米易县全面深入学习宣传贯彻财会监督工作

来源:米易县财政局     发布时间:2023-05-10     选择阅读字号:[ ]     阅读次数: 0

  自2023年2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以来,米易县高度重视《意见》的学习宣传贯彻,坚持以更高政治站位、更强使命担当、更宽监督视野、更实监督举措,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全面系统部署推进,确保财会监督工作走深走实,更好发挥财会监督职能作用。

  一是统一思想认识。全县上下深刻认识到《意见》的出台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财会监督重要论述精神的具体行动,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财会监督工作决策部署的重大举措。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的决策部署上,不折不扣地把《意见》贯彻落实到位,切实发挥财会监督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中的基础性和支撑性作用,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

  二是深入学习宣传。开展多层次、多样化、高频次的系统学习宣传活动,凝聚共识、营造氛围。从县委、县政府层面加强学习宣传,在县委常委会议、县政府常务会议上专题对《意见》精神进行传达学习,充分发挥“头雁效应”。从财政层面加强学习宣传,采取线上与线下相结合方式,多次组织财政干部职工深入学习《意见》精神,着力压实县级财政的监督主责,强化提升对“财会监督是财政部门的主责”认识。从各预算单位层面加强学习宣传,通过财政外网广泛开展宣讲,推动各预算单位学习贯彻《意见》精神,强化其依责监督责任。

  三是强化监督检查。组织全县单位财会从业人员开展财经纪律、财会知识专题培训,不断提升财会人员的专业知识和专业能力。按照《意见》规定,适时开展财会监督专项行动,聚焦财会的重点领域、关键环节以及风险点等方面加强监督,切实推动《意见》落地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