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1年度米易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的政策解读
来源:米易县司法局 发布时间:2022-01-25 选择阅读字号:[ 大 中 小 ] 阅读次数: 0
关于《2021年度米易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的政策解读
一、制定背景
2019年4月15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联合印发了《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要求省级以下地方各级党委和政府每年3月1日前向上一级党委和政府报告上一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并于4月1日前向社会公开,接受人民群众监督。按照《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要求,2021年11月初,我县成立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起草专班,通过收集汇总全县各乡(镇)、各部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总结工作成效,形成了《2021年度米易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以下简称《情况报告》)
二、主要内容
《情况报告》分为四部分:一是党政主要负责人全面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二是2021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及成效;三是存在的不足和原因;四是2022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三、指导意义
落实《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向上级党委政府报告上一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是落实全面建设法治政府工作的具体要求。通过《情况报告》总结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积极接受人民群众监督,有利于督促政府各部门依法履职尽责,审慎决策,规范行政行为,从而提升社会治理质效,提高人民群众的获得感、满意度,切实提升政府公信力,进一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走深走实,为服务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提供坚实保障。
米易县人民政府关于2021年度米易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