米易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预防食用野生菌中毒的公告
来源:米易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5-05-27 选择阅读字号:[ 大 中 小 ] 阅读次数: 0
随着雨季来临,大量野生菌上市,但野生菌中存在多种有毒品种,有些菌可以食用,有些菌有毒不能食用,且毒性成分复杂,误采误食或加工不当都可能发生中毒,一旦食用发生中毒后,症状各异且无特效疗法,死亡率极高。为有效预防食用野生菌中毒事件发生,确保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米易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特发布关于预防食用野生菌中毒的预警公告:
一、食用野生菌中毒的危害
有毒野生菌的毒性成分复杂,即便通过烹调、加工或者晒干等方式也不能破坏其毒性。中毒表现各异,主要有恶心、呕吐、流泪、精神错乱、急性贫血、黄疸、脏器损害等,严重者可致死。食用野生菌中毒后,病情凶险,病死率高,且没有特效疗法。
二、野生菌选择需谨慎
不要随意采摘、出售、购买食用自己不熟悉的野生菌,尤其是颜色鲜艳或霉变的野生菌。烹调加工野生菌时,不要凉拌食用,不要多品种混杂加工,加工时要炒熟煮透后再食用。有的野生菌虽然无毒,但所含某些成分会与酒中的乙醇发生化学反应,生成毒素从而引发中毒,所以食用野生菌时最好不要饮酒。
三、群体聚餐严禁烹食野生菌
严禁学校食堂(含幼托机构食堂)、单位食堂、建筑工地食堂、康养场所等群体性用餐单位加工出售、提供、食用野生菌类食品;严禁餐饮单位承办会议、宴席等群体性用餐加工出售、提供、食用野生菌类食品;严禁农村家庭自办宴席加工食用野生菌类食品,避免发生群体性食物中毒事件。各乡(镇)人民政府、市场监管、教育等部门要切实加强监管,依法从严查处屡禁不止的行为。
四、市场出售野生菌严禁非法添加
野生菌经营户、商贩、个体售卖野生菌,要严格辨别野生菌品种,禁止出售有毒、有害、变质腐烂、难以识别品种的野生菌;严禁添加农药、保鲜剂等非食用物质。各乡(镇)人民政府、市场监管部门加强巡查、检查,依法从严查处有关违法行为。
五、餐饮单位要严把野生菌采购加工关
餐饮单位要加强自我管理,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对采购和加工人员加强宣传教育,加大对食品原料的索证索票管理,并做好原料进货登记台账,严把野生菌采购关和加工关,不采购不熟悉或霉变的野生菌,严格按照安全的烹调方法加工野生菌,并留样备查,确保消费者食用安全。市场监管部门加强巡查、检查,依法从严查处有关违法行为。
六、急救要点记心中
消费者食用野生菌后,如出现头昏、恶心、呕吐、腹痛、腹泻、烦躁不安、幻觉等症状,应当第一时间采取简易催吐方式,尽快排除体内尚未被吸收的残菌或减缓有毒物质的吸收,减轻中毒程度,防止病情加重,及时拨打120急救电话求救或立即前往附近医院就诊,同时要保留好野生菌样品或呕吐物供专业人员救治参考。各级医疗机构要随时做好野生食用菌中毒应急救治的各项准备工作,在积极抢救中毒病人的同时,要严格按照食品安全事故报告制度,及时向卫生行政部门、食品安全监管部门报告。
特别提醒:若发生食物中毒事件,或者发现食品质量安全问题进行投诉举报,可拨打电话123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