米易县档案馆数字档案馆建设采购项目采购更正公告(第二次)

来源:米易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发布时间:2025-11-07     选择阅读字号:[ ]     阅读次数: 0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N5104212025000075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数字档案馆建设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10月21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原因:
采购人来函更正
 

更正内容:

更正内容1:

修改附件《米易县档案馆数字档案馆建设项目采购清单》中技术参数与性能指标,内容如下:

85.有合法版权。(投标时提供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授权书、证明等相关材料复印件,任意提供一种均可)

88.有合法版权。(投标时提供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授权书、证明等相关材料复印件,任意提供一种均可)  

 91.有合法版权。(投标时提供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授权书、证明等相关材料复印件,任意提供一种均可)     

93.▲有合法版权。(投标时提供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授权书、证明等相关材料复印件,任意提供一种均可)     

96.▲有合法版权。(投标时提供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授权书、证明等相关材料复印件,任意提供一种均可)     

105.有合法版权。(投标时提供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授权书、证明等相关材料复印件,任意提供一种均可)   

 121.有合法版权。(投标时提供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授权书、证明等相关材料复印件,任意提供一种均可)    

127.▲系统平台具备3D可视化建模扩展接口(本次预留),以备后期项目扩展3D可视化数据展示。(投标时提供软件功能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129.系统能够实现对局域网内的交换机、服务器、存储设备等设备的运行状态进行检测。(投标时提供软件功能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131.有合法版权。(投标时提供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授权书、证明等相关材料复印件,任意提供一种均可)     

    250.有合法版权。(投标时提供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授权书、证明等相关材料复印件,任意提供一种均可)    

    316.删除需承诺提供

   546.目录格式规范化档号及组成项、原文存储格式规范化(文件层级、文件名)。(投标时须提供投标人承诺函) 

  547.按要求清理档案目录数据(包括但不限于文书档案、照片档案、声像档案),逐条核对并对不规范目录进行修改或重新著录,达到《档案著录规则》(DA/T 18-2022)及采购人指定要求。(投标时须提供投标人承诺函)

548.按要求清理档案数字化副本(包括但不限于质量、格式、名称、存储层级),逐页核对数字化副本,提交不规范数字化副本问题清单,重新处理不规范数字化副本(如果需要重新扫描处理的数量超过30万页,则超出部分的重新扫描处理工作由采购人负责),达到《纸质档案数字化规范》(DA/T 31-2017)及采购人指定要求。(投标时须提供投标人承诺函)

更正内容2:

在第三章技术、服务及其他要求3.3.服务要求3.3.2.商务要求:采购包11-6项“符号标识”栏增加“★”。

更正内容3:

第三章技术、服务及其他要求3.4.其他要求:采购包1:增加:本项目涉及强制性产品认证的,供应商须在供货时提供《中国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投标时须提供投标人承诺函)  注:需加“★”

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及附件。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5年11月04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米易县档案馆

地址:攀莲镇安宁路76号

联系方式:0812811997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米易县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四川省攀枝花市米易县攀枝花市米易县同和路12号

联系方式:0812-390388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女士

电话:0812-3903886

米易县政府采购中心

2025年11月04日

*本公告以四川政府采购网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