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政策文件 > 政策解读

米易县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安置中心关于《米易县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安置办法(试行)》政策解读

来源:米易县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1-03-01     选择阅读字号:[ ]     阅读次数: 0

  米易县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安置中心关于《米易县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安置办法(试行)》政策解读

  一、基本情况

  《米易县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安置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共计八章四十条,总则部分主要包含征地补偿、人员安置、住房安置、奖励及补贴、资金管理、法律责任等内容。本《办法》有效期为2年,自2021年3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内如遇法律、法规或有关政策调整变化的,从其规定。有效期届满,将根据实施情况依法予以评估修订

  二、主要特点

  一是明确了征地参与部门、乡(镇)在征地行为全过程的每一个重要环节中各自的职能职责,对征地过程中不当得利、玩忽职守、骗取补偿安置资金等情形进行了法律约束;在经营性门市方面,引入经营性房屋认定程序,由乡镇统一上报,由相关部门、(乡镇)进行认定,规范了认定程序;

  二是明确了土地征收启动公告、开展土地现状调查、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编制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相关内容和对拒不签订补偿安置协议的可依法申请强制执行;

  三是细化了安置人员范围条件。增加了不符合安置人员限制条款,比如明确了享受住房公积金人员不再享受住房安置等;

  四是征收房屋安置方式多样,计算内容简化。将集中修建安置房调整为指定房源安置,并增加了货币化安置方式和自建房安置方式;坚持了基本安置住房面积原则,无论选择哪种安置方式,都能无条件得到每人30平方米基本安置住房面积(其中自建房安置、货币化安置以现金折算);简化了征收房屋补偿计算内容,统一实行原房屋按照结构标准予以补偿,取消原政策中每人10平方米增购面积规定,补偿差额部分在奖励中体现。

  三、实施效益

  《办法》实施有利于推动征地拆迁工作“法制化、规范化、透明化、信息化”进程并通过修订完善政策对征地拆迁中补偿安置等环节进行规范,以达到补偿安置“政策统一、标准统一、执行统一”,从而更好的维护被征地集体经济组织和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更加高效的推动征地拆迁工作开展。

        《米易县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安置办法(试行)》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