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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米易县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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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县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3-03-24     选择阅读字号:[ ]     阅读次数: 0

  《米易县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政策解读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省政府、市政府文件通知精神,县统计局代县政府起草了《米易县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现解读如下。

  一、起草背景

  根据《全国经济普查条例》规定,经济普查每5年进行一次,分别在逢3、8的年份实施。2023年,我国将开展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2022年11月17日,国务院印发《关于开展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国发〔2022〕22号)。2022年12月6日,国家统计局印发《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精神的通知》(国统字〔2022〕120号),要求各地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通知精神,充分认识开展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重要意义,全力以赴做好经济普查各项工作。2022年12月28日,省政府印发《关于做好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川府发〔2022〕36号)。2023年3月2日,攀枝花市政府印发《攀枝花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攀府发〔2023〕2号),县统计局结合米易实际,代县政府起草了《米易县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

  二、起草过程

  在充分学习研究国务院、省政府、市政府文件精神,认真总结历次经济普查经验的基础上,县统计局会同相关部门,结合米易实际代拟起草了《米易县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并充分征求了相关县领导和县级部门(单位)、各乡镇政府意见建议,吸纳修改并达成一致,修改完善后形成了《米易县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

  三、主要内容

  《米易县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共四部分内容。

  (一)把握总体要求。贯彻落实国务院、省、市政府文件精神,明确普查指导思想、工作要求、目的意义等。

  (二)明确总体安排。明确了普查对象、范围和内容、普查主要时序安排及重点工作。

  (三)精心组织实施。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米易县人民政府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负责普查组织实施中重大问题的研究和决策。二是明确部门职责。按照“管行业就要管统计、管统计就要管数据质量”要求,结合部门职能,明确了统计、财政、宣传、税务、市场监管、经信、商务、住建等40个部门的责任。三是压实属地责任。要求各乡(镇)人民政府设立普查办公室并成立领导小组,认真组织好本地区的普查实施工作,及时解决普查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四是加大保障力度。全力稳定保持普查队伍,保障普查所需经费和普查指导员、普查员劳动报酬,按现行经费渠道现行规定向政府争取相关资金。五是创新工作机制。建立领导联系机制和宣传发动机制。

  (四)严格落实工作要求。对坚持依法普查、强化质量管理、创新普查方式、加强宣传引导、注重成果应用做出要求。

  

政策原文:米易县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

 

审核: 李恒   责任编辑: 沈治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