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2年度米易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的政策解读
来源:米易县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3-01-30 选择阅读字号:[ 大 中 小 ] 阅读次数: 0
关于《2022年度米易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的政策解读
一、制定的依据
《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第四章第二十三条规定“...省级以下地方各级党委和政府应当向上一级党委和政府报告上一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
二、主要内容
按照《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第四章第二十五条报送内容要求,《2022年度米易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分为四部分:一是党政主要负责人全面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二是2022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及成效;三是存在的不足;四是2023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三、指导意义
落实《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向上级党委政府报告上一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是落实全面建设法治政府工作的具体要求。通过《2022年度米易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总结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积极接受人民群众监督,有利于督促政府各部门依法履职尽责,审慎决策,规范行政行为,从而提升社会治理质效,提高人民群众的获得感、满意度,切实提升政府公信力,进一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走深走实,为服务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提供坚实保障。
图文解读:图解《2022年度米易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
政策原文:米易县人民政府关于2022年度米易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