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应急管理局召开自用柴油加油装置安全生产暨培训工作会
来源:米易县应急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5-06-13 选择阅读字号:[ 大 中 小 ] 阅读次数: 0
为认真落实《应急管理部办公厅关于认真做好柴油安全许可有关工作的通知》等相关文件要求,6月12日上午,县应急管理局组织召开了自用柴油加油装置安全生产暨培训工作会,县应急管理局主要和分管负责同志、安科院专家及全县17家带有自用柴油储存设施的重点工业企业相关负责人参会。
会上,四川省安科院专家对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了详细解读,重点讲解了柴油纳入危化品管理的最新要求,并对企业自用柴油装置安全管理,以及新建、改建、扩建储存柴油的建设项目需严格落实的安全防范措施进行了培训。
县应急管理局主要负责同志强调,企业要严格规范自用油品管理,确保设施设备合规,严禁私自对外销售,要强化安全风险管控,加强隐患排查治理,定期开展自查自纠,及时发现并消除事故隐患,坚决杜绝事故发生。
会议要求:一是企业要严格落实主体责任。自用柴油加油装置虽无需安全生产许可,但也需满足一定的安全条件,企业要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责任体系,明确主要负责人和相关管理人员的职责,确保其具备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知识和能力。制定并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责任制,指定专人负责日常管理、操作和维护,安排值班人员值守,严禁对外销售。二是企业用油需要符合标准要求。设置加油装置的企业,应当根据油品特性确保其装卸、储存、加注设备设施符合国家标准的防火、防爆、防雷、防静电、防泄漏等要求。三是严格执法检查。县应急管理局将加强对企业的监督检查,采取随机抽查、突击夜查、明察暗访、回头复查等方式开展检查工作,做好对本辖区内自用柴油加油装置的全面摸底、分类治理,建立常态化监管机制,坚决淘汰不合格加油装置,规范使用加油装置行为,依法严肃查处非法设置或改装加油装置、违法对外经营油品等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