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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米易县森林草原火灾应急预案(修订)》的政策解读

来源:米易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3-01-13     选择阅读字号:[ ]     阅读次数: 0

  关于《米易县森林草原火灾应急预案(修订)》的政策解读

  一、修订目的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安全第一,进一步完善体制机制,依法有力有序有效处置森林草原火灾,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保护森林草原资源,维护生态安全。

  二、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森林防火条例》(国务院令第541号)、《草原防火条例》(国务院令第542号)、《四川省森林防火条例》(省人大常委会公告第5号)、《国家森林草原火灾应急预案》《四川省森林草原火灾应急预案》《攀枝花市森林草原防灭火条例》《攀枝花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试行)》《攀枝花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完善攀枝花市应急委员会的通知》(攀府函〔2019〕120号)、《攀枝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完善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体制机制的通知》(攀办发〔2020〕93号)、《攀枝花市森林草原火灾应急预案(2022年修订)》(攀办发〔2022〕82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文件,修订本预案,以下简称《应急预案》。

  三、主要内容

  《应急预案》共分为9个部分,附有《米易县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火场前线指挥部组成及任务分工》和《米易县跨区域支援力量的组成及调动办法》。

  (一)总则。明确了《应急预案》编制的指导思想、编制依据、适用范围、工作原则、灾害分级以及火灾形式分析等内容。

  (二)主要任务。明确了应对森林草原火灾中转移安置人员、组织灭火行动、保护重要目标、转移重要物资、维护社会稳定5个方面任务。

  (三)组织指挥体系。规范了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指挥部成员单位任务分工、扑救指挥和专家组职能。

  (四)处置力量。明确了火灾扑救力量编成,规范了力量调动程序。

  (五)风险评估、监测预警和信息报告。对风险评估、预警、火灾动态监测、火场预测预警和信息报告要求进行了明确。

  (六)应急响应。对分级响应、响应措施和县级层面应对工作进行了细化。

  (七)综合保障。明确了队伍保障、交通保障、物资保障、通信保障、气象保障、资金保障的方式、程序和制度机制。

  (八)后期处置。设置了火灾评估、火因火案查处、约谈整改、植被恢复、责任追究、工作总结、表彰奖励等内容。

  (九)附则。包含县界森林草原火灾、预案演练、预案管理与更新、以上以内以下的含义、预案解释、预案实施时间等内容。

  四、重点政策措施

  (一)组织指挥体系。县委、县政府设立县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负责组织、协调和指导全县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县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指挥长由县委书记、县政府县长共同担任,常务副指挥长由县政府分管应急工作的常务副县长、分管林业工作的县委常委和副县长担任,副指挥长由县人武部、县政府办公室、县应急管理局、县林业局、县经信科技局主要负责同志、县公安局分管负责同志担任。

  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及火灾风险隐患排查整治组、火案查处组、林牧区输配电设施火灾隐患排查整治组、小火打早打了组、火灾科学扑救组、信息综合组,各组按分工开展工作。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县应急管理局,承担指挥部日常工作。

  指挥部办公室主任由分管应急工作的常务副县长兼任,副主任由县委宣传部(县委网信办)、县应急管理局、县林业局、县公安局、县气象局、县融媒体中心分管负责同志担任。指挥部办公室由县委宣传部(县委网信办)、县应急管理局、县公安局、县林业局、县气象局等单位共同派员组成,防火期全脱产集中办公,实战化运行。

  (二)扑救指挥。坚持“属地指挥、分级指挥、统一指挥、专业指挥”原则。森林草原火灾扑救工作由县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负责统一指挥。各乡(镇)人民政府在县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领导下,承担各自行政区内的指挥工作。市内跨县界的森林草原火灾扑救,由市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协调指挥,县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在统一指挥下承担各行政区域内的指挥工作。跨省市界的森林草原火灾,在省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的协调指导下,一般森林草原火灾由相应县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机构指挥;较大森林草原火灾由市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指挥;重大及以上森林草原火灾,在省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机构指挥协调下开展工作。

  县综合应急救援队伍(县森林专业扑火队伍)、攀枝花市森林消防支队米易驻防分队、攀枝花市普威国有林保护局森林专业扑火队执行森林草原火灾扑救任务,接受县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的指挥;执行跨乡(镇)森林草原火灾扑救任务的,由火灾发生地火场前线指挥部统一指挥或根据县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明确的指挥关系执行。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内部实施垂直指挥。

  (三)预警响应。当发布蓝色、黄色、橙色、红色预警信息后,县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乡(镇)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密切关注天气情况和森林草原火险预警变化,做好预警信息发布和森林草原防火宣传工作,加强火源管理,加强森林草原防火巡护、火情遥感监测和瞭望监测,开展森林草原防灭火督导检查、落实防火装备物资、扑火队伍等各项扑火准备。 

  (四)应急响应。根据森林草原火灾发展态势和初判级别、应急处置能力和预期影响后果,综合研判确定本级响应级别。按照分级响应的原则,及时调整本级扑火组织指挥机构和力量。预判可能发生一般、较大森林草原火灾,由县级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为主组织处置。预判可能发生重大、特别重大森林草原火灾,由市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为主组织处置;火情火灾发生后,按任务分工组织开展早期处置。

  (五)县级层面应对工作。森林草原火灾发生后,根据火灾严重程度、火场发展态势和当地扑救情况,县级层面应对工作设定四级、三级、二级、一级共4个响应等级,相关部门、乡(镇)根据响应等级落实相应措施。

  (六)后期处置。一是县人民政府组织有关部门(单位)对森林草原火灾发生原因、肇事者及受害森林草原面积和蓄积、人员伤亡、其他经济损失等情况进行调查和评估。二是对森林草原火灾预防和扑救工作中责任不落实、发现隐患不作为、发生事故隐瞒不报、处置不得力,迟报、谎报、瞒报、漏报森林草原火灾重要情况,以及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中其他失职渎职行为,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追究属地管理责任、部门监管责任、经营主体责任、火源管控责任和组织扑救责任。三是及时总结、分析火灾发生的原因和应吸取的经验教训,提出整改意见,落实整改措施。四是对在森林草原火灾应对工作中贡献突出的单位和个人,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对扑火工作中牺牲人员符合评定烈士条件的,按有关规定办理。

  五、预案实施时间

  《应急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2022年8月22日印发的《米易县森立草原火灾应急预案(2022年修订)》(米府办发〔2022〕71号)作废。

       

      政策原文:米易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米易县森林草原火灾应急预案(修订)》的通知 

      图解政策:图解《米易县森林草原火灾应急预案(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