米易县规范和调整公墓维护管理费等收费标准

来源:县发改局     发布时间:2019-08-05     选择阅读字号:[ ]     阅读次数: 0

  根据《国家发改委 民政部 关于进一步加强殡葬服务收费管理有关问题的指导意见》(发改价格〔2012〕673号)和《四川省发改委 民政厅 关于加强殡葬服务收费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2〕989号)的相关规定,经米易县人民政府2019第58次常务会议研究决定,自2019年8月1日起调整公墓维护管理费等收费标准,具体如下:

  一、公墓维护管理费

  (一)一类墓:墓穴售价1万元(含)以下的40元/年·墓。

  (二)二类墓:墓穴售价1万元-3万元(含)的80元/年·墓。

  (三)三类墓:墓穴售价3万元以上的120元/年·墓。

  (四)墓壁:20元/年·墓。

  公墓维护管理费可一次性按20年收取,公墓墓穴使用合同期满,群众申请继续使用的,可继续收取公墓维护管理费。

  二、骨灰安葬证工本费:10元/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