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入学习地标法规 助推米易特色产业发展

来源:米易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4-04-18     选择阅读字号:[ ]     阅读次数: 0

  《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办法》(国家知识产权局令第八十号)自2024年2月1日起施行,地理标志产品开启了商标保护和专门保护两种模式并行运作、相融互补、有机衔接新阶段。为做好《办法》的学习宣传贯彻工作,提高地理标志保护法治化水平,4月15日,米易县市场监管局组织干部职工集中学习《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办法》。

  会上,相关负责人重点领学了《办法》中地理标志产品的认定、管理和保护三方面内容。明确了地理标志产品管理和保护各个环节涉及的相关主体的职责和义务,普及了地理标志产品审查、异议、变更和撤销程序,指出了地理标志产品的全部或者主要生产环节的限定地域范围要求,产品质量特色、特定声誉等要求。

  会议指出,要切实加强对米易县地理标志产品的管理和保护,引导企业在营销宣传和产品外包装中规范使用“米易红糖”“米易枇杷”等地理标志,提升地理标志品牌效应,打造地理标志“金字招牌”,不断增加产品附加值,提高市场竞争力。

  会议要求,要深入企业宣讲地理标志品牌知识,指导督促企业按照地理标志产品标准组织生产,确保米易县地理标志产品的质量和特色,着力营造“用活一枚地标、带动一个产业、造富一方百姓”良好社会氛围。

  会议强调,要提高地理标志产品保护标准,加强执法检查和日常监管,重点查看辖区企业是否拥有“米易红糖”“米易枇杷”“米易何首乌”地理标志使用资质,是否存在伪造或者擅自使用地理标志和专用标志行为,是否存在使用与地理标志相近、易产生误解的名称或标识及可能误导消费者的文字或图案标志等,依法打击冒用、伪造或者擅自使用地理标志专用标志违法行为。

  下一步,县市场监管局将继续深入开展《办法》学习宣传贯彻活动,全面落实地理标志保护制度,更好促进地理标志运用,助力区域特色产业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