依法经过批准。

第六条开展县国有林场森林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应当具有合法有效的林地权属证明,林地权属清晰,四至界限分明。

第七条国有林场森林资源资产有偿使用者应具备良好的社会信誉,未受到过任何刑事处罚。

 

第二章有偿使用范围和方式

第八条国有林场森林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方式:

(一)森林观光、休闲、体验、康养等生态旅游项目;

(二)种植、养殖、采集林副产品等项目;

(三)营造林项目;

(四)符合条件的各类建设项目。

第九条国有林场森林资源资产有偿使用范围按以下原则确定:

(一)位于自然保护区核心区、缓冲区、一级国家公益林、一级保护林地的森林资源禁止开展有偿使用。

(二)二级国家公益林和省级公益林禁止除依托森林景观进行观光、生态体验、科普教育为主的生态文旅项目以外的有偿使用。严格控制停车场、露营区等其它森林体验、康养等永久性设施建设;

(三)营造林项目一般不得营造经济林,严禁全垦整地;

(四)建设项目使用林地按审核审批林地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章有偿使用审核审批程序

第十条有偿使用国有林场森林资源资产的单位或个人首先向县国有林场提出书面申请及有关资料,申请内容包括:申请人基本情况及征信记录、项目基本情况、区域、使用方式等。

第十一条县国有林场收到有偿使用者的申请后,到现场查看,并根据林地用途管制、森林主导功能等相关规定进行审查评估,对不同意的申请事项或需补充的相关资料,应向申请人书面反馈意见;对拟同意的申请事项,经国有林场支部会讨论同意后提请县林业局党组研究决定。

第十二条上报县林业局审批的地块,有偿使用者还应提交相关资料:营造林项目应提交造林作业设计、经批复的水保方案;其它项目按有关规定提交资料。

第十三条国有林场森林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合同应当明确有偿使用经营范围、使用方式、使用时限、双方权利和义务,违约责任及损失补偿,约定支付有偿使用(租赁)费的期限。同时应对森林资源和生态环境保护、灾害防控、安全管理等责任义务作出明确约定。

有偿使用合同若需中途变更或到期续签的,应当重新办理报批手续;若需提前终止有偿使用合同的,县国有林场应及时报告县林业局并处理好相关事宜。

第十四条涉及建设用地使用林地的,有偿使用者还须办理使用林地审批手续后方能使用。

第十五条国有林场签订的按年度支付有偿使用费用的合同应当经公证机构公证。

 

第四章有偿使用期限及费用标准

第十六条有偿使用期限:生态旅游类项目为20年以内;营造经济林项目为20年以内,营造生态林项目为50年以内;种植、养殖、采集林副产品项目20年以内;建设项目使用林地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七条有偿使用费用按以下标准收取:

生态旅游类项目,在正式运行后,10—50/.年。

营造生态林项目不收取有偿使用费。

营造经济林项目,海拔1600米以下,前550—100/.年,5年后100—300/.年;海拔1600米以上,前520—50/.,5年后50—100/.年。

种植、养殖、采集林副产品项目20—50/.年。

建设项目使用林地的,地上附着物补偿费按有关政策执行;长期使用林地有关补偿费按有关政策执行;临时使用林地,按县政府公布的征收土地区片综合地价的30%收取林地补偿费。

第十八条有偿使用到期后,其所种植林木及因实施项目而形成的固定设施归国有林场所有,国有林场不予支付任何费用;形成的废弃物由有偿使用者按环保相关规定进行处置。有偿使用者需继续经营的,应当根据本细则的规定,续签有偿使用合同。建设项目临时使用林地到期后,有偿使用者应在一年内恢复临时使用林地的林业生产条件和植被,经验收合格后交还县国有林场。

 

第五章收益管理

第十九条县国有林场森林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益按照《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办法》及上级主管部门有关规定执行。

 

第六章管理与监督

第二十条有偿使用者应遵守林地用途管制,履行保护和合理利用森林资源的法定义务。对有偿使用者开展生产经营活动造成生态破坏、环境污染的,依据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追究违法责任和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责任。

第二十一条有偿使用者在履行合同期间出现以下行为之一,县国有林场应该解除合同:

(一)转让、分租承包使用权;

(二)未按照建设规划或实施方案按期实施相关项目,擅自变更项目建设内容、规模和使用方式;

(三)营造林项目在签订合同两年内未造林、不按照规划和规定进行造林、达不到成林验收标准或虽然成林验收合格,但后期管理差,造林成效较低的;

(四)有偿使用者延迟缴纳有偿使用费用,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缴纳的;

(五)造成森林资源严重破坏的;

(六)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承包使用权的;

(七)其它违反法律、法规和合同约定的情形。

第二十二条县林业局负责对县国有林场森林资源资产有偿使用进行监管,对有偿使用者破坏国有林场森林资源的行为,县林业局应责令停止相关违法行为并依法进行处罚。

 

                2022年第2期(总第26期).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