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自行车消费提示
来源:米易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4-11-07 选择阅读字号:[ 大 中 小 ] 阅读次数: 0
各消费者:
为保障消费者电动自行车购买、使用安全,米易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做以下消费提示:
一、电动自行车的新规执行
依照电动自行车新规,自2024年11月1日起,不符合GB 42295—2022《电动自行车电气安全要求》及第1号修改单要求的电动自行车、装配充电器不符合GB42296—2022《电动自行车用充电器安全技术要求》及第1号修改单的电动自行车、装配锂离子蓄电池不符合GB43854—2024《电动自行车用锂离子蓄电池安全技术规范》的电动自行车不得生产、销售、进口。对2024年10月31日前销售的、因未完成认证变更而暂停认证证书的电动自行车可办理登记上牌;对2024年11月1日后销售的、不具有有效认证证书的电动自行车不予办理登记上牌并将有关线索及时移送同级市场监管部门。2024年11月1日起,充电方式为“车载式”的电动自行车不得售卖。
二、电动自行车的购买注意事项
购买电动自行车需要注意:一是看是否取得CCC认证证书;二是看销售商家营业执照等相关资质是否齐全;三是看合格证及标识、出厂日期、执行标准等;四是看是否具有脚踏骑行能力;五是看使用说明。若发现可疑情况,可拨打12345、12315进行投诉举报;六是购买时要索取发票;七是购车时还应查验整车标志:铭牌应当用中文标明产品名称、型号、制造商名称或商标、制造年月等信息;整车编码采用5位全数字代码构成;电动机编码至少应当包括电动机功率和电压;产品合格证信息应当具有可识读二维码等信息码。整车质量小于或等于55kg,蓄电池标称电压为48V,不能预留有扩展车载蓄电池的接口,不能有外设蓄电池托架。
三、电动自行车的使用注意事项
使用电动自行车需要注意:一是注意电池及充电器应符合GB42296—2022、GB43854—2024标准(可上网查询),使用前仔细阅读产品说明书,按照说明书要求正确使用电动自行车;二是注意充电时应采用原车的配套充电器,严禁混用不同电池种类的充电器;三是注意电动自行车充电应远离易燃易爆物品,请勿在低温、高温环境或室内、楼梯间、过道充电,不能飞线充电或一板多充。充电过程中,严禁在充电器上覆盖任何物品;四是注意在接通或断开充电器与电池的连接前,先断开电源。若充电指示已完成,应及时取下充电器,防止过充;五是注意行驶中,不要将充电器放在车上,避免路面颠簸导致充电器内部发生短路,充电时引起自燃;避免在雨天、积水路段行驶,以防电机进水,充电时短路着火;六是注意电动自行车骑行结束后,电池需冷却20分钟以上,待恢复正常温度再进行充电;七是注意经常检查电池是否有鼓包现象,充电器是否完好,如需更换,请选择电动自行车说明书上配套的型号;八是注意电动自行车长时间不使用时,建议定期对电池进行充电,以保持适当的电荷水平。
米易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