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刘颖经济适用住房取得完全产权的公示
发布时间:2018-05-24 选择阅读字号:[ 大 中 小 ] 阅读次数: 0
刘颖于2018年5月23日向我办申请其所购买的经济适用住房取得完全产权,兹对该户的经济适用住房取得完全产权公示如下:
1.房屋产权人:刘颖 杨崇刚
2.房屋坐落:米易县攀莲镇安宁路44号3幢3-101
3.房屋所有权证号:米房权证攀莲镇字第0018864号,
建筑面积79.2㎡
4.房屋土地使用权证号:米国用(2015)第2096号,土地分摊面积13.65㎡
有异议者请于7个工作日内(2018年5月24日至6月1日)与我办联系,联系电话:0812-8311360。
特此公示。
米易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2018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