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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四川省医疗保障经办政务服务事项清单的通知》政策解读

来源:米易县医疗保障局     发布时间:2021-12-04     选择阅读字号:[ ]     阅读次数: 0

                          《四川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四川省医疗保障经办政务服务事项清单的通知》政策解读

  

为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深化“放管服”改革的决策部署,落实国家医保局关于建立医疗保障经办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制度的要求,进一步提升医保公共服务标准化、均等化、规范化水平,根据《国家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全国医疗保障经办政务服务事项清单的通知》(医保发〔2020〕18号)精神,我局印发了《四川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四川省医疗保障经办政务服务事项清单的通知》(川医保规〔2020〕7号)(以下简称《通知》),现就《通知》内容解读如下。

  

一、相关背景

  

今年4月30日,国家医保局下发了《关于印发全国医疗保障经办政务服务事项清单的通知》(医保发〔2020〕18号),向社会发布了全国医疗保障经办政务服务事项清单(以下简称全国清单),要求各省在8月底前,遵循全国清单的规定内容和格式要求,制定发布本省清单和办事指南,确保医保经办服务事项清单制度全面落实。我局在充分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按照“六统一”“四最”原则,制定了《四川省医疗保障经办政务服务事项清单》(以下简称全省清单)、《四川省医疗保障经办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参考样表》,同步制作了《办事指南》,及时印发了《通知》,对各地做好全省清单及办事指南的发布和实施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二、政策内容

  

全省清单共有11个主项、40个子项。主项分别为参保和变更登记、医保费征缴、参保信息查询和个人账户资金支取划转、医保关系转移接续、异地就医备案、参保人员享受门特慢病病种待遇认定、医疗费用手工(零星)报销、生育保险待遇核准支付、医疗救助核准支付、医药机构申请定点协议管理、定点医药机构费用结算,基本涵盖了目前各地所开展的医保经办政务服务事项。每个子项包括事项名称、编码、办理材料、办理时限、办理环节、设定依据、备注等内容,各个要素清楚明了,方便群众知晓。

  

清单内容突出了四个方面:一是突出标准规范。全省清单统一了各个事项的名称、办理材料、办理时限、办理环节等内容,同步统一了受理表格样表,提升经办服务标准化水平,社会公众也可根据清单对经办服务质量进行评价和监督。二是体现减证便民。制定清单过程中,对各个事项所需的办理材料逐一论证,进行大幅精简,清单中的单个事项所需办理材料最多不超过5种,其中9个事项只要1种,8个事项只要2种,9个事项只要3种,相比以往办理材料数量总体减少了30%,单个事项最大精简比例达到50%,充分体现了减证便民。同时,清单取消了以往存在的“其他材料”、“有关材料”等模糊表述,需要什么材料一一列明,群众一看就明白。三是缩减办理时间。清单中各个事项的办结时限与目前各地实际办理时限相比,总体压缩30%,其中即时办结的16项,占40%;5个工作日内办结的4项;10个工作日内办结的2项;15—20个工作日内办结的10项;30个工作日以内办结的6项。四是简化办理手续。清单从方便群众的角度设计“一站式联办”服务流程,取消了不必要环节和手续,大力推行“一次告知、一表受理、一次办好”,统一申请表格,全面推行综合柜员制,鼓励实行“承诺制”和“容缺受理制”,积极推行“互联网+医保”服务,实现群众办事“最多跑一次”或“零跑路”。

附件:《米易县医疗保障局关于转发<四川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四川省医疗保障经办政务服务事项清单的通知>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