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政府第62次常务会

来源:县政府办     发布时间:2019-09-29     选择阅读字号:[ ]     阅读次数: 0

米易县人民政府第六十二次常务会议

  2019年9月23日,县长班宏在县政府204会议室主持召开了县政府第六十二次常务会议。

  会议审议并原则同意《关于解决米易县城市自来水厂(大坪子水厂)改扩建工程施工(Ι标段)司法调解工程尾款的请示》。会议指出,请县发改局、县财政局严格把关政府投资项目工程增量审批程序。

  会议审议并原则同意《关于解决米易县城市亮化工程(四期)项目采购费用的请示》。会议强调,要积极探索通过能源管控的方式实施公共区域的亮化工程。

  会议审议并原则同意《关于进一步深化与省安科院技术服务的请示》。会议要求,严格按照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进行采购,按招投标程序进行实施;充分发挥省安科院专业技术优势,积极向上争取政策、资金支持。

  会议审议并原则同意《米易县关爱服务退役军人十六条措施(送审稿)》。会议要求,明确退役军人到公益性养老院、康养场所消费享受收费优惠具体幅度。

  会议审议并原则同意《米易县“房地一体”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确权登记工作实施方案(送审稿)》。会议要求县自然资源规划和林业局要牵头加快组织实施,特别是垭口镇作为试点乡镇,务必确保按期高质量完成。

  会议审议并同意或原则同意《关于马鞍山水库公路项目D标段工程变更的请示》《关于德盐路(黄角湾至长沟段)改建工程一二期变更的请示》《关于解决米易县村组干部2019年基本报酬等相关经费的请示》《关于解决米易县公检法涉案财物管理中心(涉案财物管理系统)建设经费的请示》《关于表扬2019年全县模范校(园)长、模范教师、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优秀援藏(支教)教师和支持教育工作先进集体名单的请示》《米易县相对集中行使行政许可权事项清单(送审稿)》(《米易县相对集中行使部分行政执法权限事项清单(送审稿)》《米易县2019年省级美丽乡村建设项目建议方案(送审稿)》《米易县2019年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建议方案(送审稿)》《米易县绿生蔬菜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培育项目实施方案(送审稿)》《米易县2019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重点县建设项目总体实施方案(送审稿)》等相关议题。

  会议听取了县经济信息化和科学技术局关于三季度工业经济运行情况的报告。

  本次常务会还审议了相关人事议题。

  本次常务会学习了中央,省委、省政府近期重要会议、文件精神,《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