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民政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3年度社会组织年报年检工作的通知

来源:米易县民政局     发布时间:2024-04-01     选择阅读字号:[ ]     阅读次数: 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基金会管理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年度检查办法》《基金会年度检查办法》《四川省社会组织年度报告及年度检查暂行办法》相关规定和民政部通知要求,全省社会组织2023年度年报年检工作即将全面展开。现通知如下:

  

一、范围对象

  

2023年12月31日前登记或认定为慈善组织的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民办非企业单位),应进行2023年年度报告。

  

2023年12月31日前登记成立且未认定为慈善组织的社会团体,2023年6月30日前登记成立且未认定为慈善组织的民办非企业单位,应接受2023年年度检查。

  

二、工作安排

  

(一)慈善组织年报

  

1、慈善组织的工作内容

  

(1)填写年度工作报告。慈善组织进入全国慈善信息公开平台(简称“慈善中国”,网址:https://cszg.mca.gov.cn),进入“慈善组织(基金会)年检年报系统”,在线填写年度工作报告。

  

(2)上传年度审计报告和专项信息审核报告。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印发的《基金会财务报表审计指引》规定的格式出具年度审计报告和专项信息审核报告且附二维码。年度审计报告和专项信息审核报告须法定代表人、财务负责人审查签名,加盖本组织印章后送业务主管单位(党建工作机构)初审盖章一并上传。

  

(3)上传社会组织年度报告补充数据采集表。本表只能通过四川省社会组织网填写。具体方法是:输入网址https://www.sichuannpo.com/,在右上角点击“社会组织登陆”,点击登录页面左下角“注册”,输入本单位统一信用代码,完成账号注册(只需首次注册,以后可直接登录。已加入“四川省社会组织网”钉钉群的,可直接钉钉扫码登录)。登录后,在社会组织管理后台左侧导航栏,点击“年检管理”进入社会组织年度报告补充数据采集表填写页面,填写完成提交后下载PDF文档,再通过年检系统“其他材料上传”板块上传至年检系统。

  

(4)填报信息公开保值增值投资活动借款情况。各慈善组织均须填报《四川省慈善组织信息公开和保值增值投资活动统计表》(附件1)。存在借款给企业或个人仍未收回的慈善组织须填写《四川省慈善组织借款情况统计表》(附件2)。上述表格直接填报打印成纸质材料,无需上传。

  

(5)准备纸质材料。慈善组织应提交年报纸质资料包括:年度工作报告书一式3份,财务审计报告和专项信息审核报告各1份,《社会组织年度报告补充数据采集表》《四川省慈善组织信息公开和保值增值投资活动统计表》《四川省慈善组织借款情况统计表》、2023年度慈善组织信息公开工作总结各1份,以及《慈善组织法人登记证书》副本原件。

  

年度工作报告须由法定代表人和监事审查签名、加盖本组织印章后,送业务主管单位(党建工作机构)初审、出具初审意见(结论)并加盖印章。《四川省慈善组织信息公开和保值增值投资活动统计表》《四川省慈善组织借款情况统计表》和2023年度慈善组织信息公开工作总结均须法定代表人审查签名,加盖本组织印章。

  

2、登记管理机关的工作内容

  

各级民政部门使用原慈善中国的慈善组织管理账户密码进行登录,在管理账户后台中“管理事项—年报初审/年报终审”进行年报审核。慈善组织报送的相关材料由登记管理机关即收即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二)未认定为慈善组织的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年检

  

1、社会组织的工作内容

  

(1)填写年度工作报告。社会组织进入四川省社会组织网(http://www.sichuannpo.com/),在办事大厅点击“社团和民非年检”进入“民政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http://zwfw.mca.gov.cn/)或直接进入“民政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选择法人服务登录,分类选择“社会团体年检年报”或“民办非企业单位年检年报”进入填报界面(已注册账号的社会组织,直接用已注册的账号密码登录,未注册账号的社会组织应先注册账号后再登录)。

  

完成网上填报后,可将《年度工作报告书》打印成A4大小纸质文本,报法定代表人和财务负责人复核,如有错漏,可以修改。

  

(2)上传财务审计报告。财务审计报告须由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按模板(下载链接为:https://www.sichuannpo.com/web/info/594291111900614656)出具并附二维码。审计期间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2022年度内成立的社会组织,审计期间为成立之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2023年度内登记成立的社会组织,可不做财务审计,但须提供登记成立之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的银行基本账户流水。

  

审计报告须法定代表人、财务负责人审查签字,加盖本组织印章。审计报告的PDF文档,须在通过年检系统“其他材料上传”板块上传。

  

(3)上传社会组织年度报告补充数据采集表。本表只能通过四川省社会组织网填写。具体方法是:输入网址https://www.sichuannpo.com/,在右上角点击“社会组织登陆”,点击登录页面左下角“注册”,输入本单位统一信用代码,完成账号注册(只需首次注册,以后可直接登录。已加入“四川省社会组织网”钉钉群的,可直接钉钉扫码登录)。登录后,在社会组织管理后台左侧导航栏,点击“年检管理”即可进入社会组织年度报告补充数据采集表填写页面,填写完成提交后下载PDF文档,再通过年检系统“其他材料上传”板块上传至年检系统。

  

(4)已脱钩全省性行业协会商会上传财政厅资产报告审查确认文件。已脱钩的全省性行业协会商会应按照《脱钩后行业协会商会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财资〔2017〕86号)要求,在提交年检材料前编制包括国有资产和暂按国有资产管理的资产在内的资产报告(年度资产报告模板已植入财务审计报告,与年度财务报告一并审计)。资产报告报财政厅资产管理处审查得到相关确认文件后,将审查确认文件PDF文档通过年检系统“其他材料上传”板块上传至年检系统。

  

(5)提交申请。按要求完成报告书填写并上传上述材料后,点击“提交申请”。一旦提交,所有数据均不可修改,上传材料不得撤回。如确需修改数据或撤回已上传材料,需书面说明错漏情况、原因、拟修改结果,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加盖社会组织印章,报业务主管单位(党建工作机构)签具明确意见并加盖公章后,扫描成PDF文档,通过“补充资料上传”模块上传,经登记管理机关审查同意后退回修改,修改后再次提交。

  

(6)准备纸质材料。提交申请5个工作日后,查看年检审查进度,初审通过即可打印年度工作报告书、年度报告补充数据采集表,或财政部门资产报告审查情况和申请修改数据的书面材料各一式3份,连同财务审计报告原件、社会组织法人登记证书副本原件,提交到登记管理机关指定地址接受年检。

  

年度工作报告书须报业务主管单位(党建工作机构)初审,出具明确意见的初审结论并加盖印章。

  

2、登记管理机关的工作内容

  

(1)网上预审。社会组织在填报段提交年检材料后,登记管理机关需接收后进行网上预审,预审通过后,社会组织即可打印准备年检纸质资料。

  

(2)线下复核。登记管理机关收到社会组织报送的纸质年检资料,审查无误,确定年检结论、完成线下复核程序。

  

(3)完成年检。线下复核完成后,登记管理机关登录“中国社会组织政务服务平台”(https://chinanpo.mca.gov.cn/)通过社会组织年检系统审核端完成审查和发布等程序。

  

在线下审查过程中,登记管理机关可通过抽查审计、实地检查、书面抽查等方式,按一定比例对社会组织年检材料所涉事项进行抽查核实,并结合核查情况和日常管理发现的问题,综合研究确定2023年度年检结论。

  

三、其他事项

  

(一)各级民政部门应根据本地实际情况统筹安排,自行设定本地年检年报系统填报时间,确保全省年检年报工作顺利完成。

  

(二)各级民政部门应抽取一定比例的社会组织组织通过专项审计等方式进行检查,重点检查社会组织的专项基金、信息公开、分支(代表)机构、项目管理、业务活动、内部治理、对外投资以及接受境外捐赠资助等。对于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责令社会组织组织及时整改,情节严重的,要依法严肃处理。

  

(三)各地应及时全面总结2023年度社会组织年检工作情况,于2024年8月20日前书面报送民政厅社会组织管理局。慈善组织年报情况总结同日报送厅慈善社工处。

  

  

附件:1.四川省慈善组织信息公开和保值增值投资活动统计表

  

2.四川省慈善组织借款情况统计表

  

                            四川省民政厅办公室

                           2024年3月25日

  

  

(联系人:胡晓娟、文艺、文黎明,联系电话:028-84423072、86912667。)

审核: 邓玉婷   责任编辑: 周少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