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

来源:米易县教育和体育局     发布时间:2023-06-19     选择阅读字号:[ ]     阅读次数: 0

  1.大学新生入学资助。

  中西部地区每年高考考入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的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可享受新生入学资助,资助标准为:省内院校录取的新生每人500元,省外院校录取的新生每人1000元。

  2.贫困家庭大学生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政策

  家庭经济困难的普通高校学生,可申请国家助学贷款,主要用于解决在校期间的学费和住宿费,本专科学生每年最高可贷8000元,研究生每年最高可贷12000元。贷款期限最长为20年。学生在校期间的贷款利息由国家全额补助,毕业后的利息由学生和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共同负担。学生毕业后两年期间为宽限期(只付息,不还本),宽限期后由学生和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按借款合同约定,按年度分期偿还贷款本息。

  3.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本专科学生资助。

  从2016年秋季学期起,对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新入学的大学本专科生,国家给予每生每年4000元的资助,用于补助在校期间的学费和生活费。符合条件的学生,可在“四川省学生资助网”上,按要求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