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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解读:《2026年森林草原防火命令》

www.panzhihua.gov.cn     发布时间:2026-02-11     来源:米易县政府办公室      选择阅读字号:[ ]     阅读次数:

  一、命令出台背景

  为有效预防和扑救森林草原火灾,全力维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生态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四川省森林防火条例》及《攀枝花市人民政府2026年森林草原防火命令》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发布了《米易县人民政府2026年森林草原防火命令》(以下简称《命令》)。

  二、防火期、高火险期、防火区怎么划定

  (一)时间范围

  森林草原防火期:2026年1月1日至6月30日、12月1日至12月31日。

  森林草原高火险期:2026年2月1日至5月31日。

  如因气候等特殊原因需调整,由县政府另行确定并公布。(二)空间范围

  森林草原防火区:全县行政区域内所有林地(含荒山)及其边缘外200米范围内(城区除外)。

  森林草原高火险区:预报有高温、干旱、大风等高火险天气时,县政府将适时按照有关规定划定森林草原高火险区。

  三、哪些行为被禁止、违规后果是什么

  (一)防火区内严禁下列行为

  涉火祭祀:吸烟、烧纸、烧香、点烛、煨桑;

  农事林事:烧荒、烧炭、烧地边、烧田埂、烧秸秆、烧灰积肥、炼山造林;

  生活休闲:野炊、烤火、点篝火、户外露营用火、燃放烟花爆竹和孔明灯;

  其他危险行为:烧蜂、电猫狩猎、使用火把照明、丢弃火种、枪械狩猎、烟熏火攻驱虫驱兽等。

  确需野外用火的,必须报县人民政府审查批准,并在指定时间、指定地点、确定专人管理和按照要求采取防火措施的前提下实施。

  (二)进山入林须遵守

  机动车辆须安装防火装置、配备灭火器材;

  临时防火检查站将对进山人员、车辆开展防火宣传和火种检查,严禁携带火种或易燃易爆物品进入防火区;

  野外作业设备须采取防火措施,作业人员遵守安全操作规程;

  7级以上强风等异常天气下,穿越林牧区的35千伏及以下配电线路将果断拉闸避险。

  (三)法律责任

  违反本《命令》的,县人民政府有关行政主管部门依法给予相应处罚;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审核: 毕媛玲   责任编辑: 王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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