米易县2023年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告知书
来源:米易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时间:2023-10-27 选择阅读字号:[ 大 中 小 ] 阅读次数: 0
按照《中共四川省委办公厅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促进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的若干措施〉的通知》(川委办〔2023〕18号)规定,现就开展2023年失业保险稳岗返还申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申领条件
在米易县参加失业保险企业、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的可申请失业保险稳岗返还:
1.2022年度参加失业保险足额缴费满12个月且无历史欠费。
2.未裁员或裁员率不高于5.5%(全国城镇调查失业率控制目标),30人(含)以下的参保企业裁员率不高于参保职工总数20%。(注:裁员率=2022年度参保单位新增领金人数/2022年度参保单位失业保险参保缴费月平均人数)
3.不属于严重违法失信单位、未列入出清名单的僵尸企业、未注销(吊销)的工商单位的企业。
4.参保单位不属于劳务派遣单位(专项整治期间,暂不纳入)。
5.参保单位不含机关事业单位、虚拟参保单位、征地项目。
二、发放标准
大型企业按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30%返还,中小微企业按60%返还。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参照中小微企业实施,即按60%返还。
三、申领途径
(一)免申即享。通过大数据比对获取企业名单,初筛合格的单位由米易县就业创业促进中心按后续流程办理。为确保精准发放,初筛结果将通过短信发送至参保单位法人(负责人)或联系人手机号码,符合享受稳岗返还条件的参保单位登录四川公共就业创业服务网上办事大厅,在“法人服务→稳岗返还确认/稳岗返还申请”模块对单位信息、符合规定的银行账户信息、返还金额、联系人及电话号码等信息进行确认。
(二)现场办理。数据比对遗漏的参保单位或对初筛不合格存在异议的参保单位,可在政策实施期限内携带营业执照(非企业单位须提供法人证书)、接收资金的企业银行账户信息复印件到米易县就业创业促进中心(县政务服务中心308办公室)进行复核、办理。
四、资金用途
失业保险稳岗返还资金主要用于缴纳社会保险费、企业职工生活补助、转岗培训、技能提升培训等稳定就业岗位相关支出,不得挪作他用。
五、注意事项
政策实施期限截止2023年12月31日,即2024年1月1日0时前未完成申请、确认的参保单位,视为自愿放弃申领稳岗返还,并不再审核和发放;请符合申领条件的企业注意时间,以免错过时限。
六、联系电话
米易县就业创业促进中心联系电话:0812-8170245
米易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