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米易县城区既有住宅电梯增设实施意见》的政策解读
来源:米易县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2-04-15 选择阅读字号:[ 大 中 小 ] 阅读次数: 0
《米易县城区既有住宅电梯增设实施意见》的政策解读
2022年4月15日,米易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米易县城区既有住宅电梯增设实施意见》,现对文件进行解读。
一、制定背景依据
为进一步完善我县既有住宅使用功能,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和人口老龄化的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四川省物业管理条例》、《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6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既有住宅电梯增设工作的指导意见》(川建行规〔2021〕14 号)等法律法规和各地先进经验,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二、总体要求和基本原则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解决好人民群众急难愁盼的关切问题,把既有住宅增设电梯作为一项民生工程,推进老旧小区改造更新的重要内容大力实施,进一步改善城镇老旧小区条件和人居环境,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应在尊重原有规划、现状,确保安全前提下实施,坚持“政府引导、业主自主、公平合理、便民利民、保障安全、依法合规”的原则,严格执行《四川省既有住宅电梯增设及改造技术规程》(DBJ/T033-2014)规定,结合使用要求和既有住宅的条件,在不改变原建筑主体结构形式和不破坏原建筑基础的前提下进行。
二、适用范围
本意见适用于米易县县城区内国有土地上已建成使用、具有合法权属且未设电梯的4层及以上住宅建筑。
三、实施时间
本实施意见自印发之日生效,《米易县城区既有建筑增设电梯的指导意见》(米府办发〔2018〕52号)同时废止。
政策原文:米易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米易县城区既有住宅电梯增设实施意见》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